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51股票(中银国际证券标准版)

2022-07-31 15:54:08 证券 yurongpawn

000951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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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4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10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汽”)收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向其出具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20】73号)。批复主要内容

“一、同意中国重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111,600股(含本数)A股股票的方案,募集资金额不超过70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此次发行完成后,中国重汽总股本不超过839,192,400股(含本数),其中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1%。

三、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要指导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股东利益,防范风险,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四、如发行过程中对上述发行方案作出调整,请及时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报我委审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我委备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4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现场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671,080,8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35人,代表公司股份458,006,1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249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3,369,178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679%;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8人,代表股份14,636,9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1%;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862,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曲洪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1,663,661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6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0,53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4.4904%;

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云清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贾胜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7,070,49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927,36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2369%;

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颜敬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选举李亚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9,372,91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00.2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6,229,788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5.4973%;

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70,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7,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51%;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10)募集资金用途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6,951,7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8%;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61%;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08,6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95%;反对1,035,5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164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7,837,27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1%;反对150,0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8%;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94,14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09%;反对150,04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6035%;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7,053,59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20%;反对213,45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466%;弃权739,0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61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10,46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1689%;反对213,45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8585%;弃权739,0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972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3-1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亦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11为普通决议事项,亦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事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祁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5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0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20年10月12日下午16: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非独立董事云清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现已书面委托并授权非独立董事靳文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予以表决。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现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刘正涛、孙成龙、靳文生、曲洪坤、桂亮、马增荣,召集人为刘正涛;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宏、马增荣、周书民、靳文生、云清田,召集人为张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宏、马增荣、周书民、刘正涛,召集人为马增荣。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5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6:45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经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贾胜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贾胜欣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止。

贾胜欣先生个人简历刊登于2020年9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2020-40,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中银国际证券标准版


中银证券与中国银行的关系

中银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是,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银证券9.284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33.42%,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银行的全资子公司。

中银证券全称是,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中银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是601696,中银证券总股本是27.78亿股,中银证券的行业类别是,资本市场服务。

中银证券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等等。

中银证券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6.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0.92%,净利润9.4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1.21%;每股收益0.34元,每股净资产5.64元,每股资本公积2.64元,每股未分利润0.84元,市盈率37.4倍。

中银证券,证券经纪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6.9%,毛利率44.6%;投资银行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9.6%,毛利率39.17%;资产管理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8.3%,毛利率40.94%;证券自营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8%,毛利率82.56%;期货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毛利率33.4%;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8%,毛利率86.9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2年2月28日在上海成立,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中银证券主要股东包括: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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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51股票行情

7月19日,汽车板块再度异动。整车企业股价快速拉涨后遭“砸盘”,汽车零部件企业大面积涨停。

当日,汽车整车上市公司金龙汽车(600686.SH)上升涨停之后,22.5万手封死涨停板直至收盘。中通客车(000957.SZ)上午*拉升至涨停,午后开盘直线放量下跌,下午收盘时逾11万手封死跌停,上演“天地板”行情。

整车企业安凯客车(000868.SZ)、江铃汽车(000550.SZ)、宇通客车(600066.SH)、中国重汽(000951.SZ)等上市公司早盘股价出现迅速拉升,午后均出现了回落。

在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中,长源东谷(603950.SH)“一字板”涨停,无锡振华(605319.SH)也收获了涨停,冠盛股份(605088.SH)已经连续两个“一字板”涨停,天成自控(603085.SH)也连续两天涨停,雷迪克(300652.SZ)大涨18.82%。稍有不同的是,今飞凯达(002863.SZ)连续第三天触及涨停,早盘以涨停价开盘,下午打开涨停板后快速下跌,最后收于6.73元/股,涨1.05%。

7月19日,国新办举行2022年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发布会。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田玉龙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免征问题。

田玉龙称,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再创新高。6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59万辆和59.6万辆,同比均增长1.3倍。上半年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266.1万辆和260万辆,同比均增长1.2倍。从整个产销规模来看,市场渗透率达21.6%,创历史新高。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规模,促进汽车消费,为稳定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

不久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7月11日发布的报告显示,预测2022年,我国汽车销量有望达到2700万辆,同比增长3%左右。其中,乘用车销量预计2300万辆,同比增长7%左右;商用车销量预计400万辆,同比下降16%左右。新能源汽车2022年销量有望达到550万辆,同比增长56%以上。

在汽车零部件方面也出了一个新消息。

7月19日消息,广州印发《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打造4个自主品牌创新基地,建设3个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对口共建2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支持引进新投资2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整车制造项目、新投资1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对本地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的增资或扩产项目视同新引进项目。

此外,鼓励整车企业搭建电子电气架构、整车基础软件、智能座舱软件、自动驾驶软件等全栈研发体系,重点突破高精度地图、软硬件整合和软件算法三大核心技术。

国泰君安研报表示,部分汽车龙头业绩超预期,行业逻辑在自我强化,走向风险偏好和业绩双轮驱动。民生证券认为4、5月受疫情影响的汽车产业链已全面恢复,6月需求超季节性增长。在政策强力刺激下,市场信心十足,同环比表现较好。

银河证券研报指出,一汽丰田RAV4荣放双擎E+、雷丁芒果、广汽丰田C-HR、吉利汽车极氯001、长城汽车芭蕾猫、奇瑞汽车欧萌达、北汽新能源ARCFOX αT等车型陆续升级亮相,燃油车和新能源车新品同步发力,新车型亮相配合政策刺激,将有效地提振下半年乘用车销量。

中泰证券研报显示,进入下半年,蔚来ES7、ET5以及新款866、理想L9、小鹏G9、哪吒S、问界M7等多款新车密集面市,叠加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和各地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促消费作用,新能源车销量有望持续走高。




000951股票历史交易数据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4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分别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亦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回购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现将有关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内容报告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A 股股份)。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确定回购股份(A股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由于公司在2022年5月25日对外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22),按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1,174,869,3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鉴于本次回购期间发生前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的拟回购价格将自2022年5月31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6.4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不做调整,相应调整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3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A股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A股)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者回购的公司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11,748,693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5,874,347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按照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若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上述用途,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预测情况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54.7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9.12 亿元、流动资产297.91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93 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54%、1.39%、0.6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如前所述,根据测算,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控股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外,公司无持股5%以上股东。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事项。

三、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需的事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4、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重新修订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1、在*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包括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购买的*价和*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的方案;

4、全体董事对回购股份事项的承诺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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