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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新增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2日起,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006622)、C类基金份额(006623)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在华夏银行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华夏银行的有关规定。华夏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在对应销售机构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并做好赎回安排,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
(1)三年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适合预计退休日期为2030年-2039年的投资者购买。“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因此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因基金管理人根据华夏目标日期型基金下滑曲线模型计算本基金下滑曲线,当经济情况、技术升级、人口结构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相关的输入参数会发生改变,基金管理人会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的变化相应调整下滑曲线。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2日起,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6891)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五年,在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五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在对应销售机构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并做好赎回安排,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1)五年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五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五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五年持有期起始日五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适合预计退休日期为2045年-2054年的投资者购买。“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80%,因此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五年。在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五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因基金管理人根据华夏目标日期型基金下滑曲线模型计算本基金下滑曲线,当经济情况、技术升级、人口结构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相关的输入参数会发生改变,基金管理人会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的变化相应调整下滑曲线。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19年6月12日起,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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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2日起在上述证券公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二、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2日起,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华夏睿磐泰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02)和华夏睿磐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177)、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178)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华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华夏银行的有关规定。华夏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2月10日中国中免(601888)涨5.36%,收盘报224.0元。根据2021年报基金重仓股数据,重仓该股的基金共305家,其中持有数量最多的基金为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目前规模为516.94亿元,*净值2.51(2月9日),较上一日上涨1.7%,近一年下跌29.49%。
该基金现任基金经理为刘彦春。刘彦春在任的公募基金包括:景顺长城鼎益混合(LOF),管理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255.08%;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管理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22.17%;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管理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15.27%。
重仓中国中免的前十大基金
中国中免2021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94.99亿元,同比上升40.87%;归母净利润84.91亿元,同比上升168.35%;扣非净利润83.88亿元,同比上升180.37%;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39.73亿元,同比下降11.7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1.32亿元,同比上升40.2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1.24亿元,同比上升41.11%;负债率33.27%,投资收益9811.5万元,财务费用5732.04万元,毛利率36.34%。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33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26家,增持评级7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261.78。
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19年3月22日起,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500”,基金申赎代码:512501)、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央企改革”,基金申赎代码:512951)新增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期信用”,基金申赎代码:511281)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上述证券公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二)中国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中国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自2021年9月1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东北证券办理对应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东北证券的规定为准,东北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具体基金明细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东北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东北证券网站:www.nesc.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交控科技,代码:688015)、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网达软件”,代码:603189)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交控科技、网达软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9月13日数据。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2021年9月22日为香港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1年9月22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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