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作权法(银华心怡)

2022-07-30 19:35:36 基金 yurongpawn

新著作权法



本文目录一览:



过去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为侵权盗版打官司值不值?网络游戏、赛事直播属于受保护的“作品”吗?随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6月1日实施,这些困惑有望解决。新著作权法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将赔偿上限提升10倍,为创作者“撑腰”。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网络游戏、赛事直播画面、短视频等被涵盖,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




银华心怡

投基Z世代,Z哥最实在。

分享基金经理的*观点,研判未来投资机会,这一直是本栏目的重要宗旨之一。

近期,基金二季报陆续出炉,也给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学习的机会。

今天,Z哥想跟大家分享的,是银华基金顶流基金经理的*二季报观点。李晓星在二季报中,用了整整6000多字的篇幅,详解投资策略、运作分析,以及对下半年市场机会的看法。

之所以要分享李晓星的观点,并不仅仅因为他是管理百亿规模的顶流,也不因为他的观点篇幅宏大。

在Z哥看来,之所以关注李晓星,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长期业绩*,以李晓星的代表作银华中小盘为例,成立以来收益673%,另一只规模达126亿的产品银华心怡灵活配置,近三年收益151%,排名同类产品前10%。

第二,李晓星保持高仓位,但配置均衡,不聚焦于某一细分领域,覆盖了消费、地产、军工、电子、计算机、传媒、有色、医药、新能源等多个高景气度的领域。这就需要基金经理有足够宽的视野,同时也需要基金公司提供更加强大的研发支持。

当然,这两个因素也不是Z哥最看重的。

更重要的是,李晓星将其个人资产的绝大部分,都买了他自己管理的基金,所以持有人的心情,他能够感同身受,利益捆绑在一起,他能够更有动力管好产品。这样的基金经理,和那些只管理基民的钱,用别人的钱炒股,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好了,进入主题,看看李晓星究竟如何总结上半年,展望下半年。6000字长文,Z哥不可能全文分享,因此抓一些重点。

第一部分:困境中如何应对。

李晓星说,今年上半年是他担任基金经理以来,遇到的第三次比较困难的时期。第一次是2016年初,当时A股遭遇历史上罕见的熔断。第二次是2018年底,基金几乎遭遇全市场亏损。第三次,也就是今年上半年了。

李晓星在二季报中,向投资者致歉。他说:“基金净值的回撤使得持有人承受了阶段性的亏损,我深表歉意。我个人资产的绝大部分都买了我的基金,持有人的心情我感同身受。但市场的非理性下跌,使得很多优质企业的股票跌到了合理区间,这个都是未来超额收益的空间。我内心对后市是非常乐观的,二季度一直在增持我管理的基金。希望从长期的角度看,这些操作最终是可以被证明是正确的。

说实话,上半年,包括Z哥在内,也一样是很煎熬。Z哥自己,对基金的持仓进行了一些小的调整,大方向依旧没变。但也很难做到像李晓星,在二季度增持基金,也就是说继续追加投入,确实是大部分人很难做到的。

追加投入,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需要对市场整体估值、基本面、景气度进行系统性的评估。

第二,上半年的对错。

上半年投资上的对错,李晓星总结称,上半年四五月份在下跌时,在高仓位的基础上持续加仓至满仓。增持了可选消费、地产链、军工、计算机和自动化等行业,目前看,可选消费、地产链、军工和自动化的加仓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不足之处在于,由于担忧俄乌冲突带来全球供应链的割裂,过早的减持了电动车上游。从持仓情况看,一季度末持仓的天赐材料、天奈科技,还有宁德时代,都被李晓星明显减仓。

另外,4月份下跌中,没有选择加仓,错过了光伏板块的机会。

第三,下半年展望。

李晓星不看好石油价格继续上涨,并且对欧洲、美国的基本面表示了悲观和担忧。

不过,对中国的经济前景,李晓星非常乐观。地产的全面放松、基建项目端和融资端的发力、多维度的支持消费,尽管由于海外需求的问题出口数据可能逐步走弱,但总体来看,我们看好中国经济的V型反转。

当然,对于地产链,Z哥相对要悲观一些,尽管政策宽松,但想重回当年的盛况可能很难,对很多房企而言,能活下去就不错了。

还有,李晓星非常看好消费的复苏,他认为中国居民消费能力一直在提升,现在只是消费意愿的问题。对于这一点,Z哥的观点也不太一样,我认为居民消费能力最终还是取决于收入水平,以及对未来收入水平的预期。如果收入水平得不到提升,如果看不到未来几个月有更多额外收入的情况下,要想消费复苏,可能吗?

所以,虽然我们关注和分享顶流基金经理的观点,也不等于完全照搬他们的观点,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这才合理。

第四,行业看法。

这一部分,李晓星用了很大的篇幅,很用心的对各个行业进行了分析。我们每个领域,用最简单的话来分享结论。

消费目前估值修复到了合理区间,看好未来的估值切换。下半年保持乐观,重点看啤酒、美护、消费医疗。新能源中对电动车中游、光伏制造相对谨慎,看好整车环节。另外,储能将是明年增长最快的新能源细分赛道。风电板块虽然估值便宜,相对看好,但业绩修复可能没有那么快。

最后的”杂谈“。

李晓星既是基金经理,同时也是基金持有人,和基民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李晓星说,在市场波动的时候,他的内心同样也会害怕、也会怀疑、也会彷徨,平时勤勉积累的调研,与研究成果是为了在关键时刻组合不会漏水。但过度依赖个人独立的投资与研究来持续战胜市场,从概率上来说,并不是一个长期胜率很高的事情。

这个时候,基金公司整体投研平台的水平,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深入挖掘基于基本面的投资机会,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努力持续提升投资业绩,提高客户满意度,实现基金业绩和持有人盈利驱动的规模增长才是长久之计。作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我们的愿望也很朴素,希望管理的组合可以不断的创新高,我们的持有人可以微笑的打开自己的账户!

最后,分享一下李晓星管理的银华心怡灵活配置,以及银华中小盘两只产品的*持仓。

(风险提示:权益基金属于高风险品种,投资需谨慎。本资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资料中的所有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 本人不就资料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在任何情况下,本人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资料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定投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市场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新著作权法与原来的对比


2021年6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正式实施,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著作权法修改后共6章,67条, 结合实践著作权法修改,有以下八大亮点,作如下简要解读。

一、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定赔偿上限提高到500万,明确法定赔偿数额下限为500元。

著作权法修正案规定,“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著作权法中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意味着,在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较为全面的建立(见下图)。

这一规定与《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一脉相承,与《商标法》第63条、《专利法》第71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基本一致。现阶段,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比例不高,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较大。

那么,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著作权案件中应当如何适用?

根据*人民法院出版的《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侵权责任编)》(P191-201)的理解,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仍要坚持“以补偿救济为原则,以惩罚性赔偿为补充”。惩罚性赔偿是高压线,防止司法不当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司法实践中,应当在当事人主张适用的前提下,根据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构成要件进行适用、论证。

同时,此次将著作权法定赔偿上限提高到500万,对著作权侵权案件适用酌定赔偿、法定赔偿提供了新动力。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定赔偿限额提升后,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可能存在制度供给上的竞争,使得当事人或法院怠于精细化的处理案件,径行适用法定赔偿。

此外,“横空出世”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的下限为五百元也引人瞩目。这一规定在此前的一审、二审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涉及,作出著作权侵权赔偿下限规定,彰显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加大惩治,利于遏制现阶段图片、字体等类型纠纷频发但赔偿金额少的侵权现象,推动社会形成尊重版权,尊重创新创造的氛围。

二、规定视听作品,将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

“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及其他视听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在这次著作权法修改中,统一改称为视听作品。这种变化反映了产业界迅速发展对著作权带来的挑战,比如近些年兴起并且已经发展成数千亿市场规模的网络游戏,网络游戏直播如何定性、网络游戏画面如何定性等;再比如,音乐喷泉、灯光秀、烟花秀等如何归类定性。这些问题的出现,催生了视听作品的立法。

但是,关于视听作品的定义及构成要件没有作出规定。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与视听作品之间区别是什么?目前还没有答案。对该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实践中具体案例裁判出可操作的要点,逐渐形成共识。同时,要防止视听作品作为单独客体类型后的泛化适用,判断时应当在符合作品要件的前提下,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视听作品的构成要件。

三、对广播权进行合理扩张。

“第十条 第十一项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第十二项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的修改,回应了当前较为突出的网络直播著作权侵权问题,以后网络主播

四、修改作品定义,作品客体类型开放。

著作权法此次修改,对作品定义和作品类型作了修改。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同样是作品。

对作品定义的修改,这应当是著作权法修改中最为根基的问题,也是源头问题。作品的定义虽然采用的是概括式概念描述的方法,但并未封闭,对作品的把握依然是判断作品的要件,即是不是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有没有独创性,能不能以一定形式表现。摒弃了原来实际上并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兜底规定。这将为司法实践腾出可适用的空间,贯彻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原则。

五、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法修改对合作作品的规定汲取了《著作权条例》的规定,并对公报案例的裁判要点予以采纳(《*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9期)。修改规定为“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突出强调有共同创作的主观意图,创作者有实质性的创作行为,如果仅仅是对原作品做一些简单的辅助性工作,不能认定为参与创作,不能认定为合作作者。这样规定,一方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有协商约定的从其约定;无法协商约定的,无正当理由不得妨碍作品的正常传播,所得收益归所有的合作作者。这样既保障了作者的经济收益,又不妨碍作品的正常传播流通。

六、规定演员职务表演权利归属。

著作权法修改增加了演员职务表演,即演员为完成本演出单位的演出任务进行的表演为职务表演,演员享有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其他权利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出单位享有。

相较于演出单位,演员一般较为弱势,从立法上对演员的权利予以强化。突出表演者的表演作品的人身属性。同时,明确演员除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利外,其他权利也可以进行约定,并非职务表演当然归演出单位享有。尽管立法上做了有利于保障演员权益的倾斜,但站在演员或演出单位的不同立场,对权利的维护,对风险的规避,答案截然不同,能否真正得到保障可能还有待实践检验。

七、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

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收取和转付、管理费提取和使用、使用费未分配部分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新增的规定,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定性上其属于非营利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著作权的管理,收费标准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裁决或诉讼。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需要加快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完善我国著作权许可交易的短板,同时,信息透明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八、凸显对阅读障碍者的关爱。

著作权修法中,增加“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凸显对残障人士的关爱,体现著作权修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在2019年,上海市政协委员、协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游闽键律师领衔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几位同事共同撰写了《关于支持发展无障碍电影的建议》的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为视障人士观看电影提供便利,作品类型仅仅限于文字作品远远不能满足残障人士的精神文化需要,同时,盲人这一主体限定过于严苛,生活中也存在不少其他类型视力障碍患者。

这次著作权法修改,将盲人改为阅读障碍者,并且不再限制作品类型,让阅读障碍者能感知的方式使用作品,这是著作权法修改很大的进步,让残障人士在立法上得到更多的关爱,有更多的机会享受到多姿多彩的文化,丰富内心精神文化。笔者也相信,立法的善良会带动社会的善良,将来会有专业的机构为残障人士服务,让他们以他们能感知的方式感知到不同类别的作品。

澎湃网




新著作权法6月1日起施行

过去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为侵权盗版打官司值不值?网络游戏、赛事直播属于受保护的“作品”吗?随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6月1日实施,这些困惑有望解决。新著作权法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将赔偿上限提升10倍,为创作者“撑腰”。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网络游戏、赛事直播画面、短视频等被涵盖,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新著作权法》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新著作权法、银华心怡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QQ: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
*留言

Fatal error: Allowed memory size of 134217728 bytes exhausted (tried to allocate 96633160 bytes) in /www/wwwroot/yurongpawn.com/zb_users/plugin/dyspider/include.php on line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