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潘用群,家住贵州省余庆县松烟镇党林村安村组,2021/6/22日,松烟镇Z府工作人员任俊酒后驾驶,导致我的丈夫徐刚被撞身亡,任俊工作日酒后驾驶且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判定为全责,却量刑很轻,人事赔偿到现在只愿拿出10万元。
我们家失去了顶梁柱,我未成年的儿子失去了父亲,我们势单力薄,无奈之下服从了判决,可肇事者妻子作为肇事车辆真.正的车主,却在法庭上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说她什.么都不知道,F院也听信了她的一面之词。如今她又不愿继续执行人事赔偿,而实际上他们家有钱有车有房,眼看着我们家窘迫度日,而她却想心安理得地不去赔付吗?
2021/6/22日晚21时20分左右,被告人任俊酒后驾驶CD号小型轿车从松烟镇沿湄石高速连接线往琊川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余庆县松烟镇党林村坪上路段时,撞倒了行人徐刚,事故发生后,任俊弃车逃离了事故现场。次日1时15分任俊被民J抓获,经提取任俊血液样本检测,乙醇含量为120.94mg/,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6/22日22时58分,被害人徐刚在湄潭县人民医院医Z无效死亡。
任俊当天喝酒的原因是乡Z府的一个L导过生日,然后他们十多个同事朋友一起在这个人的家里聚餐庆祝才喝的酒。Z府部门曾下达过相关指令,约束Z府工作人员在周一至周五的喝酒行为,他们过生日聚餐就算勉强称得上是正常社交行为,可任俊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简直是大错特错,知法枉法,给别人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余庆县交通J察大队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任俊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徐刚在事故中无责,zui终,任俊被判处有期t刑三年六个月,判处其赔偿被害人的家庭80多万元。但是任俊妻子在赔偿10万元后(这10万元还是她让和任俊一起喝酒的人凑的),就不愿继续履行赔偿责任。
任俊所驾驶的肇事车辆,在他妻子名下,他家里还有一套房,可是现在任俊妻子不愿再赔任何钱物,连个具体的赔付计划和诚意都没有,任俊妻子把肇事车辆拿去修好后,经常能看到她开车到处转悠,看起来非常自在,任俊妻子这样,很大可能就是越拖越不愿赔偿。
我们家里被害身亡的顶梁柱,就只值这凑出来的10万块钱吗?任俊妻子如此不愿负责的态度,凑出10万,其他的不管钱物,都不愿再履行赔偿,这是道德和法律所允许的吗?我去找Z府的人,他们推过去,推过来,谁都不管我们家的事,现在Z府的人,不管老百姓的事,谈什.么为群众服务?肇事者家属不愿承担应付的责任,那么以后谁来帮我分担长时间抚养儿女的责任?所以我在这里诚恳地请求,上级部门能介入督办此事,否则谁又来为我们一家主持公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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