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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854.006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4636%)转让给无锡交通集团控制的主体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炬航”);
(2)中设创投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陈凤军将其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无锡国晟,并变更无锡国晟为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国晟控制中设创投所持874.6824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958%);
(3)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拟将其持有的剩余1089.58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9707%)的表决权委托给无锡交通集团;
(4)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凤军、廖芳龄、周晓慧、袁益军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截止公告披露日,无锡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439,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983%,此次交易完成后,无锡交通集团将拥有41,622,692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6.628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交通集团。
通过此次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国有资本,有助于不断优化公司的股权架构和治理结构,为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布局提供支持,为公司健康稳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公司与股东优势资源的协同发展,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更好地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此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保证此次控制权变更的平稳过渡。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8月1日开市起复牌。
【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
如何在产业和资本之间搭建桥梁,书写“双向奔赴”的动人篇章?经过五年培育和成长,位于湖南湘江新区的湘江基金小镇,在涌动的资本洪流和蓄势待发的产业之间,找到了最优解。
444家基金机构入驻,资金认缴规模1284亿元,为1104个项目投资564亿元;设立300亿元产业引导基金、投资39支子基金,投资培育长远锂科、远大住工、圣湘生物等上市企业32家、“小巨人”企业8家……一组数据有力鲜明地勾勒出湘江基金小镇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使命、以资本赋能产业的“行动图”。
基金聚、金融活、产业兴、实体强。
随着实施“强省会”战略不断深入,湖南湘江新区现代金融业发展逐渐进入“深水区”。如何“闯”出新路子、“创”出新特色、“干”出新成效?湘江基金小镇正以“强基金”服务“强省会”,奋力打造中部地区的股权投资及配套服务聚集高地。
升级版“基金+产业”,赋能千亿产业腾飞
在今年6月举办的2022年长沙金融服务节上,40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落户湘江基金小镇,为小镇打造中部基金聚集高地按下“加速键”。
“基金+产业”,是湘江基金小镇外延式发展的“杀手锏”。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和现代服务业等全省、全市、新区重点产业链,小镇找准资金链与产业链“耦合点”,构建“母基金+直投基金+天使基金+园区基金+支持基金+科创基金”全链条基金矩阵,以满足不同阶段的企业和产业的发展需求。健全的基金业态进一步吸引了上下游相关企业集聚,形成私募基金生态链,相辅相成,实现“双赢”。
基金跟投产业,助推各园区“跳起来摘桃子”,岳麓高新区品尝过其中的“甘甜”。2020年,岳麓高新区与湘江国投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5亿元湘江智谷产业母基金,试点“一园一区一基金”的运作模式。经过两年时间,投资项目澳维科技、海科新源等14个项目已进入上市流程;招商项目伊鸿健康、叮叮鲜食、行云集团等18个项目已落户园区,完成返投规模超5亿元,岳麓高新区以检验检测产业为主导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特色的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作为全国唯一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人自持运营的基金小镇,湘江基金小镇以引导基金撬动资本,最大效率放大杠杆,不断达成更大基金管理规模,预计2026年突破2000亿元规模,从而真正做到省市新区重大产业推进到哪里,基金就跟投到哪里,全力助推产业创新发展、“强省会”战略落实落地。
“湘江新区产业支持基金将与湘江新区产业引导基金有机结合,大力培育龙头企业,营造新区创新氛围、加速信息交互和生态聚合、塑造‘湘江系基金群’,成为新区协同产业发展的新抓手,最终以基金反哺新区。”湘江国投董事长欧阳湘江表示,。目前,湘江新区产业支持基金已与岳麓山大科城、岳麓高新区、宁乡市专项定制了“一园一区一基金”,基金还将辐射至各园区,以及湘阴、九华片区,还将探索CVC基金精准培育新兴产业的新路子。
多方“加持”,为企业上市“倍增”提速
如火七月,走进长远锂科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现场如火如荼。整体项目投产后,将新增年产值近300亿元。
从起步到登陆科创板,从一期投产到二期建设,长远锂科离不开湘江新区产业基金的“推手”。
早在2018年7月,湘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旗下湘江盛世母基金与中启资本合作设立了湖南中启洞鉴新材料基金,同年10月即投资了长远锂科,该项目也是新区产业基金联动央企和具有深厚产业背景的资本平台助推域内产业发展的“样板”。
作为湘江新区产业基金的出资人代表,湘江国投放大产业支持基金、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通过“投存量+引增量”双轮驱动培育和支持了一大批优质企业和项目,特别是在培育与推进已投项目上市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湘江基金小镇先后支持赋能56家企业上市/过会,还充分发挥基金黏性作用,赋能支持了可孚医疗、圣湘生物、华菱线缆、五新隧装等多家湖南本土企业上市。
未来,小镇将瞄准全国头部基金机构、知名基金管理人,大力引入更多国家级基金、百亿以上大基金落户。新一轮的产业支持基金也将实现市场化程度更高、撬动作用更大、服务产业更精准,力争助推入驻机构培育上市公司100家。
让企业项目融资上市更简单,支持“隐形冠军”出头出彩,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南证监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屡出利好政策。
2021年3月,湖南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湘江基金小镇发展的若干意见》,成为全国首个支持基金小镇发展的专项政策,小镇一年内新增基金注册规模近400亿元,同比增长85%。湖南湘江新区《关于支持湘江基金小镇发展的若干政策》也两代更迭,在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同时,以优越营商环境打造全业态基金体系,为基金投资注入蓬勃生机和活力。
各项政策的的力度以及决心毋庸置疑,湘江基金小镇乘势用好用活政策,走出了一条精简高效、风险可控,从集聚到辐射的赋能大道,以高质量金融供给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版本”小镇,颜值与内涵齐头并进
一样东临湘江,占据湖南金融中心核心区,总投资约12亿元的湘江基金小镇二期将于2023年开工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约3.6万㎡,总建筑面积约6.8万㎡,生态环保、靓丽美观、智慧创新、宜居宜游的“湘江百里画廊明珠”值得期待。
“二期蓄势待发的消息一出,多家基金和配套服务机构纷纷伸来了‘橄榄枝’。”基金小镇负责人介绍,随着二期的开建,小镇将以“高质量”为核心要义,以价值为驱动轮,打造“高标准服务+高水平活动+高水准基金+高效率投后管理”的生态系统,以未来五年跻身全国基金小镇综合实力TOP 5,打造“2.0版本”湘江基金小镇。
在提供优化集群注册托管、登记备案、政策申请、风险防控、招商引资、投融对接、人才培养等优质服务之外,湘江基金小镇还将在上交所、深交所已落地小镇的基础上,争取北交所服务基地落户,与即将迁入金融中心的湖南股交所形成联动,最终打造区域性多功能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全覆盖,实现企业、地方政府、交易所多方共赢。
持续放大湘江基金小镇的资源禀赋、基金创投、政务服务、金融人才等辐射带动作用,为更多产业、资本搭建好合作桥梁,助推项目、企业、产业驶上发展“快车道”,将是湘江基金小镇登顶中部基金集聚“新高地”的不二法门。
ID:jrtt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3日消息,为加快发展武汉市股权投资行业,武汉市地方金融局牵头起草了《武汉市关于加快发展股权投资行业的若干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提出14条举措,其中,提到要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政府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产业引导和多级放大功能,力争到2025年实现武汉基金规模不低于3000亿元。此外,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且资金托管账户设在武汉市的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来看:
一、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在汉落户
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且资金托管账户设在武汉市的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中,以公司制形式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注册且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其管理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实缴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缴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本政策施行前已在我市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对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新增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新增实缴出资额的部分按照本条政策给予奖励。市、区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区国有控股企业出资部分不享受奖励,奖励资金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兑付。
二、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改善办公条件
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及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由注册地所在区结合机构需求及实际情况,优先为其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因业务发展需要自建或者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如未享受免费办公用房,3年内每年给予不低于50%的场地租金减免,累计减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
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武汉市“965”产业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本政策实施后自投资划款之日起满一年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其管理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最高奖励100万元(与被投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1次奖励),每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
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本政策实施后自投资划款之日起满两年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15%给予其管理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最高奖励100万元(与被投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1次奖励),每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两年后、五年内实际发生投资损失的,按照项目首轮投资实际损失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元,每只股权投资基金每年最高补贴600万元。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照实际获得股权融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投资招商力度
对股权投资机构通过项目资源重组、并购等方式,将符合武汉市“965”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法人企业总部、优质项目等投资标的迁入武汉市,经各产业链牵头部门认定符合稳链、补链、延链、强链等要求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奖励并全额奖励给其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六、加大股权投资人才支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可纳入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名录,对引才育才效果突出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给予10万元到50万元补贴。经认定的股权投资领域核心专业人才(连续在汉从业满一年,依法在汉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其年工资薪金8%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设立股权投资优秀团队和人才奖,采取单位推荐、集中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结合上年度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度、投资项目数量、投资金额、首投项目数量等情况,对排名前十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管理团队和个人颁发奖励证书。对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高管在市内购买自用住宅的,由各区结合人才政策给予支持。
七、落实股权投资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两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金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八、拓宽股权投资基金募资渠道
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依法依规扩大权益投资,改善资金来源结构,并与优质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加大对我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符合相关条件且实际出资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理财资金、年金等,分档给予补贴支持。其中,实际出资金额3-5(含)亿元的,补贴500万元;实际出资金额5-10(含)亿元的,补贴800万元;实际出资金额10亿元以上的,补贴1000万元。
九、壮大产业基金规模
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政府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产业引导和多级放大功能,力争到2025年实现武汉基金规模不低于3000亿元。争取国家级和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同设立市、区两级战略性母基金、重点产业基金、专项子基金等,聚焦武汉市重点产业、科技型企业、优势项目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市、区政府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的母子基金,在母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20%,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
十、优化政府引导基金激励机制
允许市、区政府引导基金从参股的基金中分阶段适当让利退出,对于引入产业多、投资进度快、超额收益可观、投资项目上市的基金在清算退出时,政府引导基金出资部分的超额收益,可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全部向社会资本、股权投资机构管理团队进行让渡。制订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条件、组织实施等内容,营造敢于担当、积极履职、改革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氛围,着力破解“不敢投”“不想投”等问题。
十一、支持设立二级市场基金和并购基金
鼓励各类资本发起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并购基金,鼓励现有母基金引入二级市场基金策略(S策略),面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受让二手份额或者股权,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方式。按照S基金在武汉市实际投资金额的1%对其管理人给予奖励,每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累计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争取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二手份额转让交易试点,形成报价、登记、托管、交易、结算、退出环节,提高基金份额转让交易的便利性和流动性,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融合发展,助力金融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培育份额转让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基金份额估值、尽职调查、咨询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为股权份额转让市场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十二、建设数字化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
依托“汉融通”平台,开发股权投融资服务专区,建立覆盖全市的股权投融资综合服务系统,为武汉市具有股权融资意愿的企业和在我市展业的股权投资机构提供股权融资线上对接等一体化金融服务。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接入平台的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名单制”监管,提供募、投、管、退全链条综合服务。加强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对接,定期向股权投资机构通报产业、金融等方面政策以及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信息,定期发布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培育的本市创新创业企业和项目信息。
十三、打造股权投资聚集发展基地
聚焦发展物理空间载体,在全市打造2-3个各具特色、不同层面的股权投资机构聚集、股权投资氛围突出、股权投资业务活跃的特色发展基地。强化基地与孵化器、加速器的联动发展,推动技术、资本、创意、人才实现全方位合作。
十四、提升股权投资组织载体服务质效
充分发挥湖北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组织载体作用,支持在武汉市举办股权投资领域的投资峰会、论坛、路演、沙龙等活动,加强股权投资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线下互动,加强本外地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城市形象和影响力。支持股权投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为股权投资机构提供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资信评级、人才培养等专业化、多元化服务,可按其提供服务金额的10%给予补贴,每家中介服务机构每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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