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款抵税*规定(000861海印股份股票股吧)

2022-07-21 3:44:18 证券 yurongpawn

慈善捐款抵税*规定



本文目录一览:



“个人公益性捐赠可以抵减个税吗?” 可以。但要享受个人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需满足一定条件。

一、什么是个人公益性捐赠?

个人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二、个人公益性捐赠的享受主体是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个人。也就是说个人捐赠抵税是有两大条件限制的:

1、捐赠对象是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单位,比如中国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事业、中国残疾人事业等进行的捐赠。

2、捐赠必须通过特定中间机构进行,中间机构简单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另一种是境内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另外,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三、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即:公益性捐赠支出额<当期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则当期申报工资薪金预缴个税=(捐赠前应纳税所得额-允许公益性捐赠支出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个人进行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限额扣除,特殊情况下,个人进行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特殊情况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况,包括: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或教育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以及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其他文件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形。
另外,个人捐赠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可全额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的现金和物品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的物品,可全额扣除。

四、如何能确定个人的公益捐赠金额?

(一)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
(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三)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000861海印股份股票股吧

核心提要:被农业农村部及时火速打脸后,海印股份(000861)延迟的回复函,并未打消公众对海印股份“神药门”的诸多疑惑,自海印股份发布神药公告以来,信披前后反复,股价剧烈波动,多少利益隐藏在字里行间?期盼交易所对这份自相矛盾、错漏百出的回复函进行二次问询,呼吁监管部门对海印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调查。

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

答:抄自国外一则新闻。啪!

“今珠多糖注射液”有专利权?

答:只是提出了专利申请。啪!啪!

提供1亿元疫苗投产做准备?

答:具备资质的生产厂家还没确定。啪!啪!啪!

……

6月22日凌晨,海印股份终于迟到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用洋洋洒洒的四十页自我辩驳。

对照此前公告不难发现,这份回复函几乎是海印股份的“自我打脸函”——前几天近乎“神药”的标榜自吹,如今几乎全成了站不住脚的“假大空”。

可即便如此,海印股份依然“嘴硬”——拒不承认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咬死”是“笔误”;明明专利、投产八字没一撇,却宣称预计2019年能实现2亿净利;后年就给全球5%的生猪注射……

毫无底线的满纸荒唐言,还振振有词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

这把监管层及广大投资者的判断力置于何地?

“神药”横行,痛入骨髓;“毒瘤”不除,以何前行?

(1)照抄都能错!92%有效性的真面目

万万没想到,原本盼望着海印股份能够拿出一份极其严谨回复函的投资者们,居然等来的是上市公司如此“走心”的说辞。曾信誓旦旦表示许启太团队研制的注射液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事实依据,居然是选择性摘抄一则国外新闻。

海印股份在回复函中坦白,92%有效性的数据来源,事实上是参照西班牙兽医健康监测中心研究员何塞-安赫尔-巴拉索纳博士报告的利用13头野猪做的首种口服疫苗具有92%有效性的新闻。并非许启太团队的研究,以及复养试验得出的结果。

上证报

更重要的是,本次报告中的试验对象也并不是上市公司提到的13头,而是12头。报告显示,研究人员从18头野猪中进一步筛选出12头野猪注射了相关疫苗。试验显示,12头野猪中的11头在接触非洲猪瘟病毒后存活,因此得到了92%有效率的成果。

事实上,该研究团队还特别提出,试验结果仍需要多次和反复试验,特别是针对疫苗的安全性,基因遗传,以及对于土地和农田的影响等。

(2)“今珠多糖注射液”至今并未获得专利权

根据公司此前公告,许启太及其团队成功研制了“今珠多糖注射液”并拥有专利权(含专利申请权),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许启太系今珠多糖注射液的专利权人之一。公司拟与许启太团队合作,支持“非洲猪瘟”的防治工作,为“非洲猪瘟”防治疫苗的投产做准备。

从该表述看许教授及其团队已经通过相关审查并被授予专利权。

上证报

6月13日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里也针对“今珠多糖注射液”的专利申请情况、研发情况、医学定义等问题要求海印股份说明相关情况。

从海印股份6月22日的回复函看,目前该药品只是提出了专利申请,还要通过初审、实质审查甚至复审才能获得专利。这过程一般需要3年。可见,其是否能获得专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更甚的是,海印股份在公告中承认,“今珠多糖注射液”于2019年6月19日提交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也就是说,在6月11日的合作公告中,相关药品还未提交专利申请。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指出,海印股份公告具有误导性,系虚假陈述。而之前对于“药品拥有专利权”的表述,属于虚构行为。

(3)“今珠多糖注射液”不具备投产条件

针对海印股份此前公告中的“公司将提供1亿元履约保证金为‘非洲猪瘟’防治疫苗的投产做准备”之说,深交所要求公司“分析今珠多糖注射液研发周期的合理性,是否具备产业化条件”。

对此,海印股份解释称,“今珠多糖注射液的生产需要委托具备GMP认证的兽药生产企业制造,注射剂生产可选择兽药GMP生产厂家委托加工,现阶段今珠公司正在与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洽谈”。但同时,海印股份补充道,“兽药注册的申请和生产销售许可尚未获得,能否获得和审批时长尚存在不确定性,能否产业化生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复养成功一定就是注射剂的功劳吗?

既然92%的有效性是“照搬”西班牙学者的研究报告,那么海印股份如何能够向市场以及投资者证实,曾“夸下海口”的注射剂的实际效果?公司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正在进行的复养试验,是在相关有权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的。然而究竟是什么有权管理部门,海印股份在公告中只字未提。

海印股份为何不直接披露所谓“阶段性结果”的数据?包括养殖基地的选择、复养试验的流程、试验的生猪数量,以及开展复养的养殖基地是否投放过“哨兵猪”等关键信息,海印股份均只字不提,仅仅以“今珠多糖注射液的复养试验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正在继续进行重复试验。”敷衍回复。

所谓复养试验,是指在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后,在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后的规定时间内,对健康生猪进行恢复养殖的行为。上证报

事实上,若养殖场通过哨兵猪检测后,则证明该养殖场已经具备复养条件,海印股份注射液的实际效果将无从谈起;倘若哨兵猪未通过检测,则证明该养殖场需要进一步消毒、甚至封锁。该人士补充道,哨兵猪的挑选严格,必须身体健康,且完全没有施打任何类型的疫苗。不难看出,海印注射液的效果与复养结果成功与否的关系并不大。

该人士告诉

(5)剔除错误表述后,信披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

海印股份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时表示,除了因工作疏忽而出现的笔误外,其他事项的相关表述真实、准确。“今珠多糖注射液”的相关试验数据因受《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信息披露的约束,公司在合同里的相关数据是根据复养试验结果而进行的约定,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

把虚假性陈述、误导性陈述内容,剔除之后,海印股份认为自己公告表述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

如此无耻之公告,就像是:放了毒药,造成伤害之后,辩解说这次放毒是疏忽造成的,是手抖造成的,不算,我收回,对不起,重新来。

事实上,除了“疫苗”这表述严重误导之外,海印股份的这一系列公告仍有诸多漏洞。

例如前期公告中公司表示,许启太及其团队成功研制了“今珠多糖注射液”并拥有专利权(含专利申请权),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而事实上,92%的有效率并非出自许启太团队,而是来自西班牙学者的研究报告,存在明显的误导性陈述。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此后更新的合作合同,海印股份将此前公告中作出的2019~2021年营业收入5亿、50亿、100亿,净利润2亿、10亿、20亿的盈利预测和相关对du协议解释为“初步估算”和“假设”,并且表示所有预测数据未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但在上市公司的原始公告中,初步估算和假设的提法都未曾出现过。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智斌在接受上证报

王智斌补充道,海印股份此前的公告,已使市场普遍认为海印股份具备了猪瘟疫苗“概念”,股价也因此出现异动,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

(6)连1000万注册资金都还没到位股权代持背后有无权力部门魅影?

这样一笔未来三年营业收入能够突破百亿级的买卖,今珠公司居然直到现在还掏不出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这让让人如何相信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海印股份在公告中提出的10亿支的供应量?

而在急功近利的海印股份看来,只要公司未违反《公司法》,成立近一个月仍未实缴注册资本金这点小事,还算不上异常。公司解释称,因为非洲猪瘟病毒疫情防治需要紧迫,研发任务重,所以整个科研团队成员包括许教授,一直在科研一线,故安排相关人员代持股权办理了今珠公司的登记设立公司。

然而,海印股份甚至连代持人员许可、郦福妹二人是否为科研团队成员都无法核实,那么本次回函中,其他有关今珠公司注射液的相关信息,是从什么渠道获取的呢?

如此的股东结构,究竟是儿戏还是背后有不可告人的利益链条?

先看这罕见的公司沿革史:

2019年5月份成立公司,许启太不持股;6月11日晚海印股份刊发公告披露了今珠公司后,马上被媒体挖出今珠公司的股权与许启太无关,疑点出现;6月17日,今珠公司紧急实施股东变更,股东变更为许可、郦福妹,均为代持人。但公司无法核实该代持人是否为科研团队成员。

从回复函看,这今珠公司究竟属于谁,从法律层面难以确定。因为均是代持者。为何要代持,是否涉及不方便抛头露面的相关权势人物?这里面有无权力寻租的抽屉协议?谁在为一家无专利、无生产许可、股东成谜、注册地点是酒店房间的皮包式公司“站台”?

上述代持背后的疑云,我们将继续追踪,更期待纪检部门介入核查。

(7)预测盈利的自信从何建立?

正如上文提到的,“今珠多糖注射液”既“未获得专利”,也“未获得生产销售许可”,但海印股份坚持认为,此前公告的盈利预测“审慎”、“合理”。

公司给出的具体测算方法为,第一年便可覆盖海南省,对应生猪数量为500万-600万头,占海南省2018年存栏、出栏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二年便拿下国内、国外各2.5%的市场份额,第三年进一步将市场份额扩大至5%。

据了解,海印股份此前从未有过兽药从业经验,今珠公司也是刚刚成立的新兵。以如此规模与速度进行市场份额的扩大,兽药推广的销售团队从何而来?

另外,上海证券报

尽管海印股份知道市场份额的扩张并非易事,也在公告中提到了,未来“今珠多糖注射液”的投产规模与计划将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且仅是初步估算,未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受市场需求、经营团队经验实力、投资资金和产能等因素影响较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但是,海印股份依然表示,“今珠公司2019至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亿、50亿、100亿,净利润分别为2亿、10亿、20亿。公司已充分尽职调查并合理判断,保持了必要的审慎性”。

如今已是2019年6月22日,兽药注册的申请都没获批,2019年能盈利2亿?换言之,下半年能盈利2个亿!

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却被海印捡到了。

再看下明年、后年的预测,说要远销到国外去!这吹牛就更大了!

针对于海印股份盈利预测的基础是销售市场可占据全球市场5%的份额,(即国内5%,国外5%),有专业人士对上证报

有意思的是,公司预计,预防用量为每年每头猪注射3次,每次2支,每头猪的用量是6支。可2019年已经过半,在上半年没有销售的情况下,公司依然按照6支/猪的剂量预估全年营收。

不过,聪明的交易方知道,吹牛不能兜底,否则兑现不了,就会输到没底裤。因此,上述劲爆的业绩对du,只是名义上的对du,如果不能按时实现盈利目标,交易方不会给海印业绩补偿的。

没有业绩补偿条款的对du?还叫对du吗?这信披玩的够溜的!投资者不认真看,又要被“眼误”了!

最后看看回复函粗劣的风险提示:

仓促有误的首份公告,公告前后股价的巨幅放量波动,跌停后的突发澄清公告,延迟的回复函,诡异的代持,以及难以置信的业绩对du,这些不寻常的行为及信息,真假难辨,虚实难测,海印股份如此跨界作为,背后究竟是怎样的资本局?值得监管部门深入调查!




企业慈善捐款抵税*规定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1日讯 5月3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22年淄博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闪电新闻

一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是个人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以某公司2021年利润为2000万元,向淄博市慈善总会(淄博市慈善总会已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捐赠300万元。那么,该企业2021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2000×12%=240万元。通过淄博市慈善总会捐赠的300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允许限额税前扣除,当年扣除限额为240万元,未扣除部分60万元可以结转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扣除。

闪电新闻




慈善捐款抵税*规定个人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1日讯 5月3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22年淄博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闪电新闻

一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是个人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以某公司2021年利润为2000万元,向淄博市慈善总会(淄博市慈善总会已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捐赠300万元。那么,该企业2021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2000×12%=240万元。通过淄博市慈善总会捐赠的300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允许限额税前扣除,当年扣除限额为240万元,未扣除部分60万元可以结转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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