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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电气*消息
伴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不断走向深入,中央企业以“混改”为改革“突破口”,通过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形成国有企业发展“新方向”。东方电气集团将“混改”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主动探索“混”,试点践行“改”,有序有力打造“央企混改”样板,以“混改之道”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大潮中,东方电气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按照“一原则,两遴选、三标配、四同步”模式毅然开启混改之路,加之*监督护航,有力促进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创新、内在活力激发、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和产业链升级,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实现以“混”的举措,促“改”的落实。
01
明确“纲”与“目”,坚持“一原则”
推进混改,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依据实际,稳慎实践,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东方电气集团坚决贯彻国资委关于混改的“三因三宜三不”原则,提出“三个明确”界定了“谁来改”“改什么”“怎么改”的战略目标,推进混改的“纲”“目”进一步清晰。
明确混改范围。分层分类,明确在“三新一充分一退出”范围内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明确混改清单。从企业和业务两个层面进行系统梳理,提出混改建议清单,重点关注、指导纳入清单的企业或业务并协同制订混改初步预案。同时,所属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业务需求提出参与混改建议,由集团深改办定期评估后,将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业务纳入混改清单。
明确混改路径。对于具有独立盈利能力的混改对象,可直接以业务及相关资产和人员整体出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合资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亦可先设立全资子公司,再引入战略投资者混改方式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
02
突出“精”与“细”,做好“两遴选”
为切实发挥混改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满足“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要求,东方电气集团在混改推进前期扎实做好“两遴选”。
用好“细”字诀遴选混改对象。以必要性和可行性为衡量关键因素,建立了“三个有利于、集团战略、业务特征、治理结构、运营机制、财务状况、企业文化、核心团队”等“八维度”评估体系,进一步遴选适宜推进混改的企业,符合条件一家则启动实施一家。
把握“精”字诀遴选战略投资者。优选资金实力雄厚、行业影响力大、管理经验先进的战略投资者强强联合,或与上下游产业协同企业及产业基金等进行合作,进一步提升“匹配度”。
03
立足“新”与“活”,实施“三标配”
混”只是手段,“改”才是目的。在混改过程中,东方电气集团同步推行实施“三标配”,坚决避免“只混不改”,实现经营机制“新”,激励举措“活”,助力市场竞争能力提升。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依法落实混改企业董事会职权。通过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明确各股东方及企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发布《对部分改革试点示范及产业平台型企业进一步授权放权方案》《关于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依法落实混改企业董事会六大职权。
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充分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落实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混改企业全面推行,畅通现有管理人员和职业经理人的转换通道,并根据企业实际向经理层授权放权,有效激发经理层成员活力。
推进工资总额备案制,打破工资总额限制“天花板”。按照“一适应、两挂钩”要求,配套推行混改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对核心研发、技术团队及骨干人员薪酬实施差异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混改企业发展自主性。
04
把握“深”与“融”,落实“四同步”
无论混改怎么推进,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与作用都只能加强,不能减弱。东方电气集团把党组织建立、高质量党建工作开展作为混改必要前提,明确了混改企业党组织职能定位,严格落实“四同步”推进混改企业党建工作,从“确保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全覆盖’”“坚持加强党的建设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谋划”“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责任”“落实党组织法定地位和作用发挥”五个方面出发,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推进混改企业党建工作走“深”,与生产经营互“融”,确保混改企业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05
着眼“保”与“稳”,监督“再加码”
东方电气集团严格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国资监管要求,加强对混改全过程监督,确保依法合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有序实现差异化管控在混改企业落实落地。
强化业务监督,规范操作流程。按照职责分工,从深化改革、投资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混改可行性研究报告、混改方案、资产评估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专业审核意见;发布《集团公司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操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混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操作流程。
强化审计监督,实施全过程监督。制定发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指引(试行)》,对前期可行性研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等混改各个环节严格实施监督,严防暗箱操作、利益输送,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职工监督,维护职工权益。对混改过程中推进职工安置、实施员工持股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提前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平稳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以“混”促“改”,东方电气集团实现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放大。集团混改子企业中,东方氢能作为集团公司首个科研成果孵化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入选国家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在混改时同步完成员工持股中长期激励,进一步促进核心人才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2021年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市场订单、营收规模、研发费用实现“三增长”;东方风电通过混改引入外部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企业运行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内部决策周期缩短53%,2021年劳动生产率提升35%,达到46.8万元;东方汽轮机与战略投资者合资新设混改企业,实现了低效铸锻产业退出及转型升级,相关产业2021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较混改前提高1.6倍,人均收入提升40%。
美股股指期货持续拉升,道指期货涨1%,纳指期货、标普500指数均涨超0.8%。
东方电气(01072)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注销约19.33万股限制性A股股份。
东方电气(01072)发布公告,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33万股A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人民币113.591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部份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757人。
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注销,本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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