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天流,家住三穗县新陆国.际2栋2单元901室。
事情的原因是:老人的儿子离异后,谈了一个女人,后发现两人不合而分手,于是,该女人带着非婚子女当年另嫁他人,其男方视非婚女为亲身女。2020年3月19日非婚女母亲在她人教唆下起Su男方索要子女抚养费!教唆人手腕太高,帮助非婚女母亲找教唆人的亲戚为辩护律师,判决该案的法官潘某安也是教唆人的老乡,后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比例高达,当地月人均消费支出的百分之五十左右,判决一次性支付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共计元。
该案在法官潘某安的主审下判决我一次性支付元的抚养费,我觉得不合理,但我愿意分.期支付抚养费。我原来在款场信用社D款用于在款场乡兴隆村开办养殖场(可通过信用社核对D款用途),由于养殖经.营技术不善,造成连年亏损,后因鱼塘水库蓄水,需拆Q养殖场,在19年3月份得到一次性补偿款一笔,本应用该款全部偿还D款。但因养殖场拆Q了而无房屋居住,就与银h协商,偿还银h部分D款后,用余款买了现有的住房,装修后才解.决了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居住问题,该房屋是本人唯.一的供一家人生活居住的房屋,至今仍尚欠银h的D款本金五十万元(有银h出具的证明印证),我实在没有一次性支付如此高额抚养费的能力,于是,在执行过程中,我向三穗县F院执行局要求,请求准予按分.期给付的方式支付,并得到了三穗县F院执行局的同意。
但是后来,该案被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F院移送到了台江县F院,由台江县F院来完成按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来执行该案。于是,台江县F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8月16日将文号为[2022]黔2630执10号的一纸公.文贴在老人居住的大门之上。文中的主要意思是:责令居住在该房屋内的老人的儿子在2022年8月30日前自行腾空并搬离该房屋。并称“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转移抚养费的用途,将抚养费用于买房。
我从没想过逃脱抚养费,但是F院也不能不近人情,非要将我们赶尽杀绝吗?我90岁年迈的母亲,身.体也抱恙,也希望分.期支付抚养费,同样,F院仍不理。我只能向贵州省检C院提出申请,将此事公布出来,就是希望贵州省检C院同意我按分.期(比如按月或按季度或年)的方式支付抚养费。也希望检C院能对于我支付抚养费的标准给出一个合理的裁定。希望我的这次发声能让我年迈的母亲安稳地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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