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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仓石”)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拟自2019年7月9日起办理本公司旗下如下表所列基金的销售业务,最终上线时间以代销机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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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新浪仓石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新浪仓石的安排为准。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6-010-62675369
官方网站:https://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客服电话:400-868-0666
官方网站:www.cjhx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6日
创金合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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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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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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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2019年07月06日
加入某投资荐股微信群,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不断地学习炒股知识,与“老师”们建立信任后被拉入 “数字货币”投资平台,在“老师”循循诱导下,投入的资金最终跟着“老师”一起失踪……近日,岛城市民李女士拨打早报理财热线82933232反映,她在投资过程中就陷入到此类骗局,10万元资金被卷走。
/热线/
进群洗脑 跟着“老师”投资10万元没了
“加入荐股群前,我感觉自己防诈骗意识挺高的,可是在群里呆时间长了,最后还是没经得住诱惑,稀里糊涂就上了‘数字货币’的当。”现年60岁的市民李女士拨打早报理财热线82933232诉说被骗经历。今年9月份,爱炒股的李女士被拉入了一个股票推荐群,起初,她看群里都是陌生人,自己也紧绷着防止被骗上当的弦。 “一开始,我也不在群里说话,就是看看他们推荐和议论的股票,然后照着买一买。行情好的时候,也挣了千数块钱。 ”尝到一丝甜头的李女士慢慢接受群里推荐的股票,紧接着群里邀请了一位“股票老师”在群内授课,讲解炒股知识,李女士觉得反正就是听一听,学习点知识,也不至于上当。
“时间一长,紧绷着的神经开始松懈,按照那个‘老师’说的,我的股票有挣有赔,但投资思想上有点接受他了。 ”李女士告诉
“后来,我回想了一下,群里那些人,有的是上海的,有的是广州的,还有保定的,看着全国各地都有,真假难辨,也许群里20多个人就我一个是普通老百姓,其他的全是骗子和托儿。那个数字货币平台肯定也是骗子搭建的假平台。 ”李女士坦言,自己被高收益冲昏了头脑,落入了骗子的圈套。 目前,李女士已到派出所向警方报案。
/案例/
套路满满 虚拟数字货币平台真坑人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不法分子的惯常做法是项目靠“抹胭脂”摇身一变“国际范”。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有的项目还宣称获得国外金融牌照,有“某某国数字经济顾问”“某某国家银行行长助理”等人士“站台”,创始团队被包装成国外大学毕业、有海外工作经历的金融精英。这样操作的目的是制造“国际范”的假象,其实项目是在国内完成募资。这类项目往往注册地在国外、运营在国内,具有明显的“互联网化、跨境化”特点,是网络诈骗的一种新形式。
此外,“投资某某币,快速实现财富自由。 ”在虚拟数字货币骗局中,总有这样的造富神话。为了吸引投资,这类项目还不时抛出诱饵。比如,有的项目称将智能化免费派赠虚拟数字货币,借此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当项目受到质疑时,客服又在微信群里表示,“对于支持我们的用户,进行1:1的糖果(福利)赠送”。有的项目承诺10倍甚至100倍的收益,其实均是虚假宣传。虚拟数字货币往往在交易平台刚上线时就 “破发”,价值断崖式下跌。
/内存/
严打整治 远离“股市黑嘴”“场外配资”
据了解,“股市黑嘴”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优势,影响甚至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大量无证券投资咨询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则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进行非法荐股,通过网络直播、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社交工具,或者以售卖炒股软件、提供炒股培训等方式,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
“场外配资”则是不具备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的公司,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投资者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
为打击上述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部署启动了从9月至12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 提醒 /
虚拟货币被操纵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通过境外交易所平台炒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凡是网友推荐转账投资虚拟数字货币的都是诈骗。因为正规的虚拟货币应该是建立在公链之上,有“共识机制、源码公开、去中心化”的特点。而骗子所虚构的数字货币投资平台,并未在公有区块链上公开发行,因此骗子通常借口“国内不能直接购买到该虚拟币”,进而诱骗投资者将资金转到他人的账号,而投资者在自己“账户”上看到的虚拟货币数额,只是骗子通过假的“投资平台”在后台数据库随意更改的,操作后产生的亏盈也是骗子给你营造的假象。因此,投资者看似在平台上进行真金白银的交易,其实投入的资金早在暗地里被幕后操纵的骗子转移走了。
青岛证监局日前也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提高警惕,接听来自证券公司等电话时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被假冒人员忽悠;擦亮眼睛,注意核实咨询机构资质,远离直播荐股,远离“内幕信息”“千人建仓”“赚钱策略”,严防不法者的圈套;理性思考,谨慎选择投资品种,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切忌盲从跟风深陷套路。
/ 投资贴士 /
安全理财牢记这四点
1.市民理财投资一定要选择合法正规的平台和机构,可以在证监会、期货业协会网站了解其资质或实地查看。
2.大家不要轻易相信QQ群、微信群里所谓的“老师”“专家”“精英”,更不要在一些来历不明的网络平台和APP上投资,这大多都是骗子搭建的虚假平台,可以随意修改数据。
3.投资者切勿盲目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有可能是预设好的骗局,群里可能除了“入局者”以外,全部都是骗子,会让其不知不觉落入圈套。
4.炒作虚拟数字货币在我国是不被法律保护的行为,请勿参与。
青岛早报
5月11日,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开放式基金规模为2.81万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2%,*超过2.39万亿美元的日本及2.46万亿美元的澳大利亚,成为亚太地区第一、全球第五。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球受监管的开放式基金总规模为63.1万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9%。其中,美国受监管的开放式基金规模为29.3万亿美元,占据全球总规模的46.4%;欧洲、亚太地区的规模分别为21.8万亿美元、8.8万亿美元,分别占全球总规模的34.5%和13.9%。
梳理全球排名后来看,开放式基金规模排名前十的国家由高到低分别是美国、卢森堡、爱尔兰、德国、中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英国、加拿大,其基金规模分别为29.34万亿美元、6.1万亿美元、4.08万亿美元、2.9万亿美元、2.81万亿美元、2.53万亿美元、2.46万亿美元、2.39万亿美元、2.1万亿美元、1.6万亿美元。
在基金数量上,我国开放式基金数量为6770只,同比增长19.1%,小于日本基金数量13429只,综合基金规模数据来看,我国开放式基金单只平均价格更高。同时,全球受监管的开放式基金总量为126457只,同期增长3.08%。其中,美洲地区、欧洲地区、亚太地区、其他地区开放式基金总量分别占比24.5%、46%、28%、1.3%。
在基金销售额方面,我国开放式基金净销售额为0.5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35.29%,依旧位列亚太地区第一、全球第二。全球开放式基金净销售额为2.64万亿美元,其中,美洲地区、欧洲地区、亚太地区、非洲地区分别占比42%、28%、29%、0.4%。美国开放式基金净销售额为0.97万亿美元,占全球的36.7%。
根据ICI的统计标准,受监管的开放式基金包括共同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机构基金。
我国开放式基金快速增长,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去年公募基金天量发行,基金市场活跃。国盛证券在其一份研报中提到,2020年公募基金新发份额超3万亿元,股混基金近2万亿,创下历史*记录,公募基金成为全年重要的增量资金。
尽管我国开放式基金规模快速增长,并位列亚太地区第一,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对比来看,我国开放式基金规模为2.81万亿美元,占全球总规模的4.4%,仍不足美国的十分之一。而开放式基金净销售额不足美国开放式基金净销售额的六成。
除了在开放式基金规模上存在的一定差距,ICI在其报告中计算了受监管的开放式长期基金规模和股票市值分别占GDP的比重,以此衡量一国受监管的基金市场规模及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
报告显示,拥有更发达的股权资本市场的国家,如美国、英国、荷兰或瑞士,也往往有更高的长期基金净资产总额占GDP的比重,表明基金业发展良好。而股权资本市场欠发达的国家,如波兰或中国,受监管的长期基金的净资产总额相对于GDP也往往较低,意味着基金业发展不够成熟。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2月底,我国开放式基金数量增至7038只,净值为19.2万亿元人民币(约合2.98万亿美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等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1146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已按照《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天增1号”)于 2022年8月8日起正式变更为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原天天增1号法律文件变更为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的法律文件,包括《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资管合同》”)、《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招募说明书》”)、《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产品资料概要》”)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本信息
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已在集合计划征询期届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日终,即2022年8月5日将原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更为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三、《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生效
自2022年8月8日起,《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合同当事人将按照《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我司已于2022年7月8日在管理人官网公布了《关于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法律文件变更的征询意见预告》,已于2022年7月29日在管理人官网公布了《关于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关法律文件变更的征询意见公告》,并预留充足时间保障了投资者解约退出天天增1号的权利。
2、自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开始办理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本公告仅对《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资管合同》生效事项予以说明。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资管合同》、《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招募说明书》、《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如您需更详细了解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相关情况,请登录我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或致电95523查询。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8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系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合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在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后,管理人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将本集合计划注册变更为公募基金。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集合计划时,除需满足管理人*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2、本集合计划单个投资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占集合计划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不超过50%(在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因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集合计划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合计划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集合计划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集合计划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集合计划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集合计划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申购费用。
3.2.1 前端收费
3.2.2 后端收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在集合计划管理人处开立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进行本集合计划自动申购的操作。 (1)自动申购 投资者在签约时设置资金账户*保留额度,在日终自动申购时,超过*保留额度的资金才能用于自动申购集合计划份额。T日日终,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自动生成投资者申购集合计划的指令,以符合条件的资金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管理人可根据交易规则等实际情况,确定投资者资金申购本集合计划的条件。 (2)手动申购 投资者签约后,无需手动申购操作。 本集合计划的申购价格为每份集合计划单位1.00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份额赎回,账户中*集合计划份额不限。 2、集合计划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集合计划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除外: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集合计划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集合计划前10名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50%,且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若出现上述(1)、(2)情形的,为确保集合计划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集合计划份额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集合计划资产。 集合计划管理人与集合计划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集合计划利益*化的情形除外。具体征收方法届时以集合计划管理人公告为准。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在集合计划管理人处开立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进行本集合计划自动赎回的操作。 (1)自动赎回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进行证券买入、申购、配股、行权等操作时,技术系统自动触发赎回集合计划指令,将集合计划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如果投资者资金账户资金不足,将自动触发生成集合计划份额赎回指令,通过管理人技术系统全部或部分赎回本集合计划份额。 (2)手动赎回 投资者可于T日15:00前通过在资金账户中设定资金保留额度的方式进行预约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投资者手动操作赎回的资金不晚于T+1日16:00可以从证券资金账户取出。 本集合计划的赎回价格为每份集合计划单位1.00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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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转换业务,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罗奂萌、沈维婧
联系电话:010-88013646;010-88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swhysc.com
集合计划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并在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公示。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集合计划无场内份额,不安排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集合计划的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于每个交易日披露上一交易日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如遇法定节假日,将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交易日的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2、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 3、本集合计划按日计算并按月支付收益,管理人于每个分红期截止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案。管理人特别提示投资者,本集合计划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差异实际发生时,管理人将向投资者说明造成前述差异的具体原因。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由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而来,本集合计划合同自2022年8月8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和《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swhysc.com或拨打管理人的客服热线95523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仔细阅读《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和《申万宏源天天增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开放式基金网》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开放式基金网、查股票网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