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一起惊天基金经理“老鼠仓”大案细节曝光!趋同交易金额近30亿元,非法获利超1.1亿元。
从2010年7月到2013年8月期间,基金经理蒋某“掌舵”一只公募股票型基金,她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基金投资信息,透露给了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其中的细节更是令人震惊:用纸条给父亲荐股、带丈夫前往上市公司调研……在三年时间内,其父亲和丈夫控制使用他人9个账户,趋同交易188只股票。
今年9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二审刑事判决书,这起大案最终尘埃落定。
趋同交易近30亿 非法获利1.1亿
裁判文书显示,本案的被告人蒋某,生于1971年,2010年7月3日她被聘为华宝兴业基金旗下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行业精选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22日离任。
实际上,根据公开资料,蒋某的投资履历相当丰富。1995年,24岁的她就入职某大型券商从事证券研究工作。2010年4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当年7月成为基金经理,还于2012年4月起任投资副总监。
经查明,蒋某自2010年7月3日至2013年8月22日担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对该基金进行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
就在这一时期,她的家人依靠她“挣到了”一个亿。
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蒋某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行业精选基金投资信息透露给其丈夫王某、其父亲蒋某2,由王某、蒋某2等人利用该信息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行业精选基金买卖相同股票188只,累计成交金额29.96亿元,非法获利1.14亿元。
其中,蒋某2、王某使用黄某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89只,累计成交金额2.49亿元,非法获利534.30万元;王某等人使用陈某等人的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买卖相同股票,累计成交金额27.47亿元,非法获利1.08亿元。
证据显示,自2010年7月3日至2013年8月22日期间,涉案9个账户,与行业精选基金在沪市趋同交易股票共有71只,账户组总体交易股票数109只,趋同股票数占比65.14%,趋同成交金额5.52亿元,趋同盈利137.28万元;在深市趋同交易股票共有118只,账户组总体交易股票数155只,趋同股票数占比76.13%,趋同成交金额24.51亿元,趋同盈利1.12亿元。
用纸条给父亲荐股曾带丈夫外出调研
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蒋某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蒋某与配偶王某以及双方的直系亲属均不能炒股。但是蒋某的家人们又是如何规避规定的呢?
实际上,蒋某2和王某都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炒股,在蒋某担任基金经理后,也一度注销了自己的账户。
但是,蒋某2还在用亲属黄某账户炒股。“一开始蒋某不知道,大约二三个月,蒋某就发现了,但她没说什么。”蒋某2表示,他往该账户内投入了约四五百万,2013年其停止使用时,账户中有六七百万元资金,炒股盈利大约二百万元左右。
而蒋某则为自己的父亲炒股,提供了“重要情报”。
蒋某2供述称,蒋某在家吃饭时,当自己问女儿蒋某有什么好股票,蒋某就会推荐几只,有少数时候,蒋某会直接跟其说某个或某几个股票好,让其买一点,有时候蒋某在家中将她认为好的股票写在纸条上交给父亲“蒋某2”。
蒋某的丈夫王某则表示,蒋某任职期间,向自己透露了行业精选基金的股票信息,自己也利用了这些股票信息进行了股票交易,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王某获得行业精选基金信息的途径,一是蒋某向蒋某2口头或写在纸上推荐股票,二是蒋某拿回家的基金当日持仓明细及与蒋某交流情况,三是蒋某去外地出差调研后与其交流的信息,王某也曾跟随蒋某去上市公司调研。
在蒋某担任基金经理期间,王某没有正式工作,大部分时间都是协助其哥哥王某2做股票。兄弟俩手中可以控制使用的证券账户有陈某、罗某、杨某、贠白某等人的8个证券账户(即账户组)。
王某表示,蒋某知道其私下里操作股票,但不知道具体用哪些账户。2012年年底,其一家三口去美国时,蒋某曾发现其晚上起来操作股票。
“我平时在家不够谨慎,导致丈夫王某从我这里获利了不少股票的基本面信息,并告诉他大哥炒股获利。虽然这事我期间并不知情,并且没有主观意愿和获利,但是客观的根源在我身上。”蒋某供述称。
但实际上,法院查明,即便从2012年底至蒋某任职期满,账户组与行业精选基金趋同交易金额也达近9亿元,“可见蒋某对于王某利用从其处获取的基金投资信息操作其他证券账户交易股票的行为并未予以制止。”
蒋某自己也供述称,自己会将公司配发的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丈夫王某有时也会使用该台电脑。
2017年3月被拘留
2013年8月,华宝兴业基金发布公告,旗下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蒋某离任。
此后,蒋某还曾担任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案发后,蒋某主动到青岛市公安局投案。因涉嫌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蒋某于201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
一审中,蒋某的辩护人辩称,“蒋某与王某在日常生活中交流的主要内容是股票和股市基本面的一些信息,不涉及华宝兴业公司投资和买卖股票的信息,不属于未公开信息”。
法院审理查明,蒋某日常生活中向其父亲蒋某2推荐股票时,王某在场并与蒋某就推荐股票进行交流;蒋某带回家的基金持仓明细,王某曾进行查看;蒋某为决策基金投资方向到上市公司调研的成果也与王某进行交流、分享。上述这些信息在华宝兴业公司公开前,均属于未公开信息。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蒋某等人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有关问题的认定函》也证实,蒋某管理的行业精选基金交易股票的投资信息属于“未公开信息”,以及黄某等9个涉案证券账户与蒋某所管理的行业精选基金在股票交易品种及交易时间上存在关联。
因此,法院认定上述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此外,法院还认为,账户组在涉案期间,大量的交易行为是利用蒋某管理基金的投资信息而做出。“账户组在蒋某任职期间与行业精选基金存在大量趋同交易,趋同比例较高,而蒋某任职前和离职后的趋同比例较任职期间明显偏低。”
2019年6月10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蒋某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实,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蒋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4亿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万元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剩余违法所得人民币3356.250972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后,蒋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蒋某亲属代蒋某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3356.250972万元,缴纳罚金人民币1.14亿元。
在上诉中,蒋某称“其未告知其丈夫王某相关未公开信息,对于王某利用陈某等8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不知情,这部分交易数额应从其犯罪数额中扣除”。
法院查明,为规避蒋某的直系亲属不能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蒋某、王某分别以黄某、陈某之名开立证券账户,王某等人还通过场外配资的形式控制并使用杨某珍、罗某霞等7人的证券账户与资金,从事证券交易牟利。
法院查明,涉案期间,按照“前五后二”行业认定趋同交易时间的惯例标准,涉案9个证券账户大量频繁交易股票,与行业精选基金交易的股票趋同率平均达80%左右,个别账户高达90%以上。而在蒋某任职前和离职后,涉案9个证券账户的交易量、交易频率及趋同率明显偏低,个别账户甚至为0。蒋某的行为符合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此条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法院还认为,按照行业认定惯例,认定涉案账户组属于趋同交易的时间标准是行业精选基金自主买卖股票前五个交易日及后二个交易日内发生的所有同方向同股票交易,在此区间以外的交易并不认定为犯罪,执行的交易指令无论是单一还是混合,均不影响趋同交易的认定。
最终,山东省高院二审认定,上诉人蒋某的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二审期间其亲属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缴纳全部罚金,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要求对上诉人蒋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予以纠正。决定撤销原判主刑量刑部分,上诉人蒋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08月19日讯 信诚深度价值混合(LOF)基金08月18日下跌0.41%,现价2.172元,成交8.71万元。当前本基金场外净值为2.1750元,环比上个交易日下跌1.00%,场内价格溢价率为-0.55%。
本基金为上市可交易型混合型基金,数据显示,近1月本基金净值下跌1.23%,近3个月本基金净值下跌0.18%,近6月本基金净值下跌10.68%,近1年本基金净值下跌14.50%,成立以来本基金累计净值为2.1750元。
本基金成立以来分红0次,累计分红金额0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夏明月,自2019年03月18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38.79%。
吴一静,自2022年07月13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21%。
最新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兴业银行(持仓比例8.43%)、南京银行(持仓比例4.82%)、保利发展(持仓比例4.29%)、伊利股份(持仓比例4.24%)、平安银行(持仓比例3.62%)、华侨城A(持仓比例3.41%)、紫金矿业(持仓比例3.05%)、汇川技术(持仓比例3.00%)、东方雨虹(持仓比例2.88%)、迈瑞医疗(持仓比例2.79%)。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季度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在前期宏观政策不断落地和效果的逐步体现的推动下,国内经济在5、6月份逐步回升,经济数据也呈现出逐月改善态势。
市场表现看,4月份股票市场出现了快速下跌,风险得到一定程度释放;随后在经济数据回升带动下,以汽车产业链、海外需求旺盛的新能源产业链、大宗商品等代表行业和个股反弹明显。综合来看整体2季度市场风险偏好有所提升,风格上成长风格上涨明显,价值风格表现较为疲弱。
展望3季度,经济仍处于修复过程中,上市公司预计也将完成中报披露,本基金将结合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自下而上深入挖掘个股,持续精选具备竞争力的优势行业和个股,力争给投资者带来较好的回报。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基金“老鼠仓”其实和大家想的不太一样,经常看到一些小伙伴质疑基金净值,认为涨幅有被“偷吃”,然后给基金冠上“老鼠仓”的头衔。
但其实基金净值和基金估值有误差这很正常,和“老鼠仓”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基金的净值为什么会比估值少?
基金的估值是根据已经公布了的基金持仓来计算的,但实际上基金的持仓是一个季度公布一次,基金经理会根据行情适当调仓,实时持仓不会公布。
也就是说咱们平时看到的基金持仓都是上一个季度的持仓情况,并不是实时的。平台计算基金估值也是根据上一个季度的持仓来计算的,因此和实际净值会有一定的误差。这是正常现象!
基金净值会被偷吃吗?
不会!!!
净值的计算和公布需要遵循相应的流程,有对应的监管制度进行监管,净值并不是基金公司说是多少就多少,基金涨了1%,基金公司报0.8%,这种现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的。
“老鼠仓”是什么 ?
“老鼠仓”取自谚语: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通俗的说就是基金经理先用私人账户买入某只股票,然后再利用基金账户大量购买该股票,等该股票价格涨起来的时候,再把私人账户中的股票卖出,从中获利。
这样就使得基金资金被套,如果没有更多的资金进入到该股票,基金资金就很难获利而出,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这种徇私舞弊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只要发现都将被严惩!不过还是会有极少数基金经理会被利益所蒙蔽,以身试法。每隔一段时间总会以新闻的形式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虽然“老鼠仓”屡见不鲜,但大家也不必太担忧~
现行监管制度以及相关法律在不断完善,大数据抓老鼠,一抓一个准!相信这种现象也会越来越少的~
出现“老鼠仓”的基金一般以主动型的股票基金和偏股混合基金较多,像被动投资的指数型基金几乎是不会出现“老鼠仓”的。
原因很简单,指数型基金都是根据有“模型”的,直接按比例购买相应的股票即可。
因此指数基金相比起主动型基金透明性高,也不受基金经理个人能力的影响。
基金管理相对更简单,因此指数基金的管理费用比主动型基金也更低一些~
投资人想要获利操作上也很简单,低估买高估卖就能获利。
以沪深300指数基金为例,它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模型的,不受基金经理选股能力影响,直接一键购买300只蓝筹大盘股。
由于指数原则上是每半年调整一次,因此估算的涨跌幅与实际涨跌幅误差很小。
当然并不是说主动型基金有“老鼠仓”的风险就不值得被投资了,毕竟“老鼠仓”是极少的,监管在不断完善,咩咩也相信大多数的基金经理是不会去以身试法的!
绝大多数的基金经理都有职业道德和操守,很多主动型基金的业绩也是十分优异的,仍然值得投资!
昨日,“公募史上最大黑幕”传闻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基金经理”一度上了℡☎联系:博热搜。一℡☎联系:博博主爆料称超300位基金经理违规参与场外期权,甚至有人被警方带走调查。“新型老鼠仓”“公募基金信任危机”等话题开始被网友激烈讨论,而“什么是场外期权业务”更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传言称,一些基金经理找中介机构代持,通过场外期权的通道(一般是私募),在券商下单场外个股看涨期权,并加10倍左右杠杆,然后再用自己所管理的基金拉升,如果个股涨幅超过50%,那么场外期权的浮盈就会超过500%。
一时之间,网友们都被这些数字震惊了。那么,这种“场外期权新型老鼠仓”的形式真的可能实现吗?
期货日报
虽然是可能的,但这样的路径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那么简单。
一位私募人士向
也有公募基金人士表示,现在监管部门对公募投研一线人员及亲属的投资账户、身份信息都进行了监控。这种涉及300余人的大规模“场外期权老鼠仓”,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昨日,传闻中被提及疑似提供通道的私募机构也进行了否认。
位于深圳前海的私募基金建泓时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因净值过高受到质疑。对此,涉及传闻的建泓时代基金经理赵媛媛表示:“这些流言没有任何证据,老鼠仓对应股票肯定会被严重抛售,而我们的下期净值没有明显变化,说明跟那些股票没关系。”
与此同时,也有多家基金公司否认了旗下基金经理因违规被查而离职。另外,也有知情人士透露,该传闻不实。
场外期权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可能是陌生的,但对期货圈的投资者来说多少都有耳闻。与场内期权不同,场外期权是可以定制的,具有个性化,同时也有其复杂性。因此,场外期权业务并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同时能作为场外期权交易商的券商并不多。
8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刚发布的最新一期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中,共有8家券商为一级交易商,36家券商为二级交易商,拥有场外期权交易商资格的券商共44家。
由于场外期权业务复杂程度高,加上信披还不够透明,监管机构对券商开展该业务的风险也高度重视。6月2日晚间,证监会披露了3条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均涉及场外期权业务,被处罚的三家券商分别为中金、中信建投和华泰。
而面对此次“场外期权老鼠仓”的传闻,对券商这样的交易商来说,也是有苦难言。
有券商人士告诉
“我们也希望市场能够净化,目前来看,可能只有通过交易所大数据排查,是否有关联度很高的交易。场外期权交易商业务都进行报备,同时在场内市场也会做相应的对冲。”上述券商人士说,场外期权只是一个对冲风险的工具,交易商只是工具的销售者,如何使用是买家自己的决定。
作为可以参与场外期权交易的机构,私募机构参与场外期权的风险,监管部门一直保持关注,2018年4月就曾全面叫停过私募的场外期权业务。有私募基金经理向
事实上,监管机构对场外衍生品的监管规范已经有过多轮。2018年5月,中证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对交易商管理、标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数据报送、监测监控、自律管理等内容作出了全面规范。2021年9月,为进一步完善场外期权业务的制度供给,促进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灵活设置资质要求、适度扩大标的范围、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稳定业务预期、强化监测监控。
期货和衍生品法已正式实施,未来对场外衍生品市场包括场外期权业务的监管必将进一步强化。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基金老鼠仓》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基金老鼠仓、信诚基金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爵士在香港是什么地位1、港的那些被英女王封的爵士,都是英...
本文摘要:美团创始人王兴的父亲王兴的父亲是王苗,一位身材并不高大的...
在网上平台嬴钱风控部门审核提现失败,网上被黑的情况,可以找...
本文摘要:废旧手机回收价格表烂旧手机回收价格如下:上门回收旧手机:...
东方明珠底下的别墅什么来头1、别墅位于东方明珠底部,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