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取得的安置房屋的确权与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若安置房屋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则其权益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若安置房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应协商确定权益分配比例。协商确定或依据法律判决:协商确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安置房屋的权益分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1、如果拆迁分房是按人口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均拥有相应的拆迁房份额。因为这些份额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因此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分房是按原有房屋面积分配,且原有房产是一方婚前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
2、婚后动迁的房子离婚时的分配方式主要取决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房屋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在婚前就属于夫妻中的一方所有,或者虽然婚后获得但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款应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获得拆迁款。
3、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拆迁补偿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平均分配。离婚提出时间的影响:你先提出离婚并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也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动迁房在离婚时的分配,主要取决于动迁房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对其的贡献和权益。动迁房性质:私房动迁:若动迁房为私房,需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如果拆迁房屋是婚后共同财产,且拆迁发生在离婚之后:在这种情况下,现任妻子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者之一,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因为婚后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无论离婚时如何分配,都不影响其在离婚后的共有属性。
6、是按照产权证明对方享有自己的份额;如果有证据证明由于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对方可以少分。
1、离婚动迁房的分割主要依据以下原则:法律角度:双方均无产权:如果动迁房是轮候配租房屋,产权属于国家所有,夫妻双方都没有产权,此时不涉及房产分割问题。双方均为轮候配租人员:在配租时间内离婚,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仅一方为轮候配租人员:房屋产权归该人所有。
2、无需分割:如果动迁安置房明确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无需进行分割,归原所有人所有。若动迁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首先,夫妻双方应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可以是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是双方共同出售房产后平分所得款项等。
3、如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不论补差价与否,皆视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婚前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此类情况需核查房产继承或赠予的具体情况,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原则。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若婚后有共同出资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则这部分房屋产权视为共有财产。
4、婚后动迁的房子离婚时的分配方式主要取决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房屋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在婚前就属于夫妻中的一方所有,或者虽然婚后获得但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款应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获得拆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