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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市场是高歌猛进,还是震荡分化,固收类产品热度不减,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固收+”规模最新达到1.95万亿元,较比2020年底的1.41万亿元,规模猛增。毫无疑问,“固收+”基金是公募基金中最受市场欢迎的产品类型之一。
然而开年以来,固收类产品业绩也出现一定波动,截至2月28日,今年以来共120只“固收+”基金跌幅超过5%。选择出优质的“固收+”产品,获得低波动的稳定收益,或将成为持有人实现良好持有体验的核心关键。
追求绝对收益 筹谋千里之外
2022年资管新规正式落地实施,刚兑彻底成为历史。越来越多的大众投资者不再只追求高收益率,更加倾向持有细水长流的“固收+”产品。
作为优质“固收+”产品的代表之一,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奉行“股债搭配,攻守兼备”,成立十余年,历经了牛熊考验,是市场上少有、真正践行了以绝对收益为目标的产品。
我们做了一个统计,假定投资者在现任基金经理、嘉实基金 “固收+”CIO胡永青管理以来的任意一个交易日买入嘉实稳固收益,分别持有 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观测其持有期的收益情况,可以得出一个规律:
从持有期的收益率看,持有期间收益率的均值和中位数都呈现了随着时间拉长而逐步增加的趋势。
从赚钱概率上看,持有嘉实稳固收益3个月的赚钱概率为 79%,随着持有时间的拉长,赚钱概率逐步提升,其中嘉实稳固收益持有 1 年的赚钱概率高达 95%,持有超过 1 年的赚钱概率 ***。
总结下来,随着持有时间的拉长,嘉实稳固收益持有人赚钱的概率、赚钱的多少都在增加,嘉实稳固的产品持有时间对赚钱效应的边际贡献明显。数据统计还发现,嘉实稳固的持有人赚钱效应是随时间拉长而逐步提升。
(研究数据支持:Wind 申万宏源研究)
进攻+防守:既要抓住市场 beta 也要捕获个股 alpha
事实上,要管理好嘉实稳固收益这类产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固定收益是组合的基石,同时也需要权益类资产来力争收益增强,这就对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全局思维之下,将这两类资产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打出精彩配合。
“固收+”要向下控制波动,向上具备弹性,需要兼顾进攻跟防守。进攻是在组合管理中取得超额收益;防守就要控制好产品的波动率和回撤,管理好产品下行的风险。
以这样的标准来审视嘉实稳固收益:2020 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权益市场大跌,嘉实稳固收益也适度降低股票与转债仓位,2020 年二季度市场情绪有所回暖,基金提高权益类仓位,并在 6 月份基金净值再次创下新高。
(数据 Wind 、Datayes)
从季度收益看,自 2017 年以来,嘉实稳固收益的季度胜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均超过 80%,优于二级债基指数(季度胜率 75%),平均实现1.71%的季度收益率。
值得一提的是,嘉实稳固收益在控制回撤方面表现同样优秀。2021年市场波动频繁,嘉实稳固收益的最大回撤为3.74%,并且在成立超11年的时间内其最大回撤为8.06%。
对于追求绝对收益的固收+投资人而言,这只产品带来绝对收益的能力优于二级债基整体水平。
我们无法以百米跑的方式完成千米跑,也无法以马拉松的方式来筹备百米跑。嘉实稳固收益基金经理胡永青坦言:“嘉实稳固收益的长期目标是希望能够给客户提供在不同的股票和债券市场波动情况下,都能带来相对比较稳定收益的低波动型产品。”
实打实的回报:总回报超87% 分红总额近8亿
嘉实稳固收益是少有的 2017 年之后每年均有正收益的“固收+”,属于成立时间长的二级债基中在权益顺境环境下表现优秀且稳定的产品。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2月28日,嘉实稳固收益C近两年、五年回报分别为13.73%、40.87%,均位于同类中枢以上,并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和中证综合债指数表现,至今总回报为89.05%,长期业绩表现稳健且出色。而2020年成立的嘉实稳固收益A也取得了17.35%的总回报,位于同类前1/3。
凭借着良好的回报和稳健的走势,嘉实稳固收益也吸引了越多越投资者的关注。数据显示,嘉实稳固收益C在2020年12月31日的个人持有比例是20.88%,而到了2021年6月30日的个人持有比例增长为31.85%。
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成立十余年来,嘉实稳固收益至今已累计分红16次,累计分红总额近8亿,分红力度和频率在同期成立的二级债基中居于前列。以2021年为例,嘉实稳固收益这一年有4次分红,年度累计分红超2个亿,分红总额为204,847,771.9654元,给持有人带去持续的“稳稳幸福”。
02月27日讯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招商先锋混合,代码217005)02月26日净值下跌3.08%,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1.3927元,累计净值为3.3482元。
招商先锋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492.36%,今年以来收益12.13%,近一月收益7.84%,近一年收益41.59%,近三年收益70.96%。
招商先锋混合基金成立以来分红7次,累计分红金额31.09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付斌,自2015年01月14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00.37%。
最新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牧原股份(持仓比例7.00%)、今世缘(持仓比例5.76%)、立讯精密(持仓比例5.37%)、顺鑫农业(持仓比例4.34%)、贵州茅台(持仓比例4.04%)、通威股份(持仓比例4.03%)、康泰生物(持仓比例3.73%)、五粮液(持仓比例3.30%)、长春高新(持仓比例3.18%)、歌尔股份(持仓比例3.16%)。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减弱,但复苏力度和持续性仍有较大不确定性。下半年国内针对基建的政策累积效果或将逐步显现,明年基建增速有望恢复至个位数的增长。全球来看,制造业PMI等领先指标有企稳迹象,主要央行的货币政策仍保持宽松取向,且中美就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达成一致,预计外需的复苏势头或仍可延续。
从制造业PMI走势观察,今年全年的经济波动趋缓,季度间的波动主要受到财政支出节奏和政策收放周期的影响。9月,央行货币政策再度小幅转松,并实行一次50个基点的全面降准。同时伴随着竣工周期的上行,下游需求再度边际好转,其中11月的官方制造业PMI在时隔半年之后重回50上方的扩张区间,而包括六大电厂耗煤量以及钢铁、水泥等工业品价格也出现了积极信号。
综合来看,海外实体经济初现企稳迹象,货币政策宽松力度边际减弱。国内经济政策取向仍以支持性为主,整体有利于权益类市场表现,同时中长期的境外资金增持意愿仍然强劲。
市场回顾:
2019年四季度,上证综指、创业板指分别上涨4.99%、10.48%。
债券方面,四季度政府宏观定调需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央行相继降准降息,同时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债券基金以及银行自营的配置需求仍然旺盛。四季度,长端利率和短端利率整体呈现震荡并小幅下行,期限利差小幅走阔,信用利差明显下行。操作上,债券部分一直持有利率债。
基金操作回顾:
2019年四季度,我们严格遵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按照既定的投资流程进行了规范运作。主要的行业配置方向是依景气程度筛选出来的白酒、光伏、消费电子,农业,医药等行业。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含该日)至2020年7月7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转换业务
5.1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本基金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上开放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C、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债券、嘉实稳宏债券A、嘉实稳宏债券C、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A、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C、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A、嘉实医药健康股票C、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A、嘉实中创400ETF联接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A、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A、嘉实金融精选股票A、嘉实金融精选股票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致盈债券、嘉实资源精选股票A、嘉实资源精选股票C、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嘉实互通精选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A、嘉实中短债债券C、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A、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C、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A、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C、嘉实消费精选股票A、嘉实消费精选股票C、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C、嘉实中创400ETF联接C、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C、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C、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A、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C、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A、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C、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A、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C、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嘉实新兴科技100ETF联接A、嘉实新兴科技100ETF联接C、嘉实中证500指数增强A、嘉实中证500指数增强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A、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回报精选股票、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联接A、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联接C。
5.2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0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2、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1)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 =MAX(0,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注:嘉实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债券、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致盈债券、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限制;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定期开放基金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5.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转换份额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g)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转入申请。
(h)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i)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d)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e)发生继续接受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出申请。
(f)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转出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转出申请。
(g)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6.2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开放期首日披露上一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致宁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嘉实致宁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除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2021年9月2日(含该日)至2021年10月8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5 转换业务
5.1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本基金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上开放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C、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C、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债券、嘉实稳宏债券A、嘉实稳宏债券C、嘉实稳华纯债债券A、嘉实成长收益混合A、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A、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C、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A、嘉实医药健康股票C、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A、嘉实中创400ETF联接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A、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A、嘉实金融精选股票A、嘉实金融精选股票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致盈债券、嘉实资源精选股票A、嘉实资源精选股票C、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嘉实互通精选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A、嘉实中短债债券C、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A、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C、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A、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C、嘉实消费精选股票A、嘉实消费精选股票C、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C、嘉实中创400ETF联接C、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C、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C、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A、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C、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A、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C、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A、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C、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嘉实新兴科技100ETF联接A、嘉实新兴科技100ETF联接C、嘉实中证500指数增强A、嘉实中证500指数增强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A、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回报精选股票、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联接A、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联接C、嘉实基础产业股票A、嘉实基础产业股票C、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A、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C、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A、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C、嘉实产业先锋混合A、嘉实产业先锋混合C、嘉实前沿创新混合、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嘉实创新先锋混合A、嘉实创新先锋混合C、嘉实核心成长混合A、嘉实核心成长混合C、嘉实远见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远见企业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稳惠6个月持有期混合A、嘉实稳惠6个月持有期混合C、嘉实浦惠6个月持有期混合A、嘉实浦惠6个月持有期混合C、嘉实动力先锋混合A、嘉实动力先锋混合C、嘉实优质精选混合A、嘉实优质精选混合C、嘉实稳福混合A、嘉实稳福混合C、嘉实精选平衡混合A、嘉实精选平衡混合C、嘉实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A、嘉实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C、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新起点混合A、嘉实新起点混合C、嘉实新起航混合、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稳华纯债债券C、嘉实安益混合、嘉实稳联纯债债券、嘉实稳骏纯债债券、嘉实价值长青混合A、嘉实价值长青混合C、嘉实医药健康100ETF联接A、嘉实医药健康100ETF联接C、嘉实品质回报混合、嘉实稳元纯债债券A、嘉实稳元纯债债券C、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A、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C、嘉实阿尔法优选混合A、嘉实阿尔法优选混合C、嘉实致华纯债债券、嘉实超短债债券A、嘉实匠心回报混合A、嘉实匠心回报混合C、嘉实浦盈一年持有期混合A、嘉实浦盈一年持有期混合C、嘉实稳和6个月持有期纯债债券A、嘉实稳和6个月持有期纯债债券C、嘉实价值臻选混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C、嘉实中证稀土产业ETF联接A、嘉实中证稀土产业ETF联接C、嘉实品质优选股票A、嘉实品质优选股票C、嘉实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A、嘉实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C、嘉实中证科创创业50ETF发起联接A、嘉实中证科创创业50ETF发起联接C。
注: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A、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C、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远见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远见企业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浦盈一年持有期混合A、嘉实浦盈一年持有期混合C、嘉实稳和6个月持有期纯债债券A、嘉实稳和6个月持有期纯债债券C仅开通了转换转入业务。嘉实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A、嘉实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C仅开通了转换转出业务。
5.2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0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2、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1)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 =MAX(0,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注:嘉实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债券、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致盈债券、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安益混合、嘉实新起点混合、嘉实新起航混合、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稳福混合、嘉实精选平衡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限制;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暂停申购(含转入、定投)业务;定期开放基金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5.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转换份额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g)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转入申请。
(h)个人投资者申购。
(i)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d)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e)发生继续接受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出申请。
(f)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转出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转出申请。
(g)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6.2场外非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6.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致业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嘉实致业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3)本基金销售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除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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