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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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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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龚蕾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 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233,400.2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9,367,535.81元。明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 2021年6月30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1,755.32万元,具体运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326号)。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 年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934,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与《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 25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赛惠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赛惠泰基金”或“基金”或“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 投资金额: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并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上海赛惠泰基金,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向上海赛惠泰基金出资人民币3,515.2772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45.79%。

● 基金投资方向和领域:围绕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关注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医疗信息化、数字疗法、智能制造、营养健康等企业。

● 相关风险提示:

基金现仍处于设立阶段,暂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完成设立和备案的风险。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国内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因而给公司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

基金所直接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公司有权提名1名委员,其余4名委员由管理人提名,存在公司无法控制基金投资风险的情形。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本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的前提下,为加强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拓宽投资渠道,提升投资收益,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并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上海赛惠泰基金。公司近日与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岭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青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上海赛惠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二)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上海赛惠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2. 基金规模: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677万元,由全体合伙人认缴。

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 普通合伙人: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基金管理人:上海岭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基金备案情况:上海赛惠泰基金暂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7. 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710号207室。

8. 合伙目的:全体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并由合伙企业进行组合投资,为合伙人获取合理的经济回报。

9.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10.投资领域:围绕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关注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医疗信息化、数字疗法、智能制造、营养健康等企业。

11.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经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获发首张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其对应的第八(8)个周年日止。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可延长合伙期限。

12. 基金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基金的管理模式

1. 管理人

上海赛惠泰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海岭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其根据《合伙协议》、其与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管理协议”)及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合伙企业提供相应的投资管理等服务。

2. 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就其向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及管理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支付管理费。各合伙人同意,除各相关方另有约定外,管理费应按如下方式计算、由合伙企业支付并由各合伙人相应分摊,管理费按下列方式和频次计算并由管理人视具体情况直接从合伙企业账户中收取:

(1)投资期(含投资期延长期,本条下同)内,各合伙人应当分摊的每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乘以2%计算所得的金额。

合伙企业应负担的投资期内首期管理费应从*交割日(“投资期管理费起算日”)起算至投资期管理费起算日所在当个年度的最后一日(也即12月31日)止(“投资期首期计费期间”),各合伙人投资期首期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该合伙人截至*交割日的认缴出资额,管理费费率为2%。具体计算公式任一合伙人应分摊的投资期首期管理费金额=截至*交割日该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2%×(投资期首期计费期间的实际天数/*)。

投资期内此后的管理费计费期间应以每个会计年度进行计算,各个管理费计费期间的管理费总额为各合伙人应当分摊的管理费金额之和;各合伙人在投资期此后就任一个管理费计费期间应分摊的管理费计费基数以截至当个管理费计费期间开始之日该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准;如管理费计费期间内发生认缴出资变动的,则应根据变动情况分段计算对应管理费。

投资期内任一计费期间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各合伙人就该计费期间应分摊的管理费应根据该期间的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具体计算公式该期间任一合伙人应分摊的管理费金额=截至当个管理费计费期间开始之日该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2%×(实际天数/*)。

投资期内管理费按各管理费计费期间计算,但具体计提和支付时间由管理人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但就任何一期管理费计费期间对应的管理费而言,该笔管理费的计算和实际支付不得早于该管理费计费期间起始之日)并在基金清算前结算完毕。

(2)退出期内,各合伙人应当分摊的每个管理费计费期间的管理费为该合伙人于各管理费计费期间内已投资但尚未处置完毕(以该项目退出的所有必要法律程序履行完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企业在工商部门或其他登记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等(包括该项目部分退出的情形,为免疑义,就部分退出情形,仅对部分退出进行调整),下同)组合投资中的投资额乘以1.5%计算所得的金额。退出期内管理费计费期间原则上应以每个会计年度进行计算。

就退出期各管理费计费期间对应的当期管理费,应以各合伙人截至该管理费计费期间起始之日(为免疑义,就退出期内首期管理费而言,指截至退出期首期管理费起算日)已投资但尚未处置完毕组合投资中的投资额乘以1.5%计算所得的金额计算各合伙人应分摊的该管理费计费期间内管理费;如管理费计费期间内项目处置情况发生变动的,则应根据变动情况分段计算对应管理费。

退出期内管理费按各管理费计费期间计算,具体计提和支付时间由管理人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并在基金清算前结算完毕(但就任何一期管理费计费期间对应的管理费而言,该笔管理费的计算和实际支付不得早于该管理费计费期间起始之日),各个管理费计费期间的管理费总额为各合伙人应当分摊的管理费金额之和。

退出期内任一管理费计费期间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各合伙人就该管理费计费期间对应的管理费均应根据该期间的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具体计算公式该合伙人应当分摊的该管理费计费期间的管理费=截至该管理费计费期间起始之日该合伙人已投资但未处置完毕的组合投资的投资额×1.5%×(该管理费计费期间实际天数/*)。

合伙企业退出期内首期管理费应于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起算至退出期管理费起算日所在当年度的最后一日止。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确认,管理人就退出期的延长期不收取任何管理费。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应优先于合伙企业其他任何费用和成本。

3. 投资决策委员会

管理人将为合伙企业设立一个由五(5)名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的投资相关事宜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均由管理人聘任,其中,管理人和基石合伙人各自有权提名1名委员,其余3名委员由管理人提名。各相关方有权随时重新提名、替换由其提名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管理人应根据提名方的提名作出聘任或重新聘任,并且应在聘任后给予全体合伙人书面通知。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1)名,由管理人从其提名的委员中提名一(1)名担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合伙企业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管理人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于会议召开前七(7)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委员发出会议通知,并由普通合伙人同步提交项目投决材料。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决策,每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享有一(1)票表决权,并应明确作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表决。除《合伙协议》第9.3条第(4)款约定的事项之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其他决策应经三(3)名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并且,如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则管理人有权通过其委派的委员行使一票否决权。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均应当亲自出席该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其他未明事项可由合伙人会议另行制定议事规则进行约定。

4. 收益分配

除各相关方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入(包括项目处置收入和非项目处置收入)首先应用作扣除合伙企业任何应付未付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费用)以及普通合伙人决定计提预留以用作合伙企业后续支付的金额,剩余金额作为“可分配收益”应按照下列次序和方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支付和分配:

(1)首先,返还普通合伙人和一般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可分配收益应按照普通合伙人以及一般有限合伙人间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全部向普通合伙人和一般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以及各一般有限合伙人收回其截至该分配时点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已实缴出资;

(2)其次,向普通合伙人及一般有限合伙人支付门槛收益:可分配收益在扣除上述第(1)款约定后的剩余金额,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及各一般有限合伙人间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全部向普通合伙人及一般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及各一般有限合伙人以其按照上述第(1)款约定应取得的全部金额为基数获得按门槛收益率年化12.5%单利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门槛收益”),该门槛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从该等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实缴每一笔出资之日至其收回该等实缴出资之日止(如该等合伙人存在分期实缴出资情况的,则对应的门槛收益应分段计算);

(3)第三,支付基石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及门槛收益:可分配收益应全部向基石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基石合伙人收回其截至该分配时点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已实缴出资以及基于该等已实缴出资按照年化12.5%单利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该门槛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从该等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实缴每一笔出资之日至其收回该等实缴出资之日止(如该等合伙人存在分期实缴出资情况的,则对应的门槛收益应分段计算);

(4)第四,可分配收益用于上述支付后的剩余金额,应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对应的收益分配金额,对应于普通合伙人和基石合伙人的收益分配金额应直接向普通合伙人和基石合伙人进行分配;对应于各一般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分配金额应按照如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a)首先,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基石合伙人和该一般有限合伙人间的实缴出资相对比例向该等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一般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取得的全部收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其基于《合伙协议》第10.2条上述约定已经取得的各项收益及金额)实现以其按照上述第(1)款约定应取得的全部金额为基数按年化21.2%单利计算所得的收益金额,该等收益金额的期间为从其向合伙企业实缴每一笔出资之日至其收回该等实缴出资之日止(如其存在分期实缴出资情况的,则对应的门槛收益应分段计算);

(b)其次,该一般有限合伙人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在用于上述支付后的剩余金额,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和基石合伙人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向普通合伙人和基石合伙人进行分配,但普通合伙人和基石合伙人另有一致约定的除外。

为免疑义,虽有《合伙协议》其他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确认,一般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取得的所有收入金额在覆盖其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以及以该等实缴出资为基数按年化单利21.2%计算的收益后,一般有限合伙人无权再获得额外的任何分配金额。

合伙企业从任何投资项目取得的项目处置收入,应于取得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尽快分配,非项目处置收入应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六十(60)个工作日内尽快进行分配。

为免疑义,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和确认,普通合伙人和基石合伙人有权指定任何第三方主体直接从合伙企业收取其按照《合伙协议》第10.2条约定应取得的收益分配金额。并且,该等收益分配金额系基于普通合伙人和基石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形成的收益,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被认定为管理服务对价。

(三)基金的投资模式

1. 投资方向和领域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为:围绕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关注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医疗信息化、数字疗法、智能制造、营养健康等企业。

2. 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自*交割日起至其对应的第三(3)个周年日止。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可在《合伙协议》第2.7条约定的基金运作期限延长的范围内延长投资期。

3. 退出策略

根据股权类和非股权类投资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合伙企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组合投资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i) 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或海外证券交易所寻求上市,合伙企业出售该上市公司股票;

(ii) 股权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iii) 出售企业:使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股东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企业;

(iv) 项目流转退出:就非股权方式的权益投资类项目,将通过项目运作收益、授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v)项目权益期限届满:就非股权方式的权益投资类项目,将通过项目运作收益直至合伙企业对项目权益持有的期限届满实现投资退出;

(vi) 回购:被投资企业或其原股东买回由合伙企业拥有的权益;

(vii) 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换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viii) 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

(ix) 普通合伙人认为其他适当的方式。

如果合伙企业在基金运作期限届满时仍有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管理人可在合伙企业基金运作期限届满前至少三(3)个月提请延长合伙企业基金运作期限和本协议期限,普通合伙人应当根据《合伙协议》第2.7条的约定办理合伙企业延长基金运作期限的手续。

(四)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海赛惠泰基金及其其他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公司参与出资设立上海赛惠泰基金外,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基金股份或认购基金份额,且均未在上海赛惠泰基金任职。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 上海岭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岭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246066316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文欣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5幢二层B区264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普通合伙人

1. 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PB6T83

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岭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3号13幢5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赛惠泰”)为惠泰医疗的参股企业。根据《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规定,除本合伙协议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外,上海赛惠泰事务应当由其合伙人会议通过。合伙人会议应经过半数普通合伙人及占总有限合伙人出资额过半数的有限合伙人通过,但上海赛惠泰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及占有限合伙人总出资额超过2/3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改变上海赛惠泰的名称;

(2)改变上海赛惠泰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增加或者减少对上海赛惠泰的出资;

(4)处分上海赛惠泰的不动产;

(5)转让或者处分上海赛惠泰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6)以上海赛惠泰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上海赛惠泰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有限合伙人

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赛惠泰基金基石合伙人)

名称: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070891

注册资本:6,667.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成正辉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自主开发软件的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设备租赁;I类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及销售(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III类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III类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III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III类6877介入器材的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由分公司生产);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及销售。

2. 上海青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青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1J2XM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严天勇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33号南4楼411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公司拟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并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上海赛惠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参与成立基金,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向上海赛惠泰基金出资人民币3,515.2772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45.79%,本次合作投资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基金现仍处于设立阶段,暂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完成设立和备案的风险。

(二)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国内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因而给公司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

(三)基金所直接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公司有权提名1名委员,其余4名委员由管理人提名,存在公司无法控制基金投资风险的情形。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本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管理、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代码:688617 公司简称:惠泰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00381

10月26日丨溢多利(300381.SZ)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亿元,同比下降18.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3.32万元,同比下降79.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2.39万元,同比下降80.53%;基本每股收益0.0219元。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近期比较忙,就发一些旧文吧,这个好像是我刚刚决定写文章的前5篇文章,阅读量极低。但我觉得有必要修改一下再发出来。

我也借机重温一下我的思路。

以下内容,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正确,读者自行判断。

投资三要素,行业,公司,价格

先说结论:

心脏电生理是个非常好的赛道,在器械的细分领域里面可以排进前五,甚至超过瓣膜。

惠泰医疗是电生理赛道里面目前体量*的公司,超过微创电生理。

目前价格在上限附近,有集采的潜在风险。持有或者耐心等待一个好价格,均可。(9月28日写的,现在价格下跌了)

行业:规模大,需求持续增长,行业增长迅速,国产替代进口机会大

我国房颤患病率约为0.74%,患病率随年龄增长而逐步增加,在80岁以上人群中高达7.5%。目前我国患者约1200多万人,且随着老龄化的加剧,患者人数会迅速增加。


电生理手术量2015年11.8万台,2020年21.2万台,复合增速12.5%。其中房颤消融手术量由2.6万台增长到8.2万台,复合增速25.8%。

进口厂家占了市场的90%,国产厂家份额只有10%。进口厂家ABCD不展开讲了,很强,你也没法投资。

国产里面收入体量,惠泰第一(包含了其他2个赛道的收入),微创电生理第二,锦江、心凯诺等依次排开。后面还有德诺电生理、康沣、安钛克等初创企业跟随。

(中国的GDP没有疫情的时候是5%-6%。医疗器械的平均增速是15-20%。药品之前增速是15-20%,但是集采之后是+-3%左右。20%+的行业增速是非常*的表现)

公司:

电生理行业龙头,介入耗材和外周血管产品布局*,增长迅速。*

上市前有29个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发明专利若干(都自己去看招股书)

这里得普及一个电生理的行业知识,最烦人的内容,太复杂了,但又不得不讲。。

房颤治疗有三代技术,第一代技术是射频消融治疗,第二代是冷冻消融,第三代治疗是最前沿的电场消融(对技术感兴趣的自己去查,很复杂)。

另外医生做手术还需要影像和监测设备,最早是X线下指引手术,医生和患者需要吃射线。现在是磁导航+电导航,叫绿色介入,医生和患者都可以不用吃辐射治疗。这个普及率已经很高。

治疗方面,现在射频消融是主流,进口占了90%,包括设备(进口接近***)+耗材,冷冻球囊技术,进口一家占了***,国产的几个公司都有这个技术,都在研发过程中,最快的临床试验做完或者没做完(不重要)。

因为第三代电场治疗技术(PFA)是个颠覆性技术,可以把一二代技术颠覆50-80%,(可怜的冷冻球囊出师未捷身先死),但是目前美国和中国PFA都还没有取得注册证。都在研发阶段。

惠泰自己也出了公告,自己的PFA在型检阶段。微创电生理招股书没有披露这个进度。锦江和德诺电生理进度最快,都做了临床试验。

总之,治疗方面,得PFA技术得天下,是国产企业弯道超车,抢占市场份额的机会。

影像和监测方面,耗材是惠泰的强项,设备是他的短板,目前只有一个多通道电生理仪,还是收购的上海一个公司得到的。希望未来可以补上设备的缺口。


当然了,因为竞争激烈。电生理领域的设备大多数都是低价甚至投放送给医院使用,财务上作用不大,主要是提高耗材的渗透率。

电生理:公司共拥有8 个电生理产品的国内医疗器械注册批件,其中多道电生理设备 1 个,电生理耗材 7 个,均为 III 类医疗器械。

冠脉:公司冠脉通路产品共拥有 24 个医疗器械注册批件(21 个 III 类注册证), 其中14 个产品注册证为冠脉和外周产品共用。

外周血管:通过冠脉通路产品的成功产业化,公司已经建立了成熟完备的血管介入器械 产业化平台,并于 2019 年正式推出外周血管介入产品。公司外周血管介入产品主要包括微导管、导管鞘组、造影导管和造影导丝等,其中外周可调阀导管鞘(导 管鞘组)是国内*被批准上市的国产产品。

业务大概就这些,在研产品就不列了,我看了,很不错

这里补充一个个人观点,电生理领域最近5年,有一个大坑,就是美敦力主导的RDN,肾动脉神经消融术,来治疗高血压。费时费力费钱,临床效果不明确。美敦力在这个产品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时间不计其数,现在还在推。国内跟随的公司将来有没有跑出来的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是,跟随的,非死即残。

惠泰没有跟,点个大大的赞。微创电生理跟了,心诺普跟了,呵呵。

(RDN现在依然有公司拿到了融资在继续推进,国外的临床数据也还行。所以未来还是有机会的,我只说现在是坑,将来说不好,投资是个玄学)

补充:港股刚刚上市的百心安有这个产品线,股价还上涨了,也许是临床效果不错,风险很大,但值得期待。

财务:增长迅速,非常*

电生理手术量增长迅速,PCI和外周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没有集采就好了。

2017年收入1.5亿,2020年收入4.7亿,3年涨了200%,2020年中报收入3.8亿,实在*。净利润2017年2700万,2020年1亿,增速超过了收入增速。研发支出稳定在5000-7000万。

再对比一下爱美客的财务,7亿的收入,4亿多的净利润。惠泰的研发投入还多一些。但毛利率果然就差远了。惠泰是个好公司,但爱美客果然是个更好的公司啊

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我就不分析了。看了没太大问题。

团队:都是专业人士,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招股书

价格:今天总市值260亿)(2021-9-28)。有点高,难下手,买点观察仓,或者耐心等PS/pe掉下来都行(2022-1-4:市值170亿,下跌了35%,啧啧)。

2019年8月,根据招股书描述,公司有一系列老股转让,当时公司估值为16亿元,对应股价为54元/股。今天的股价是390元/股,2年时间涨了7.2倍+。也是非常*的一笔一级市场的投资啊。

PS(市销率)=市值÷销售额

PE(市盈率)=市值÷净利润

这里普及一个估值的信息,常用的估值方法还有PB和DCF法,

PB(市净率)=市值÷净资产

PS、PE、PB用在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公司。有机会我们再展开。

PB PS PE都是相对估值法

DCF法是*定量。分析师,或者财务人员经常用这个复杂的算法。

但是在成长股和周期股里面,只要有人和你讲DCF法算估值,就是在忽悠你。DCF只适合非常稳定的宏观环境和行业。

PS/PE掉下来有几种方法,一种是股价下跌,一种是股价不变,公司收入利润增长。还有一种是股价也涨,收入利润也涨,但是股价涨的慢一些。都可以实现PS和PE的下降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各种茅,各种价值投资让人买入的逻辑。今年100倍,明年就是60倍,后年就是40倍,所以现在一点也不贵。呵呵。

之前分析爱美客说过,美国*秀的企业30倍PS,*的20倍,综合的普通的2-5倍。

2020-9-28,今天惠泰的PS是38倍,PE是140倍。高了一些,但不像爱美客那种100多倍PS高的吓人。所以愁人啊,纠结啊。

总结:

电生理、介入(冠脉、外周)目前看是非常好的行业

惠泰用业绩,用资产(注册证和在研产品线)证明了自己的*,是个非常好的公司。(在研产品线没讲吗?太复杂了,我看了,挺好的。相信我就行。)

康德莱医械,心脉医疗要小心,惠泰这个竞争对手马上就杀到了

价格嘛,纠结啊,纠结啊。

最后作为买方,提示一下风险吧

风险1:买贵了,公司不涨,靠业绩消化估值。

风险2:集采,万物皆可采。电生理、冠脉通路,外周产品集采的话,公司收入利润打打折扣。

风险3:牛市/熊市风险。散户80%的钱都是在牛市亏完的。

下次有空再看看其他器械公司,能写的好像挺多的。内容略乱一些,就这样吧

以上是对早期文章的修改。惠泰有三个科室的产品,不考虑集采的话,发展应该可以的。

作为早期的公司分析,我觉得写的还行。没有截图好像也不影响阅读,以后就不放图了,麻烦。

今天又水了一篇。开心。

读到这里的新读者,肯定是真爱粉了,记得把关注给我点了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月16日,惠泰医疗公告披露上市以来首个股权收购交易。

惠泰医疗是一家专注于心脏电生理和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我国电生理和血管介入通路耗材领域的领先企业。已形成了以完整冠脉通路和心脏电生理医疗器械为主导,外周血管和神经介入医疗器械为重点发展方向的业务布局。

在电生理器械领域,惠泰医疗是*家获得电生理电极导管、可控射频消融电极导管、漂浮临时起搏电极导管市场准入并进入临床应用的生产厂家,打破了国外产品在该领域的垄断。在血管介入器械领域,薄壁鞘(血管鞘组)为国产*产品,微导管(冠脉应用)和可调阀导管鞘(导管鞘组)为国内首个获得注册证的国产同类产品。

惠泰医疗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惠泰医疗”,证券代码“688617”。

在公告中,惠泰医疗披露拟使用自有资金58571万元分两步收购张向梅、张勇、沈海东、谷双全、肖昆、吴琦、王伏龙、刘宇、张纯逸9人合计持有的上海宏桐37.33%股权。以此估算,上海宏桐***股权估值15.69亿元确定。而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上海宏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06亿元。

一讨价还价,立马少花3700万!

惠泰医疗捡了大便宜?

No!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首先就站出来表明自己的不同态度:“交易对价极高”。

在给惠泰医疗的《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2〕29号)中,投服中心指出这次收购溢价较高。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上海宏桐***股权估值16.06亿元,评估增值16.61亿元,经双方协商,交易定价按照整体估值15.69亿元确定,相比于上海宏桐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交易对价极高。

投服中心进一步指出,根据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1年收购上海宏桐9.33%股权时的对价为3732万元,对应当时的估值为4亿元,在1年左右的时间内,上海宏桐的估值增长了近3倍,原因未明。另一方面,公司仅披露了预测其股东自由现金流在2022年5-12月、2023 年-2027 年分别为-4394.24万元、-1238.25万元、4386.72万元、11,187.48万元、22,147.60万元、28,205.06万元,2023年-2027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8.46%,但未披露增速较高的预测逻辑。如果上海宏桐不能实现预测的现金流,高估值的基础将不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发给惠泰医疗的《问询函》中,也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上海宏桐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为负、但评估增值较高的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

根据披露信息,上海宏桐截至202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490.69万元,营业收入为897.18万元,净利润为-1348.43万元。

在 6月17日发表的《惠泰医疗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应警惕》评论文章中,作者周科竞发问:从评估估值来看,相信应该会有很多投资者和本栏一样持怀疑的态度,这个估值是否真正地公允?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中,上交所还要求惠泰医疗详细说明收购少数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披露信息,本次收购方案之前,惠泰医疗已经持有上海宏桐62.67%股份。其中,包括2021年3月惠泰医疗以估值4亿元价格从观由昭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手中持有的上海宏桐9.33%的股权。

在《惠泰医疗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应警惕》一文中,作者指出,就算这家子公司有许多别人没有的专利,但是上市公司已经是这家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用什么专利也不会耽误,又何必非得去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

投服中心《股东建议函》列举,上海宏桐持续经营亏损。虽然其三维电生理设备已于2021年上市,但医疗器械具有使用粘性,目前国内三维电生理市场仍以进口产品为主,国产起步较晚,且仍处于技术攻坚期,市场开拓及产品运用情况尚待观察。上海宏桐的标测仪器主要为免费投放使用,成本回收通过耗材分成实现,在这种产品应用模式下短期内恐难获利,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除了上海宏桐自身持续亏损、评估溢价较高质疑外,此次交易的对手方身份也是一个深受争议的地方。

根据披露信息,此次交易的对手方均为上海宏桐的管理人员。

其中,张向梅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任上海宏桐执行副总经理;张勇自2015年8月7日至今任上海宏桐研发总监;沈海东自1998年9月1日至2013年7月30日任上海宏桐技术总监且为上海宏桐监事;谷双全自2015年8月1日至今任上海宏桐硬件开发工程师;肖昆自2015年10月12日至今任上海宏桐*软件工程师;吴琦自2003年7月1日至今任上海宏桐质量负责人;王伏龙自2015年4月10日至今任上海宏桐*软件工程师;刘宇自2015年7月23日至今任上海宏桐研发工程师;张纯逸自2012年7月9日至今任上海宏桐硬件工程师。

此外,张向梅、张勇、谷双全、肖昆、吴琦与张纯逸还分别通过上海惠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持有上市公司少量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问询函》中要求说明本次投资完成后,相关核心团队人员的工作安排,是否仍与公司长期绑定?相关股权收购是否影响核心团队稳定性?

根据披露信息,此次交易对手方并未给出业绩承诺。

投服中心在《股东建议函》中指出,在未设置业绩承诺的情况下,上海宏桐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损失将完全由公司承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股东建议函》进一步指出,本次交易后,上述9名交易对方将兑现巨额现金收益,在未设置业绩承诺安排的情况下,很难对上述人员为上海宏桐创造多少价值、履职多少年限进行有效约束。若上海宏桐未实现估值时预测的经营业绩,上述9名获益方无需承担责任,仍可“获利离场”,而公司将面临上海宏桐盈利不确定性的全部风险。

投服中心建议:鉴于上海宏桐经营持续亏损、本次收购溢价高、交易对方均为上海宏桐核心人员等三方面因素,投服中心建议公司在本次收购中增加针对上海宏桐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指标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并设置与业绩承诺挂钩的分期付款安排。

《惠泰医疗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应警惕》一文则质疑,若收购后爆雷,这个责任应该谁来负?换句话说,真把这9名自然人放走了,未来子公司的经营会不会受到影响,谁也说不清楚。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此高价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做法,实在有些太过激进。如果上市公司有着充足且十分必要的理由,本栏建议上市公司要给股民做好解释工作。

目前看,惠泰医疗已就此交易事项先后回复了上交所问询及投服中心的建议。

对于这样的解释,不知道股民是否满意?

接下来,拭目以待!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300381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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