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简介(纽约原油期货实时行情新浪)

2022-07-25 0:22:58 基金 yurongpawn

旗滨集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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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3,527,064.5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71,634,648.46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7,163,464.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86,208,649.83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929,660,619.3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91,019,214.14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2022年光伏玻璃业务新建生产线及硅砂基地等资本性开展有较大的资金需要,本年度利润分配以满足基本分红承诺为前提,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6,288,0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823,5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46,771,57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71%。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823,5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经仔细审阅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了解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就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施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

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 备查附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3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2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2:00时召开。因疫情影响,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宜。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落实了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并结合了公司实际盈利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状态和发展规划情况,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严格执行了旗滨集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的要求;公司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报告期,公司根据自身内控实施现状,积极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保护公司的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我们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2021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围绕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为中心,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并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深化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在重视安全,加强环保,以及保护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障员工权益、规范运作、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履行了企业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做到了守法、诚信、稳健、持续的经营,并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努力兼顾了回报社会,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和书面确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没有出现因此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的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一直严格遵循有关担保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2021年度实际担保金额远低于批准的担保额度,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的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2021年的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的变化,对2022年的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上市公司业务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2022年度续聘有利于审计工作延续及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度修订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规则体系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度修订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规则体系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将与以及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治理制度一起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度修订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规则体系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议案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不涉及风险投资行为,公司本次拟定的投资理财额度符合公司实际,主要投资品种为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投资理财事项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并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建设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光伏产业市场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加强企地融合,实现共同发展。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并投资新建石英砂生产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昭通市投资建设配套石英砂生产基地,有利于确保当地光伏项目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安全和长期稳定,可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进一步满足未来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光伏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1200t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二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漳州市东山县投资建设光伏玻璃二期生产线项目,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发挥漳州区域长期积累、耕耘的技术、人才、规模和资源优势,提高光伏玻璃规模和产能,增强整体优势和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并同意将理财额度(单日*余额)自人民币8.5亿元提高为不超过13亿元(单日*余额)。有关情况

一、 投资理财概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运用不超过85,000万元(单日*余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上述理财投资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总额为26.20亿元(共35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余额为8.3亿元),到期理财已全部按时收回,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78,000万元(10笔)。上述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总额为1,936.58万元(到期理财已取得的实际收益为1,113.63万元)。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期限将于2022年5月底到期,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进度资金需求以及实际资金状况,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并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使用和项目投入,以及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人民币8.5亿元提高至不超过13亿元(单日*余额),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理财额度

资金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单日*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单日*余额)不超过该总额。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本次董事会审批额度的,公司需要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若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具体要求

投资品种具体要求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拟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择优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理财投资不涉及证券投资(包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投资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有效,或至董事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期满后如未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投资理财额度,则不得新增投资理财业务(原有存续期内的理财业务继续按照合同执行),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2、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三、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业务制度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投资理财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并尽量选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本次投资理财不涉及证券投资及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为风险可控的投资投资理财行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理财额度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不涉及风险投资行为,公司本次公司提出的投资理财额度符合公司目前实际,主要投资品种为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要求,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开展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理财业务管理,严格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公司不向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选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9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2022年3月18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启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宜。本次股份回购的数量为不低于2,800万股(含)且不超过4,2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2022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2022-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0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1日(星期一)至04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kibi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并将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8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姚培武先生、董事兼总裁张柏忠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国明先生、独立董事郜卓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解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1日(星期一)至04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kibing-glas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俊宇

电话:0755-86353588

邮箱:info@kibing-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情况

一、 修订背景

1、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易懂、管用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提升市场规则的友好度,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会同证券交易所开展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全面整合工作。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整合、修订后的公司监管法规体系。经整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主要呈现体系化繁为简、内容更为规范合理、数量明显减少的特点,进一步强化上了市公司监管法规的科学性、体系性、规范性,方便市场主体查找使用,助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2、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

二、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对照情况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 制度修订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 旗滨集团《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纽约原油期货实时行情新浪

美东时间周四,国际油价收跌,美油跌超3%,日内一度跌逾6%。截止收盘,纽约9月原油期货收跌1.35美元,跌幅3.27%,报39.92美元/桶。布伦特9月原油期货收跌0.81美元,跌幅1.85%,报42.94美元/桶。

相关报道:

原油需求复苏进程继续遭破坏 OPEC+8月增产在即 两大产油国释放促销新政

OANDA*市场分析师Jeffrey Halley表示:“美国原油库存大幅下滑超过1000万桶之后,油价应该会有较好的表现,同时美元走弱也通常对油价有利,油市很有可能正在反映美国及其他地方的疫情导致经济下滑风险升高。”(汇通网)

下半年国际油价或“水涨船高”

2020年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可谓“惊心动魄”,疫情笼罩下的原油市场表现分外消极。进入下半年,随着基本面缓和,全球原油市场将迎来一轮复苏行情,原油价格也将“水涨船高”。(国际商报)

(文章研究中心)

关注网




郴州旗滨集团简介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登陆互联*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6,288,0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823,5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46,771,57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71%。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浮法玻璃

我国自确定“双碳”目标以来,陆续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从引导“双碳”落地,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包括产能置换政策、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双控”政策等,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平板玻璃产能被严格控制,落后产能持续淘汰,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僵尸产能逐步出清,玻璃产能一直处于存量消化阶段。加上房地产新建项目以及现存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高质量玻璃产品需求和单位建筑面积玻璃需求量持续增加,同时生产企业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升级迭代推出新产品,新产品在整体设计、节能、智能性能等方面的提升,推动平板玻璃制造的技术进步和更新升级,平板玻璃需求保持稳定,玻璃行业周期性波动幅度逐渐趋于平滑,玻璃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未来行业发展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提升、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创新为突破口,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行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玻璃行业行情呈现宽幅震荡,由于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多种宏观因素影响,玻璃价格波动较大。上半年持续的供给侧改革成效快速显现,加上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房地产竣工需求修复、汽车行业景气回升、国内严守抗疫成果不放松疫情影响消退,平板玻璃行业订单饱满,量价齐涨,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提升。下半年,随着房地产需求下滑和资金面紧缩的影响,行业呈现高供给、高库存及需求偏弱局面,且原燃料价格与玻璃价格走势呈分化,对玻璃生产企业的利润影响明显。报告期,工信部印发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继续严禁新建扩大产能的平板玻璃项目,对平板玻璃项目继续实施产能置换政策,产能指标的认定更加严格,有利于促进平板玻璃行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玻璃行业对房地产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国家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健康平稳发展”总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通过一城一策的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2)节能建筑玻璃

节能建筑玻璃是以玻璃原片为基材,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及其组合对玻璃进行再加工,制成具有新的结构、功能或形态和高附加值的玻璃制品。主要分为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等,拥有美观、安全、节能等优点,主要应用于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等领域,可以有效降低建筑物能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发展目标。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耗国,建筑能耗约占全国总能耗33%以上,建筑单位能耗水平是欧洲的4倍,美国的3倍。节能玻璃作为一种隔热和遮阳性能好的玻璃类型,在推进中国建筑的绿色节能,有效缓解国家能源紧缺状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节能玻璃的应用和替换成为了当前及未来建筑项目节能工作的关键。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和监管的不断趋严,以及消费者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Low-E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层玻璃等具有节能性能的玻璃得到了国家及建筑行业的大力支持与推广,促进了玻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节能玻璃在建筑领域的渗透率仍将不断提升,节能效果更优的双层乃至三层玻璃应用逐渐推广,亦有望提升单位建筑面积对玻璃的需求,公共建筑、民用住宅新建项目,以及庞大的现存建筑节能改造、二次装修都对节能玻璃有大量的需求,我国节能建筑玻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巨大。

报告期,节能建筑玻璃企业订单充足,但受原片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节能建筑玻璃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明显。

(3)高铝电子玻璃

高铝超薄电子玻璃在抗划伤、韧性和硬度等方面优于普通钠钙玻璃,被广泛作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车载应用、公共查询系统、ATM机、工业控制等电子产品触摸*玻璃盖板。随着智能手机不断趋向大屏化、屏占比提高,智能电子产品逐步向轻薄化、智能化、高性能化方向发展,以及汽车仪表盘、中控显示、后座娱乐系统、抬头显示等车载显示系统应用增加、无线充电和5G技术的应用带来玻璃背板增量、触控屏在超级本和一体机中渗透率逐渐提升,以及智能家居、智能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兴产业对智能终端的需求增长,预计高铝电子玻璃未来将保持持续的增长;同时,也由于高性能电子玻璃强度高、重量轻、透过率高等特点,逐步被新能源汽车、高速列车等大尺寸领域上接受并得以应用,未来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将有更大的潜在需求,市场前景不断看好。

目前国内高端电子玻璃市场仍被海外企业所垄断,随着国内电子市场和玻璃企业的快速崛起,国产替代亦有望在电子玻璃领域加速实现。

(4)中性硼硅药用玻璃

国外医药行业已普遍使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玻璃作包装材料。随着我国国民生活品质的改善和保健意识的增强,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采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从国外药用玻璃行业发展的长远趋势上看,高质量的中性硼硅玻璃未来必然逐步取代低硼硅玻璃、钠钙玻璃,成为国内药用包装的*材料,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正加快中性硼硅玻璃项目建设,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5)光伏玻璃

光伏玻璃为光伏组件重要组成部分,指应用在太阳能光伏组件上的玻璃,具有保护电池片和透光的重要价值。根据所处位置,光伏玻璃可分为包括盖板(面板)玻璃和背板玻璃;根据制作工艺,光伏玻璃可分为压延法玻璃与浮法玻璃。受益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光伏玻璃产量持续增长。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不可或缺的材料,需求端与光伏组件的装机量密切相关。随着光伏发电技术不断成熟,光伏平价上网逐渐成为现实,推动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底,中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量306GW。受光伏组件装机量带动,2013-2020年,我国光伏玻璃产量从2.2亿平米升至5.5亿平米,C*R达13.7%。中长期看,“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光伏发电作为能源结构改革和能源替代的重要方向,光伏终端需求持续成长确定性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判断,“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在70-90GW。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重要材料,有望充分受益光伏终端需求成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及预测,未来双玻组件渗透率将持续提升,2025 年将超过 60%,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超过 16.47%。双玻组件渗透率提升,亦将带动光伏玻璃需求增长。

报告期,光伏组件企业受需求释放不及预期、硅料大幅涨价等多重因素影响,普遍开工率偏低,光伏玻璃价格出现大幅下跌。随着光伏发电既定装机目标需求释放,组件企业开工率将逐步提高,尤其是光伏组件企业大尺寸轻薄化结构性发展,对于下半年光伏玻璃价格有一定的提振作用。2021年7月,新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光伏玻璃产能置换实行差别化政策,新上光伏压延玻璃项目不再要求产能置换,有利于保障光伏新能源发展,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

1、公司经营业务

公司从事玻璃产品制造与销售,包括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节能建筑玻璃、高铝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光伏新材料等玻璃产品,是国内优质建筑玻璃原片龙头企业之一。在福建、广东、湖南、浙江、马来西亚等地建有大型原片生产基地,国内七大原片生产基地布局分别位于中国经济发展活跃的珠三角、长三角、福建沿海、长株潭经济带,共拥有26条优质浮法生产线,1条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1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以及5条在建的光伏玻璃生产线、1条在建的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1条在建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筹备建设中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2条);在广东、湖南、浙江、天津、马来西亚拥有6个节能建筑玻璃基地。主要产品有0.33-19mm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超白浮法玻璃、着色(绿、蓝、灰)玻璃等玻璃原片;各种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离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等节能玻璃;高铝超薄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光伏高透基板等。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集硅砂原料、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光伏新材料玻璃、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玻璃企业集团。

2、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销售。公司以市场导向定位产品,销售引导生产,实施“以需定销、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依托差异化、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销售。

根据产品的特性,浮法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地销为主,根据市场状况,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浮法原片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现货,一般无信用期。节能建筑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组织深加工,产品销售具有很强的定制化与项目化特性,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经销商采购的主要为通用性较强、可后期加工的的工程大板产品。光伏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采用向光伏组件厂直销方式为主。电子玻璃根据不同的产品(如盖板玻璃、车载玻璃等)采用不同的方式及渠道销售。中性硼硅玻璃以向制瓶企业直销玻管以及向药企直销制瓶产品方式为主。

(2)采购供应。公司玻璃制造的主要原燃料为硅砂(普通砂、超白砂)、纯碱和燃料等,公司依托深耕主业多年所形成的规模优势、需求优势,以及长期经营所形成稳定的优质资源渠道,大宗物资实施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大力推进全球采购模式,通过竞价、分级供应方式,确保定点、定时、定量满足生产需求与价格稳定,采购渠道包括国内、国外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玻璃深加工原片基本来自本企业生产,镀膜靶材、PVB膜、中空主材等通过市场直接采购或从国外进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复、大宗材料价格波动、能耗“双控”等多重压力和挑战,公司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创新驱动”指导思想,加快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聚焦以高端化、新材料为核心的玻璃主业,抢抓市场机遇,通过深化产业链一体化、业务多元化,实现由单一规模化发展向规模化与高附加值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发展转型,坚持产学研融相结合,全力打造高端价值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升级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品牌价值,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企业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7,272.30万元,同比增长51.12%;营业利润491,368.40万元,同比增长136.30%;实现利润总额491,164.57万元,净利润422,142.4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6.35%、133.3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352.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3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并投资新建

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 投资项目:4条1200t/d光伏高透基材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8,000万元,项目资金由公司全资孙公司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光伏”)自筹及融资解决;该投资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 本项目尚需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6.1.16条关于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本次会议的项目投资,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对外投资金额已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加快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伏产业布局,延伸和打造一体化产业链,认真落实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4年)》确定的“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材料的旺盛需求。公司拟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计划分期进行建设。主要情况

一、 投资概述

1、项目背景

太阳能光伏发电由于其特有的可再生性和较好的生态环境亲和力,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近年来,随着国内一系列新能源政策的实施,太阳能发电产业呈现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光伏玻璃作为太阳能光伏组件必不可少的关键材料,也随之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精神,适应云南省、昭通市地方经济发展趋势,主动对接和融入云南省实施“绿色能源牌”战略,打造水电硅材料加工一体化产业布局,切实将昭通清洁能源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推进昭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产业发展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通过大产业带动大发展,解决群众就业,巩固并拓展昭通脱贫攻坚成效。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积累、耕耘的技术、人才、规模和资源优势,凭借多年应用于生产管理、工艺制造、质量管控、售后响应等全过程体系的探索和实践,迅速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积极参与、助力国家光伏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有序推进、稳步增加光伏玻璃产能,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对太阳能光伏玻璃材料的需求,在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技术研究工作之后,公司决定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

2、投资目的

公司决定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一是为贯彻和响应产业政策精神,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有效发挥旗滨集团在规模与管理、技术与成本方面的优势,紧紧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旗滨集团市场份额和竞争力;二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加深企地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延伸玻璃产业链,打造玻璃深加工产业集群,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3、 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4条1200t/d光伏高透基材项目

投资主体: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经济开发区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8,000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3年,分期建设。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投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投资周期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 投资相关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拟增至23.1826亿元,正在办理增资手续);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郴州光伏资产总额为233,841.96万元,负债总额为85,057.26万元,净资产为148,784.70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88,448.78万元,净利润27,111.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郴州光伏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的股权。

2、公司名称: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光伏”);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昭通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

三、 昭通光伏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1、 增资方式:郴州光伏拟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对昭通光伏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昭通光伏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

2、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昭通光伏注册资本5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股权。增资后,昭通光伏注册资本100,0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股权。增资完成后,昭通光伏的股权比例

四、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新建4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8,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全资子公司郴州光伏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对昭通光伏进行增资,增资后,昭通光伏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股权。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新建昭通光伏项目,符合公司确定的“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是公司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积极举措。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增强品牌影响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6.1.16条关于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本次会议的项目投资,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对外投资金额已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目尚需办理项目立项、项目规划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三)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 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抓住光伏行业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推进和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本项目的产品定位轻薄化、大尺寸光伏玻璃材料,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规模化生产、下游资源配套,以及有效的运营管控等优势,有效控制成本,满足市场趋势并充分利用公司职业团队、营建管理经验、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进一步节省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本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尽快投入运营。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扩大公司玻璃产业版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 投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

1、 本次项目投资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建设将分期实施,投资影响因素、项目审批手续较多,项目用地尚未取得,故项目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

2、 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安排资金筹集、资金支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稳妥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本项目可能因需求不及预期、市场情况、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存在项目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为此,公司一是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优化项目管理,跟踪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力争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产;二是持续推进自主创新,集聚创新人才,发挥机制和激励优势,加大技术创新攻关,力争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做好市场培育和客户开发,以建立稳定的客户群来保障市场,项目建成后全力以赴抓紧做好运营管理,推进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和深化质量管控、倾心专注做好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尽快实现产品布局完善和品牌影响力的快速扩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 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5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孙公司增资并投资新建石英砂生产基地的

公告

● 投资项目:光伏玻璃用硅砂精加工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8,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由公司全资孙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为加快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光伏产业布局,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旗滨集团在玻璃全产业链上的综合竞争力,确保旗滨集团昭通光伏玻璃生产基地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根据国家产业导向,结合旗滨集团战略发展规划,旗滨集团拟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配套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8,000万元人民币(分两期投资建设)。主要情况

多年以来,随着全球气候温室效应逐渐加剧,地球平均气温逐渐提高,碳排放的约束已成为全球各国非常重要的工业任务,在此背景下,光伏发电已成为较为成熟的替代火电的能源方式。基于此作为双玻组件的太阳能光伏盖板玻璃的市场需求量大幅提高,旗滨集团着力此市场前景,拟在云南省昭通市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该项目投产后,每年需要大量的光伏玻璃用硅砂。为确保旗滨集团昭通光伏玻璃生产基地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进一步深化企地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公司拟在昭通市投资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

2、投资目的

公司拟在云南昭通配套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一是确保旗滨集团昭通光伏玻璃生产基地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二是提升旗滨集团在玻璃全产业链上的综合竞争力,增强集团发展后劲。

3、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光伏玻璃用硅砂精加工项目

投资主体: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云南省昭通市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8,000万元人民币(分期投入)。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3年,分期建设。

二、 投资相关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

2、 公司名称: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彝良硅业”);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彝良硅业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持有其***的股权。

三、 投资主体增资情况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1、 增资方式:郴州光伏拟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对彝良硅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彝良硅业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变更为45,000万元。

2、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彝良硅业注册资本5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股权。增资后,彝良硅业注册资本45,0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股权。增资完成后,彝良硅业的股权比例

四、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云南省昭通市投资配套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8,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全资子公司郴州光伏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对彝良硅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彝良硅业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变更为45,000万元,郴州光伏持有其***股权。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硅砂作为制造玻璃的主要原材料,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由于目前行业安全、环保监管趋严,市场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在云南昭通投资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有利于确保公司云南区域旗滨玻璃生产线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有利于平抑采购价格和降低生产成本,并进一步扩大了集团在上游砂资源的布局,增加了资源战略储备,增强了集团的发展后劲。本次公司投资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董事会就投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6.1.16条关于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本次会议的项目投资,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对外投资金额已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目尚需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

本次投资是公司完善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延伸,确保产业链安全的积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旗滨集团的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保障公司云南光伏玻璃项目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可进一步增强集团的抗风险能力。

六、 投资风险分析

1、 本次项目投资尚需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建设将分期实施,相关资产尚需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的相关机构的审批,项目用地尚未取得,故项目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项目投资金额10.80亿元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为此,公司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加强项目建设,认真管控好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风险,争取早日建成投产。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6

关于投资新建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

项目(二期)的公告

● 投资项目:1200t/d一窑多线光伏组件高透基板材料项目(二期);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1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融资;该投资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为进一步完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伏产业布局,延伸和打造一体化产业链,认真落实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4年)》确定的“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材料的旺盛需求,公司已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建设1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当前正在顺利推进当中,为充分利用公司在东山的产线、人才和物流等资源,*程度发挥基地的规模效应,公司拟进一步扩大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的光伏板块投资规模,拟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新建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14,000万元。主要情况

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拥有国内*规模、品种最丰富、规格最齐全的平板玻璃生产基地,拥有领先、完整的玻璃产业链,拥有玻璃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玻璃制造企业;并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中心、技术团队和*检测中心,已取得多项科研、检测成果,并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公司在东山县还拥有与生产线配套的三个共计40000吨级海港码头,均具备海运运输条件、配套港口设施条件,年设计吞吐量可达到230万吨。公司凭借港口优势可使大宗原材料和燃料通过水运购进,玻璃产品亦可通过海运到达我国的长三角区域和珠三角区域,优越的运输条件使公司在同行业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成本竞争优势。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精神,适应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并充分利用公司在漳州区域长期积累、耕耘的技术、人才、规模和资源优势,凭借多年应用于生产管理、工艺制造、质量管控、售后响应等全过程体系的探索和实践,迅速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积极参与、助力国家光伏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加快旗滨玻璃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打造玻璃深加工产业集群,有序推进、稳步增加光伏玻璃产能,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对太阳能光伏玻璃材料的需求,在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技术研究工作之后,公司决定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新建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二期)。

2、投资目的

公司决定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新建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二期),一是为贯彻和响应产业政策精神,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有效发挥旗滨集团在规模与管理、技术与成本方面的优势,紧紧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旗滨集团市场份额和竞争力;二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加深企地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延伸玻璃产业链,打造玻璃深加工产业集群,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3、 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1200t/d一窑多线光伏组件高透基板材料项目(二期)

投资主体: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14,000万元。该投资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6.1.16条关于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本次会议的项目投资,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对外投资金额已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目尚需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

(三)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名称: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

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漳州光伏资产总额为105,801万元,负债总额为41,863万元,净资产63,9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57%。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1,285万元,利润总额29,259万元,净利润23,01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已审计数据)。

漳州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

三、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福建省东山县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二期),即新建1200t/d一窑多线光伏组件高透基板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14,0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建漳州光伏二期项目,符合公司“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投资是公司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积极举措,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增强品牌影响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6.1.16条关于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本次会议的项目投资,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对外投资金额已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目尚需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

(三)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 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光伏玻璃材料,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规模化生产、下游资源配套,以及有效的运营管控等优势,有效控制成本,并充分利用公司职业团队、营建管理经验、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进一步节省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本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尽快投入运营。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扩大公司玻璃产业版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 投资风险分析

1、 本次项目建设尚需股东大会批准,亦需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

2、 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安排、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稳妥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 附件




资兴旗滨集团简介

2021年度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非金属矿、矿物材料相关领域)申报工作由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非金属矿专委会负责组织评审,申报

  10月8日,郴州市2021年第三次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资兴市分会场活动在旗滨集团新建年产58万吨高品质高科技环保低铁超白石英砂加工生产线项目现场举行。
  
  据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6亿元,投资主体为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资兴市取得石英砂采矿权,并建设年产57.6万吨的超白石英砂生产基地。

  
  近年来,由于国家安全、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大,部分石英砂矿被迫关停,致使玻璃行业的硅砂供应紧张,采购价格上涨。公司已在湖南投资的主要项目包括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玻璃制造对硅砂原料需求量较大,低价、优质、稳定供应的任务艰巨,进一步提高集团硅砂自给率至关重要。新建硅砂原料基地,可有效保障公司玻璃产业的硅砂原料供应安全,大幅提高上游采购议价能力,有效控制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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