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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03日讯 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广发高端制造股票A,代码004997)公布*净值,上涨2.62%。本基金单位净值为3.3349元,累计净值为3.3349元。
*定期报告显示,本基金规模为182.15亿元,上期规模为13.90亿元,增长 1,210.59%。
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7-09-01,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90.00% + 中证全债指数*10.00%”。本基金成立以来收益233.46%,今年以来收益26.14%,近一月收益5.32%,近一年收益26.14%,近三年收益387.56%。近一年,本基金排名同类(136/922),成立以来,本基金排名同类(86/1293)。
定投排行数据显示,近一年定投该基金的收益为12.12%,近两年定投该基金的收益为60.03%,近三年定投该基金的收益为135.10%。(点此查看定投排行)
基金经理为郑澄然,自2020年07月23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59.10%。
*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为阳光电源(持仓比例11.90% )、晶澳科技(持仓比例10.27% )、正泰电器(持仓比例10.10% )、杰瑞股份(持仓比例9.96% )、桐昆股份(持仓比例9.63% )、荣盛石化(持仓比例8.75% )、天合光能(持仓比例5.58% )、福莱特(持仓比例5.42% )、隆基股份(持仓比例5.04% )、新凤鸣(持仓比例4.73% ),合计占资金总资产的比例为81.38%,整体持股集中度(高)。
*报告期的上一报告期内,该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为桐昆股份(持仓比例10.17% )、荣盛石化(持仓比例10.12% )、阳光电源(持仓比例9.79% )、隆基股份(持仓比例8.79% )、杰瑞股份(持仓比例7.84% )、中国神华(持仓比例5.28% )、中联重科(持仓比例5.19% )、新凤鸣(持仓比例4.99% )、中国重汽(持仓比例4.75% )、兴业银行(持仓比例4.70% ),合计占资金总资产的比例为71.62%,整体持股集中度(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三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出现下游需求一般、上游资源品暴涨的局面,A股市场分化加剧。从结构上看,消费以及基本面趋势较差的板块表现一般,短期景气度较高的新能源、化工等表现较好。
本基金较大比例地增配了光伏板块,结合估值与成长性,光伏板块是中期确定性*的方向。在整体供给收缩带来上游非正常巨幅涨价的背景下,我们认为从中期维度来看,上游难以维持高的盈利能力,在当前环境下能够扛住上游压力、下游需求以及中游制造盈利仍较好的板块,在明年上游回落的背景下会有很强的爆发性。光伏、化工板块符合此特征。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51%,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8%。
我要购买:广发高端制造股票A(00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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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8-080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11日、10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累计异常,累计偏离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1、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目前主营啤酒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因涉及诉讼事项存在下述主要风险;公司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获悉,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8月29日对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下发编号为“藏证调查字2018-005号”的调查通知书,天易隆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对天易隆兴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目前也正在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3、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致函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天易隆兴外均书面回复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天易隆兴及其相关人员目前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截止公告披露日,天易隆兴对公司就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问询事项暂未回复。
4、公司目前涉及北京市*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京民初32号、(2018)京民初33号、(2018)京民初60号案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川01民初1985号案件、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川0113民初2099号案件以及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3民初4168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6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9日、9月26日、10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33、2018-034、2018-036、2018-048、018-059、2018-065、2018-066、2018-067、2018-070、2018-073、2018-076)。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还在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或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股东天易隆兴所持公司股票已被冻结,截至目前天易隆兴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0.65%,公司存在股东所持股票被法院拍卖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涉及的(2018)京民初32号、(2018)京民初33号、(2018)京民初60号案件的诉讼事项,若经过法院最终判定公司要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担保责任,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向天易隆兴进行追偿,*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如最终判定公司需承担上述全部担保责任,又无法及时、有效地向天易隆兴及其他被担保方追回相关损失,则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存在资不抵债甚至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公司涉及的(2018)川01民初1985号案件,如上市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则需支付本金2,710万元及其孳息、相关律师费592,618.76元、案件诉讼费92,591.50元、保全费用5,000元以及担保保险费34,400元及其他执行费用,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公司涉及的(2018)川0113民初2099号案件于2018年10月10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按照审理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公司委托的律师代表公司到庭陈述了意见,公司认为:公司没有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保兑,公司不应当为商业汇票的兑付承担保证责任。本次案件涉及的“董事会决议”应该系不法分子冒用董事及上市公司名义出具,公司保留通过司法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原告方需补充提供新的证据,是否重新开庭及重新开庭时间暂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公司涉及的(2018)浙0103民初4168号案件,本次借款如最终由上市公司支付本金2800万元及其孳息、律师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经核查,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详见下表),如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可能被裁决查封相应涉诉金额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相关诉讼事项则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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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3,87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0.94万元,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0、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与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且已逾期的公告,该事项存在被提起诉讼的风险,上述借款如最终由上市公司支付本金8000万元及其孳息、违约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如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1、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目前已知涉及6个诉讼案件,涉诉金额至少达到人民币12亿元。目前公司持有的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全部被冻结,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也被冻结,公司大股东天易隆兴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
公司股票在2018年10月11日、10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的情况下,公司认为公司股票有被涉嫌二级市场操纵的情形,公司将提请相关部门调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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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0.8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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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2.1.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1.2、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1.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1.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赎回、转换转出及*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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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按照上述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资产的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
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2.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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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时:
①本基金A类份额转入到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集嘉债券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1年(少于2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广发集嘉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集嘉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10%=11.5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多元新兴的申购费率1.5%—广发集嘉债券A的申购费率0.8%=0.7%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10000×1.150×(1-0.10%)×0.7%÷(1+0.7%)=79.86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1.5+79.86=91.36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91.36)÷1.250=9126.91份
②本基金C类份额转入到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集嘉债券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大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广发集嘉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集嘉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 =0元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多元新兴的申购费率1.5%—广发集嘉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1.5%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10000×1.150×(1-0)×1.5%÷(1+1.5%)=169.95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1.5+169.95=181.45元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181.45)÷1.250=9054.84份
3)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 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本基金A类份额
例3、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强债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大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集嘉债券A类份额,假设N日广发强债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集嘉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强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0元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集嘉债券A的申购费率0.8%—广发强债的申购费率0=0.8%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10000×1.150×(1-0)×0.8%÷(1+0.8%)=91.27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91.27=91.27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集嘉债券A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91.27)÷1.250=9126.98份
② 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本基金C类份额
例4、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强债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大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集嘉债券C类份额,假设N日广发强债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集嘉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集嘉债券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广发强债的申购费率0=0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10000×1.150×(1-0)×0÷(1+0)=0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集嘉债券C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1.250=9200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6.1.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1.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2、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联的借记卡或者通联支付、天天盈账户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6.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6.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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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行、北京农商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渤海银行、东莞农商行、天津银行、顺德农商行、包商银行、厦门银行、广州农商行、苏州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深圳新兰德、和迅科技、厦门鑫鼎盛、上海挖财、大河财富、广发基金、诺亚正行、深圳众禄、上海天天、好买基金、蚂蚁杭州、上海长量、同花顺、北京展恒、上海利得、中期基金销售、浙江金观诚、嘉实财富、北京创金启富、宜信普泽、苏宁基金、格上富信、众升财富、通华财富、恒天明泽、汇成基金、一路财富、北京钱景财富、北京唐鼎耀华、海银基金、广源达信、大智慧、北京君德汇富、佳泓基金、上海万得基金、凤凰金信、上海联泰、泰诚财富、汇付金融、微动利、基煜基金、凯石财富、虹点基金、富济财富、伯嘉基金、陆金所、盈米财富、奕丰金融、中证金牛、北京肯特瑞、中民财富、蛋卷基金、万家财富、洪泰财富、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徽商期货、国泰君安、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万联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上海华信证券、华鑫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国融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首创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金惠家保代、微众银行等代销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广发集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广发集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广发中债1-3年国开债指数公告即将分红,分红以2022-03-31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分红发放日为2022-04-18,A份额、C份额的收益分配方案分别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24元、0.0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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