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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88人,注册会计师55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中汇会计师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共承办11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关键审计合伙人主要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预计120万元,全部为年报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120万元,全部为年报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预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鉴证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基于上述修订,条款编号进行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章程的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管理人员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桂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桂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桂毅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由董事会聘任桂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公司*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后附常务副总经理桂毅先生简历。
附件:常务副总经理桂毅先生简历
桂毅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4年1月,历任北安集团压力容器公司施工员、质检员、经营副科长;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北安集团团委书记;2005年12月至2010年8月兼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任北安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宜兴市建邦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2年4月,历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职工董事等职务,兼任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桂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桂毅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二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更换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选举工作,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桂毅同志不再担任职工董事,张流芳同志不再担任职工监事,选举张流芳同志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李濛同志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任期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张流芳同志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濛同志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后附职工董事张流芳同志及职工监事李濛同志的简历及情况说明。
附件:职工董事张流芳同志及职工监事李濛同志简历及情况说明
张流芳,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宣传干事。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中环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助理。2013年9月至今,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第三届职工监事等职务。
李濛,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新组创经贸中心经济员。200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北京热力集团温特莱酒店公关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北京博力达热力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职员。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管理主管。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党群主管、党群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2018年4月至今,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部长。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3.以上第10.00、11.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议案中第6.00、8.00、9.00、10.00、12.00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5;传真号码:010-68096677。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赵鸿雁
联系电话:010-68096688-8111
联系传真:010-68096677
联系邮箱:bceer@bce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回执》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958”,投票简称为“建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授权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回执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桂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非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桂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桂毅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桂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后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桂毅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桂毅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桂毅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4年1月,历任北安集团压力容器公司施工员、质检员、经营副科长;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北安集团团委书记;2005年12月至2010年8月兼任建工集团团委副书记;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任北安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任建工发展副总经理,兼任宜兴市建邦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2年4月,历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职工董事等职务,兼任南通国盛董事、天津环投修复董事长等职务。
桂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桂毅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月11日,有利网官方*发布《关于全面开启属地化债权认领兑付方案的公告》,该公告中指出,有利平台将把全部的工作重心投入“属地化债权认领”兑付服务中,为认领债权的用户提供更多的催收渠道及催收方式。
债权置换之后,根据APP协议中的内容,出借人就与有利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其推出的“属地化认领服务”也都是为了配合“乾坤大挪移计划”,把那些自己催收不回来的底标烂账甩给出借人,美其名曰“增加多种催收方式”,实际是撇清平台责任,将风险转移到出借人身上,坑害出借人,减少兑付压力。
债权认领退出方案介绍里面很清楚,可以把小额分散的零散债权换成完整的债权,然后催收,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旦债权认领,根据实际催收情况回款,风险自担。实际说白一点,你选了这个方案,后面有回款就有钱拿,没有回款就没有钱拿。专业催收公司都干不好的事,靠我们出借人骂骂咧咧几句、电话轰炸,就能把钱要回来吗?
答案是否定的!
1.头部平台集体扯下“遮羞布”
金蝉脱壳的玩法。头部几家平台,除了有利网之外,9F、PPmoney、点融等,就连立案平台和信贷都上线了“债权认领”方案,按照当前情况,没有量化指标能够区分借款人当前的资质情况如何,随机选择质量差别,置换债权由出借人所有并自主催收,出借人与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就会终止。这些个无耻平台无非是想以这“最终方案”来抵冲大部分的兑付成本。
我们还看到,平台们允许出借人“指定地区债权”,这是撕开了网贷平台最后的遮羞布。原来我们理解中的P2P不是“一对一”,也不是“一对多”,而是“一对任意”。有的出借协议中的借款人还不是固定的,所有的出借资金和回款资金都是一锅“大杂烩”,这不就是资金池吗?
属地债权置换,就是明目张胆的违法!
我们再来看看和信贷这家平台,对于一个“已立案”的P2P平台来讲,原本是不具备更多选择权的,因为处处都要受到JG的限制。然而这次和信贷破天荒的推出债权认领方案的公告,原因为何?
以前我们知道,我国刑法对于“非吸案件”来说,所有的债权都是属于涉嫌犯罪的资产,也意味着这些资产必须由法院来衡量最终怎么去变现,怎么平均分配给那些非吸案件的受害人。那这家平台怎么能够提前将这些债权拿出来让大家去认领?这就变成了非常复杂的架构。
看似矛盾,但实际已推出这种“对付”方案,我们只能从结论上去倒推理得出一种分析:目前对于立案但是没有抓人的P2P平台,JG这边是认可它可以通过债权置换来实现投资人先期的兑付的,虽然不公平,也是一种不平均分配的方式(不同借款人还款的能力不同)。然而JG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说立案的平台,可以允许有*式的多种兑付方案出来!至于没有抓人的平台,JG会给予一定的空间,希望实控人能在有限时间内把问题处理的八九不离十,能与出借人达成“基本和解”!
“债权置换”这种令人诟病、饱受争议的方案,竟然也得到了某些部门的默许?!实在是匪夷所思!
2. 债权认领=底标穿透
这广告语打得多么露骨,之前的底标穿透是散标穿透,现在的穿透是归集之后穿透,这是我之前说过的话基本平台就是让出借人对借款人!
此次提出的债权认领听起来像是一种新型的良退方式,其实早已经在去年有利网官群的公告上露出端倪,按照APP的页面介绍和详细规则,债权认领就是一种终身持有的底标穿透方案。
曾经遭到各部门抵制不让推行的穿透方案,如今看来,已经“改头换面”,成功上线了!
看来无论是现金打折、商城兑换、底标穿透还是债权认领,只要平台能出方案,不论好坏,都会畅通无阻的推出。真是可笑!
3. 命运使然还是道德沦丧?
头部一些平台,套路和步调出奇的一致,到底是企业行为还是JG认同?难道出借人最终只能接受这种债权置换,别无他法了吗?
一年多的WQ,丝毫还未能动摇那些人的杀戮之心,从始至终都是围绕着最初的底标穿透,收割一直在上演,但抗争也从未停止过。很多东西就是我们出借人不团结和不齐心造成的,之前下车的人债权回收之后在匹配给剩下的出借人,原理很简单,但是现实确实骨感,其实大家都在等一个”救世主“的出现,但实际上大家都是深陷其中,要钱不是有人带领才能要,我们不要指望某人带来希望,而是要明白我们处于的被动局面,可能有些事我们改变不了,但是我们一定要尽*努力!
有利人数下降的我只能无力吐槽,目前官方没给出数据,但是大概预判不到4万人,存量还有不到20亿。记住一点,为什么会有属地置换,归集债权这些新型词汇?说明的问题就是下车人的债权将会归集二次分配剩下的人,散标可能后续成为过去式,当然他们的意思很明确,那也得我们自己同意!
总的来说,债权置换背后隐藏着许多法律方面的隐患和风险,*不是像有利宣传的那样,给你配几百名律师和催收团队就能轻松把钱要回来。给你置换一堆虚假债权或者其他人的坏账、烂账,到时候你会比找有利更麻烦。
所以,这里奉劝大家不要乱点!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1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5;传真号码:010-68096677。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赵鸿雁
联系电话:010-68096688-8111
联系传真:010-680966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回执》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958”,投票简称为“建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授权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回执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
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陈德明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陈德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德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德明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4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德明先生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为公司在创业板成功上市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董事会对陈德明先生为公司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常永春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非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常永春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在公司股东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后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永春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永春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常永春,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经济师。1994年8月至2016年3月,在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先后担任预算员、项目副经理、经理特别助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至2021年4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常永春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在公司股东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工修复”)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肥参股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1,470万元参与设立参股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的需要,拟与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参与到合肥市东部新中心的建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参股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54PU0L
注册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巍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及配套、基础产业及功能性公益性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重组及并购、资产运营与管理;文化体育产业投资运营管理;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管理;会展场馆投资运营管理;教育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环境治理;环保景观建设;旅游产业开发;工业遗产保护;房屋、停车场租赁;中介服务(除专项许可);大健康产业、休闲养老产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酒店投资运营管理;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投公司是由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本地化国有企业,东投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东投公司与建工修复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东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
营业范围: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与治理;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土地整治服务;矿山修复;河湖整治工程、水体治理;环境修复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
出资方式及资金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四、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缔约方
甲方: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及出资安排
拟设立的参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甲乙双方分别出资1530万元、1470万元,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双方首期出资额1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510万元,乙方出资490万元,于参股公司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资金到位,后续出资时间和金额根据设立后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公司治理
1、股东会
参股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定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表决通过。
2、董事会
参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设董事5名,东投公司推荐3人、建工修复推荐2人,设董事长1名,由东投公司推荐人选,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确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决定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表决通过。
3、监事会
参股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东投公司推荐1人、建工修复推荐1人、由东投公司提名职工代表选举产生1名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管理人员
参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建工修复推荐人选,并由参股公司董事会聘任;设财务总监1名,由东投公司推荐人选,由总经理提名经参股公司董事会聘任。
(四)违约责任
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要求。
(五)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设立参股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区域参股公司旨在拓展当地环境修复市场的载体,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区域市场,增加公司在合肥市东部新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市场机遇。参股公司将创新专业化环境综合服务及资源化处置模式,与建工修复在工程建设、设备租赁、商务运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协同性,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鉴于目前标的公司尚未设立,尚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的相关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标的公司未来的实际经营情况面临宏观经济、环保行业政策、市场供需状况、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持续强化管理力度,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七、其他说明
建工修复将根据此次投资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2、《设立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出资协议》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方式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董事长陈德明先生提出辞职,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此次会议由董事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合肥参股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与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合肥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470万元,持股比例为49%。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办理公司设立相关事宜,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出资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常永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月21日14:30在公司一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李文波先生担任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2、《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1日,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中标海口工业园区(街道)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口工业园区(街道)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人: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5、资金企业自筹
6、中标金额:33348.444444万元
7、工期:治理及养护共计4.5年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3348.44444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2.12%,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虽已确定中标,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仍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本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受现场水文地质、气候条件、外界人力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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