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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8年7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股票“康泰生物(代码:300601)”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46.94元。
待以上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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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7月26日起取消单个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转入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金额累计(含该账户存量份额市值)应不超过5万元(含本数)的限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02月18日讯 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代码519069)02月15日净值下跌1.95%,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2.2110元,累计净值为3.7180元。
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399.86%,今年以来收益8.86%,近一月收益5.89%,近一年收益-7.14%,近三年收益39.13%。
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基金成立以来分红9次,累计分红金额25.42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劳杰男,自2015年11月18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9.10%。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中国平安(持仓比例6.68%)、建设银行(持仓比例5.31%)、招商银行(持仓比例5.10%)、永辉超市(持仓比例4.69%)、三环集团(持仓比例4.23%)、海康威视(持仓比例4.14%)、片仔癀(持仓比例4.13%)、海天味业(持仓比例4.10%)、万华化学(持仓比例3.54%)、立讯精密(持仓比例3.47%)。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市场整体跌幅较大,行业、个股表现也乏善可陈。当季上证综指下跌11.61%,深圳成指下跌13.82%,沪深300指数下跌12.45%,创业板指数下跌11.39%,中小板指数下跌18.22%。原因主要在于市场对中美经贸对抗加剧和国内经济、企业盈利下行的进一步担忧。添富价值仍遵循“行业相对均衡、个股适度集中、适时动态调整”的操作思路和风格。为了应对潜在的不确定性,总体股票仓位略有下降。个股进一步聚焦,部分个股兑现了一定的收益,部分个股在下跌过程中对其着眼于中长期价值的考量做了一定的增持。同时,对受益于流动性宽松和利率下行的一些个股在合适价格基础上做了一定布局。总体来看,持仓仍围绕低估值高股息、行业整合受益、高端制造、消费升级、科技创新等布局。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03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4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61%。
关于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9年第1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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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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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6日期间,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18年5月29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本基金自2018年5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5月30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自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20日止,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1655号)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7月20日刊登了《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5,859,783.50元,将按照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7月23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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