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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57
1月28日丨大湖股份(600257.SH)公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6亿元到-1.9亿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6000万元到-9000万元。
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因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报告期末多项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预计公司报告期需要计提的多项资产减值准备约2.2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为-1.9亿元。
(一)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因东湖公司股权转让和解除《北民湖渔场兼并协议》事宜导致东湖公司、北民湖渔场资产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在2021年12月31日已经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公司在合并层面对东湖公司的持有待售净资产与处置价格差异计提减值,预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3556.11万元;公司对北民湖渔场相关资产计提减值,预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7118.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时公告2022-019)。
(二)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安乡珊珀湖渔场、安徽黄湖、新疆布伦托海因响应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报告期末多项资产存在减值迹象,预计公司报告期需要计提的多项资产减值准备约8249.31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249.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时公告2022-019)。
3月15日收盘,青农商行(股票代码:002958)的股价定格在3.29元,创下上市以来新低。自2020年以来,青农商行的股价已经连跌三年,不仅跌破发行价,更是跌破了每股净资产,市净率仅有0.63。
青农商行股价不断向下,或许有大盘指数下跌等外部环境的影响;但在投资者看来,更是因为上市公司本身质地不佳,投资者难以认可青岛农商行的经营业绩,选择了用脚投票。数据显示,2021年,深证成指上涨2.67%,银行板块下跌了8.39%,青农商行却下跌了21.86%,不仅远远跑输了大盘,也远远落后于银行板块。
尤其让人不解的是,截至3月6日,已有22家上市银行披露2021年业绩快报,整体表现亮眼,但青岛农商行一直迟迟未披露2021年业绩快报。公开数据显示,截至到2021年三季度,青农商行的扣非净利润同比仅增长7.89%,相比之下,同是上市的农商行,常熟银行、苏农银行、江阴银行等2021年扣非净利润的增长幅度都超过了20%,同是青岛地区上市的青岛银行,2021年的扣非净利润同比的增长幅度也达到了21.82%。尽管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但同行纷纷报喜,青农商行犹抱琵琶半遮面,让投资者怀疑其2021年业绩的成长性,选择抛售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除了股价表现不佳,自登陆A股后,青岛农商银行还因同业业务、信贷业务违规,收到多张罚单。2022年1月,青岛农商银行又收到天价罚单——4410万元,这也是三年内银行业的*罚单。罚单显示,青岛农商银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投资业务投后风险管控不到位、员工行为管控不力、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数据治理有效性缺失、流动性资金贷款被挪用、房地产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等。
一方面是违规处罚爆出,一方面是经营业绩成长不佳,难怪青农商行的股票价格一路走低。面对着层出不穷的各式问题,青岛农商银行太需要一剂强心剂来恢复投资者流失的信心。只是,我们不知道这个好消息还需要等待多久。
岸清
ID:jrtt
大湖股份(600257.SH)发布公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简称“东湖公司”)作为东湖水域污染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华容东湖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方案》,需要承担东湖生态环境损害巨额修复费用8.35亿元,而东湖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7071.22万元。公司基于东湖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远远不足以支付其所要承担的东湖生态环境损害巨额修复费用,为便于政府统筹安排东湖水环境整治工作,拟以1元的价格向华容县鑫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东湖公司54.67%的全部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湖公司股权。
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湖公司股权,东湖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未来水产板块鲜活鱼产品的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将会有所缩减。此次股权转让彰显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号召,公司健康产品水产板块将以两湖两库优质天然水面为基础,加大冰冻冰鲜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现品牌渠道营销的转型升级。此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556.11万元。
大湖股份(600257.SH)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09日、12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该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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