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喂!敢情你遇上了“工程未结算就想算账”的大事?别慌别慌,先摸清楚这玩意儿的套路,比拼酒量还要讲究!工程款那点事儿,说白了就是一场“你来我往”的游戏,而且还是个“你不给钱我闹腾”的耐力赛。今天咱们就来聊聊,工程未经结算支付工程款这茬儿,怎么才能让老板心服口服,施工方不吃亏,怎么打好这场“收账战”!
首先,得搞清楚“未结算”的概念。啥叫未结算?简单说,就是工程完工啦,可就是账没有结清啊!但施工方觉得那工程款莫名其妙跑偏了,怎么就少了点?这事儿就像买了瓶牛奶,瓶盖还没拧紧,钱都付了,但货还没验完。法院曾经裁判指出,施工款应以结算书为依据,没写清楚,浑水摸鱼的概率就高得让人生发“我不服”的斗志。
你以为结算就是走个过场?错!结算可是“拿钱的关键节点”,就像我们发工资前,得确认工资单没问题!如果你在工程完毕后,还没做“终结结算”,那真是“拖到天荒地老”,老板就可以变“老赖”,而你就像手上抱着一只“空壳橘子”。别抱幻想,工程款如果没有经过正式的结算流程,是不能硬刚老板的!否则——“你说不结账,我就天天打电话打到你怀孕”!
那么,遇到工程没有结算就发了工程款,要不要急着“收钱”?答案是:要!但还得有章法。根据《合同法》规定,施工方有权要求结算,且“已履行的工程应当结清款项”。如果老板硬推脱,这时候你得拿出“法宝”——书面沟通、施工日志、验收单、材料采购凭证等等,履历越整越清楚。否则,“黑天鹅”摇摇晃晃地飞来了,谁都说不清楚谁对谁错。
别以为只有施工单位吃亏,老板们也有“套路”。有时候,老板会“巧妙”地不结算,用各种理由拖延,比如“工程还在验收”、“资料不全”、“审计在途”。这哪是拖延,明明就是“变相欠钱”,一边吹牛说“钱到位了”,一边暗搓搓地拖账。对此,施工方硬要维护权益,可以通过仲裁、调解、甚至诉讼来“硬刚”老板。这不,再“拉锯战”起来,结果谁跑得快哪个赢!
搞清楚一件事很重要:如果没有经过正式的结算程序,施工方就不能随意向老板索要工程款。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工程款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认,签订结算书才能付清。不然,双方都很可能陷入“踢皮球”的泥潭——谁都不让谁,翘着二郎腿等着对方先低头。
遇到这种“咬着蛋糕不撒手”的情况,施工方们可以采取一些“姜太公钓鱼”的策略,比如:要求对方出具正式的“结算确认单”;保存好每次验收、会签的书面证据;还可以提前在合同中明确“未结算工程款不可支付”,并写明逾期未付的法律责任。这样,老板就算想“放鸽子”,也得掂掂是不是“那个斤两”!最后,打官司也是个法宝——“到法院说理去”——不用怕,法官懂你,谁欠谁的钱一清二楚。
当然啦,很多人会问:“那我施工款都还没结算,为什么还能收钱?”这个疑问啊,就像问“筷子为什么要有一头胖一头细”一样有趣。依据合同履行原则,施工方在工程完工后,有权要求结算,若对方一直不同行为,属于“恶意拖欠”。这时候,可以通过工程款的追索权,或者代位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很多城市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要保障施工者的合法权益,给“欠账不还”的老板打上“黑名单”,让他尴尬到掉眉毛。
还得提醒一句,别拿“工程未结算就支付工程款”当“挡箭牌”。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流程做好后续工作,比如没有签署正式的结算协议,就贸然付钱,风险系数会直线上升。可别忘了,工程款就像“白菜价”,一旦没有底线,老板就会“逍遥法外”——你想要“钱景”,就得先把“套路”摸清楚!
总结一句话,工程未经结算就支付工程款,叫“埋雷”!你以为能“乖乖交钱,事事顺利”?那可真是“天真”到掉渣。合理合法,依规操作,才是“金刚不坏”的王道!再打个比方,就像在糖果店买糖果,账还没核清,你就能没事拿出“钱袋子”,那一定是“坑”的大名鼎鼎——别让自己变成“无头苍蝇”跑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