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灭门案原因(8月9日的富顺灭门案中,被害者蒋某丽值得同情么)

2022-08-29 7:04:08 基金 yurongp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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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灭门案原因





被害人蒋某丽不但不值得同情,还要遭到谴责。虽然死者为大,但要看因为什么死的。

蒋某丽打着谈恋爱的幌子,利用自己的男友邱某洪对自己的爱恋,为自己装修房子出钱出力,完事后提出分手,致使年轻气盛的邱某洪,在人才两空的情况下,选择同归于尽,还顺带拉上蒋某丽家里其他四位亲人共赴黄泉。

这是受了多大打击才做出这样的选择

而这一切皆因蒋某丽游戏人生、游戏感情的行为所造成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蒋某丽已经43岁了,邱某洪才33岁,蒋某丽在没打算跟邱某洪结婚的情况下,就已经是在玩弄人家感情了。

玩弄了感情也就罢了,你还让人家贴时间贴钱财为你装修房子,并且一完事就提出分手,这不明摆把人当猴耍吗

提出分手可以,感情和时间是归还不了了,可你得把钱还给人家呀!要分手,又不还钱,不明摆着欺侮人家吗

痴情的老实人,一旦被触犯了忍受的底线,是极容易做出超常行为的。所以才有灭门惨案、同归于尽的悲剧发生。

劝告那些游戏感情,骗人钱财的人,不要把别人当傻子。傻子一旦犯起傻劲,将会是一场不可挽回的悲剧。

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虽然蒋某丽是被害者,但据我知道没人同情她,因为她玩火自焚殃及家人,令人不耻。

43岁蒋某丽和小自己10岁男友谈恋爱三年,可以看出丰姿卓越的她动机不纯。因为她花光对方几十万元后,就提出了分手并和前夫复合。

杀人者33岁邱某洪做建材生意,为爱痴狂,把钱全部花在心爱女人身上后,得到了分手的后果,人财两空的他恼羞成怒动了杀机。

杀红了眼的他不但杀了蒋某丽,还杀死她无辜的家人包括老人和双胞胎孩童,实在是千不该万不该。

杀了别人搭上自己实在不值!痛苦着来到人间,又痛苦着离开人间。

蒋某丽虽然花了邱某洪几十万,却失去了自己和全家共5口人的生命,实在是得不偿失。

不义之财不可取,操心不正必毙命。心存善念才能地久天长。

人生苦短,过一天少一天。害人之心不可有,不义之财不可取,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路才是人间正道。

我觉得蒋某丽不值得同情,凶手邱某洪也不值得同情,最值得同情的,是无辜被害的其他四个人,分别是蒋某燕(蒋某丽妹妹)、陈某芬(蒋某丽母亲)、蒋某美(蒋某燕女儿)、蒋某柔(蒋某燕女儿)。

就因为蒋某丽和邱某洪的一段孽缘,蒋某丽的四个家人就平白无故丢掉了性命,就算是冲动的惩罚,波及面也太大了吧。

蒋某丽和小她十岁的邱某洪谈恋爱不假,关键是让邱某洪为了自己家装修出钱,结束后还提分手,她倒是潇洒走一回在感情的世界里游走自如,可是邱某洪眼见人财两空顿时就爆燃了。

从他的手法和事后跳楼自尽来看,和杭州许某某不同,这应该是属于激情作案,根本没有考虑过后果,只求同归于尽来个痛快:反正你不要我了,利用过我也甩了我,我也啥都不要了,就让你一家人陪我一起走吧。

其实,男女感情的事的确不能强求,但是如何好好分手这是个学问。蒋某丽如果能好好和邱某洪沟通,提出把邱某洪的钱还给他,做适当的安抚,我觉得正常情况下,也不至于如此激怒对方,从而痛下杀手。

至于邱某洪,就算事出有因,如此残忍杀害他人的行为也是犯罪,就算他坠楼身亡也不能改变这个结果。

他的爱情观其实是扭曲而自私的,面对着昔日爱人的过河拆桥,他完全可以采用合法的办法来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就算实在不行,也犯不着为了泄一时之愤而搭上自己的性命。

也许在复仇的那一刻,他是畅快的,可他将要带给自己家人的,将是无穷无尽的痛苦。

最后,就因为这两个人乱成一团的生死虐恋,不但毁了自己,也毁了几个家庭,我只能再次强调一遍,冲动原本是魔鬼,人间渡劫本不易,且行且珍惜啊。

首先,在这起案件中最让人心疼、最值得同情的是受她牵连,而无辜失去生命的家人,特别是她才11岁的双胞胎侄女。她们花一样的年龄,人生才刚刚开始,因为她的原因而失去生命。

其次,这犯罪嫌疑人的心这是该有多恶毒、有多大的仇恨,连无辜孩子都不放过。

据当地居民介绍,蒋某丽与邱某洪两人是前男女朋友关系,而男方比女方小了整整10岁。一个43岁离异中年妇女,对待这样不普通的感情应该珍惜,而不应该这么随意。

还有知情人说,蒋某丽很爱打扮,风韵犹存,而邱某洪从事建材生意,两人交往期间,邱某洪曾出钱为蒋某丽装修房屋,花了二三十万,后又跟邱某洪提分手。

当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为她做出了许多努力,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冷脸,尊严扫地,因爱生恨。

最后,为了报复蒋某丽的无情,邱某洪终究还是选错了方式,杀人后跳楼自尽,把自己逼上了不归路。

蒋某丽应该是这起悲剧的源头,她玩火自焚,不仅自己死于非命,还伤及好几个人的无辜性命。

你认为蒋某丽这样的人值得同情吗

我认为不值得!

我是兰兰私语,喜欢我就关注我!

富顺县富世街道一小区发生一起命案,蒋某某(女,43岁,富顺县人)一家五口被谋害于家中。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邱某某(男,33岁,自贡市大安区人,蒋某某前男友)有重大作案嫌疑,邱某某已于8月9日上午在富顺县某酒店坠楼身亡。

作案动机

蒋某丽打着谈恋爱的幌子,让邱某某为自家出钱装修房子,结束之后便要和邱某某分手,邱某某眼看人财两失,于是情绪失控之下酿成惨案。

不过其中是否存在隐情尚未可知,案情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蒋某丽是否值得同情

站在普通人视角上来看,蒋某丽自然不值得同情,值得同情的是无辜惨死的其他4个家人。

虽然说是恋爱自由,但不代表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欺骗,蒋某丽利用邱某某对自己的爱慕,让他为房子装修出钱出力,之后就一脚把人家踢开,这种行为可谓是相当恶劣。

装修房子用的钱也不能算是小钱,花了二三十万,可能是邱某某大半辈子的积蓄,邱某某可能以为能讨得蒋某丽欢心,然后可以顺利走到一起,没想到竟是黄粱一梦。

蒋某丽万万没想到邱某某绝望之下会采取如此极端的做法,不仅让自己丧失了性命,更是连累了家人。她的妹妹40岁,妹妹的俩双胞胎女儿才11岁,实在是触目惊心。

如果蒋某丽不是故意利用邱某某,不是为了骗他的钱来装修,大可以在分手的时候把钱还给邱某某,可能邱某某虽然感觉憋屈,但也许不会如此极端。

邱某某可能是一个沉闷的人,在感情方面并不在行,不然也不会被大他10岁的蒋某丽耍着玩,但是这种人一旦走进了死胡同,他的行为也必然是非常疯狂的。

无论如何,在感情一事上还是要慎重,可以不爱,但不要欺骗,更不要伤害,蒋某丽的家人是无辜的,但是却遭受此难,当真让人觉得惋惜和痛心。

2020年8月9日,富顺县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该县富世街道一小区蒋某丽一家5口被人全部在家中杀死,犯罪嫌疑人邱某于当日从某酒店高楼跳下,不治身亡。

上面这起案件是近年来发生的,不多见的灭门惨案,而且凶手杀人后选择同归于尽,跳楼自杀。这该有多大的仇和恨,才会发生这样的恶性案件,这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被害人值得同情吗 带着这个些问题,下面我们详细分析:

一,回溯灭门惨案发生的缘由

随着警方的调查和媒体的披露,这个案子背后的隐情已被揭开神秘的面纱。

被害人蒋某丽,女,43岁,离异,身材苗条,面容娇好,擅长穿衣搭配和打扮,看上去比真实年龄年轻十多岁,处处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魅力。

三年前,一次偶然的相遇,邱某认识了蒋某丽,两人都是单身。蒋某丽气质高雅,身材高挑,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迷人光芒。与邱某认识后,在两人相处中,蒋某丽表现出了高超的交际手腕,若即若离,欲迎还拒。邱某是一个老实人,从未经历过爱情的甜蜜和滋润,在与女人相处中是一个活脱脱的初哥,哪里经得住蒋某丽这种情场老手的撩拨,他不可救药地的爱上了这个大他10岁的女人。

多金和大方的邱某对蒋某丽展开了猛烈的追求,蒋某丽是一个虚荣心强,不爱工作只爱享受的女人,虽然两人有常人不可理解的10岁年龄差,但一个是真爱,另一个是真爱钱,怀着不同目的两个人走到了一起,这也为后面悲剧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三年来,邱某为了讨这个女人的欢心,对蒋某丽百依百顺,为她买昂贵的化妆品,漂亮的衣服,*的首饰用品等,但有所求,必定想尽一切办法去满足她。

一年前,蒋某丽以两人结婚需要婚房为由,让邱某出钱装修她名下的房子。为了与心爱的人一起长相厮守,邱某没有犹豫,痛快地 应了她的请求。

邱某是做建材生意的,压货多,流动资金不足,为了支持蒋某丽,邱某压缩开支,减少进货量,甚至不惜低价出货抽取现金,前后共计给了蒋某丽30多万元,让她装修房子。虽然影响了生意,钱赚得少了,但为了两个人的爱巢和今后的幸福生活,邱某出钱义无反顾,无怨无悔。

为了与这个女人在一起,邱某已经倾尽了所有,蒋某丽变着花样向他要钱,他的经济实力已经不堪重负,交往三年来,在蒋某丽身上,前后共计花去了50多万元,产生了巨大的资金缺口,已经影响到邱某建材生意的正常运转。

邱某认为,只要能与蒋某丽结婚,与心爱的人在一起,这些都是值得的,谁让他这么爱这个女人呢

自从房子装修好后,邱某发现蒋某丽好像变了一个人,对他越来越冷淡,甚至电话都不回。多次沟通后,蒋某丽告诉他双方年龄实在相差太多,性格不合,要求分手。最不能让邱某接受的是,蒋某已经与前夫复合,自己辛苦三年,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换来的是人财两空。

邱某多次上门与蒋某丽沟通,买东西的钱就算了,装修款总要退吧。蒋某丽态度坚决,认为出钱装修房子邱某是自愿的,要钱没有,复合不可能,言语冷淡,态度生硬,这些都伤透了邱某的心。

邱某找到蒋某丽的母亲和妹妹,希望可以劝说她回心转意或者退回部分装修款,但是这个家庭的女人们态度惊人的一致,声称这些都是邱某自愿的,退钱是不可能的,不但不好言劝说,反而数落邱某的不是,这些深深的刺痛了邱某。

痛苦的邱某想到,为了与蒋某丽在一起,他与家人决裂,放弃了朋友介绍的其它姑娘,放弃了扩大生意的机会,花去了整整三年时间,换来的却只是欺骗。

这完全是蒋某丽算计他而精心设计的一个骗局,这个女人为了骗他的钱财,假装与他恋爱了三年,在榨干他身上最后一滴油水后,残酷的与他分手,转身投入了前夫的怀抱。

一向老实本分的邱某愤怒了,他血气上涌,怀揣尖刀,再次上门尝试进行沟通。

在蒋某丽家,毫无意外,邱某再一次沟通失败,他还受到了蒋某丽全家人的冷嘲热讽。邱某热血上冲,举起了早已准备好的屠刀,砍向了蒋某丽和她的家人,最终发生蒋某丽全家5口人被杀的灭门惨案。杀人后,邱某自知难逃法律的惩罚,从某酒店窗口跳下,最终不治身亡,这就是这个案件发生的真实缘由。

二,被害人值得同情吗

蒋某丽游戏人生,欺骗爱情,最终受到了惩罚,而且还连累了全家5口人一起被杀,这个案件令人唏嘘,那么被害人到底值不值得同情呢

笔者观点:蒋某丽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与人恋爱,骗光别人钱财后,一脚踹开别人,这种行为是可耻的,是不值得同情的。

1,蒋某丽动机不纯

蒋某丽43岁,邱某33岁,两人之间有10岁的年龄差,两人交往以来一直不被外界看好。在交往中,蒋某丽发现邱某有钱而且大方,又被自己迷住了,在恋爱的招牌下,她肆无忌惮的花着邱某的血汗钱。后来又以结婚为幌子,让这个男人出钱装修自己的房子,完事后就分手,转身就与前夫复合。

我们说恋爱自由,你真要分手,也是你的自由,但你应该退钱吧,装修房子就花了邱某30多万,这可不是小数目。

蒋某丽这个女人纯粹是一个法盲,声称这些都是邱某自愿的,不但不退钱,而且还恶语相向,最终激怒了这个老实的生意人。往往老实人发起怒来,是不会按常理出牌的,他选择了灭门和同归于尽这种极端方式来解决。

蒋某丽的这种行为不但害了自己,而且害死了她的老母亲,她的妹妹以及两个11岁的双胞胎侄女,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如果蒋某丽在天有灵,面对这样的后果,不知她会不会后悔

2,蒋某丽好吃懒做,不爱工作

蒋某丽因为自身漂亮,身材好,到处去拈花惹草,游戏感情,通过与人恋爱的方式骗取别人的钱财来生活。她好吃懒做,不工作,还处处买*消费品,而且支撑她这些行为的,是凭借自己的外貌优势与人恋爱交朋友,让男人出钱,榨干一个人后,转向下一个目标,我们认为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人格和品行的缺失,你对生活开玩笑,生活就会欺骗你。蒋某丽不把感情当回事,处处留情,游走于感情游戏中,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3,蒋某丽情商不高

蒋某丽与邱某恋爱三年,花光了这个男人的钱财后,马上翻脸,而且转身就投入了前夫的怀抱,她难道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吗 她难道就没有一点点的畏惧心理,不怕这个男人报复吗 可以说蒋某丽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她不但不退钱,而且对邱某恶语相向,甚至人身攻击,她发动了妹妹和母亲,一起数落邱某的不是,总之一句话,出钱是邱某自愿的,退钱不可能,感情复合也不可能。

我们认为,如果她没钱还,可以协商,或者分期归还,只要安抚好邱某的情绪,灭门惨案大概率是不会发生的。

可恨的是这个女人爱财而且情商太差,不但不安抚,反而变本加厉的对这个老实人随便欺侮,她不知道,老实人发起怒来,她就会承受不住,她的恶劣行为最终导致了灭门惨案的发生。

写在最后

蒋某丽游戏感情,把恋爱交友当作敛财的工具,随意欺骗老实人,最终付出全家5口人被杀的惨痛代价。这个案件再次提醒恋爱中的男女们,请认真对待感情,不要把别人的善意当作理所当然,更不能欺骗,需知因果循环,善恶有报,请珍惜感情,且行且珍惜吧。

在四川富顺灭门案中,一家五口身亡,被害者蒋某丽虽已惨死,可她丝毫不值得同情。值得同情的倒是被她牵连的其母、其妹以及妹妹的两个才11岁的双胞胎女儿。

不是我没有同情心,不怜悯弱者,却助长邪恶,而是我同情心不泛滥。

蒋某丽,一个43岁的离异女人,仗着自己漂亮、身材好、会打扮、有气质,在不打算跟邱某结婚的情况下,与其交往两三年,骗(这个字应该没用错)得邱某的感情。邱某,一个33岁还算事业有成的未婚男子,被一个长他10岁的离异女人迷得欲罢不能,心甘情愿为蒋某丽出钱出力装修房子,花去二三十万。可是,房屋装修好后,蒋某丽却以两个人不合适为由,提出分手。

作为33岁的邱某,差不多已经过了*婚配年龄,除了做建材生意有些钱外,或许自身条件不足,比如矮,比如丑,如今遇到一个愿意跟他交往又如此漂亮的梁某丽,几乎全身心投入,希望跟她在一起组成家庭,完成自己的人生大事。

可是,蒋某丽突然提出分手,这是邱某没想到的。我们不难想象,邱某肯定是百般挽留,可是,蒋某丽去意已决,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按说,既然蒋某丽提出分手,就应该对这件事做个了断,把邱某为她装修房子的花费谈一谈,就算不给完,至少应该返还人家大部分,可是,蒋某丽肯定以那是二人交往期间的赠予为由拒绝返还。

此时的邱某,肯定觉得自己人财两空,实在划不来。或许8月9日那天又去跟蒋某丽谈挽回适宜,无奈蒋某不为所动,可能还言语激怒了邱某,加上家人劝解不力,终酿杀身大祸。

这里,邱某肯定是有大罪的,即使再怎样,也应该理性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而不应该如此冲动,非法残害他人生命。可是,他却是因爱生恨,“爱之深,恨之切”,让他愤懑、痛心、纠结、愤怒,最终心理扭曲,痛下杀手。最后又追悔莫及,自觉难逃法网,所以跳楼自杀了结此生。

在蒋某丽跟邱某交往的整个过程中,蒋某丽是有过错的。

1、她跟邱某的交往一开始就可能动机不纯,知道邱某还算有钱,所以想利用自己的美色从他身上获得物质的东西,一旦得手,就提出分手。这是邱某无法忍受的。

2、在决定不再跟邱某继续交往后,蒋某丽就应该主动提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装修款。人家邱某的付出,是她愿意跟他交往甚至跟他结婚为目的的。可是她拒不返还,邱某当然有理由心生怨恨了。

3、或许,蒋某丽在未跟邱某了断清楚的情况下,又跟另外的男人有了交往,这种脚踏两只船的行为,可能是邱某最不能忍受的。他觉得自己受了蒋某丽的玩弄,男人的占有欲让他怒火中烧,最终走向了不归路。

正是因为蒋某丽一系列不妥甚至三观不正的行为,才导致了杀身之祸。所以,她丝毫不值得同情。

只是,她连累了家人,导致她的母亲、妹妹和两个才11的可爱双胞胎侄女也受到伤害。实在太可怜了!

所以,在婚恋问题上,不管男女,都要有正确的三观,要自尊自爱,要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否则,最终害人害己。生命可贵,且行且珍惜!

法理,法律是排在道理之前的。从法律上讲,蒋某丽是被害者,但是从道理上讲,蒋某丽值得同情的只是失去生命这个事实,其他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源于感情,终于经济

蒋某丽和邱某原本是一对相差10岁的恋人,并且是姐弟恋。不同于年龄相仿的恋人,或者男大女小的恋爱关系,姐弟恋给人的感觉始终不是那么简单。

他们之间的恋情也的确不简单。邱某33岁年纪,生意人,要模样有模样,要钱有钱,以他的条件,找个年轻貌美的女朋友,*不成问题。

可他却选择了蒋某丽,一个43岁的女人,由此可见,蒋某丽身上一定有让邱某着迷的地方,让他爱不释手。

感情就是这样,一旦入迷,便不能自拔。一旦真的爱上一个人,便可以为这个人付出所有。

于是,在蒋某丽提出想要装修房子的时候,邱某没有犹豫,花了三十多万为蒋某丽装修。三十多万,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个小数目。

可以肯定的说,邱某是真的爱蒋某丽,不然他不会为了她既付出感情又付出金钱。

恋人变仇人

天有不测风云,在蒋某丽和邱某恋爱三年多之后的近期,蒋某丽来了个变脸,要跟邱某断绝关系,具体因为什么分手,无从得知。

据知情人透露,邱某求过蒋某丽不要分手,可蒋某丽并不心动,执意要选择分手。

之后事态发生变化,邱某眼看无法继续这段恋情,就想着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就跟蒋某丽提出要回自己装修花的三十多万块钱。

但是蒋某丽并未 应,她的意思是那都是邱某自愿的,自己并未强迫邱某花钱为自己装修。

几次三番之后,他们之间彻底闹翻,邱某看蒋某丽无意回头,更没有还钱的意思,这才举刀行凶。

什么债都不要欠

在邱某杀人之前,他是“道理”中的受害者,他应该值得同情,可在他举起屠刀之后,他变成了杀人者。

蒋某丽因为什么和邱某分手,外人不得而知。但是她却在这三年多的时间内,欠下了不少债,起码在邱某心中,蒋某丽欠了自己的情感债,还欠着自己的金钱债。

当邱某处在一种两输的境地之时,他的心态崩溃了,他的情绪失控了。

如果说邱某其罪当诛,难道说蒋某丽就没有一点过错吗 这从人们的“道理”中说不过去。

诚然,邱某没有权利剥夺蒋某丽的生命,也没有权利剥夺其他四人的生命,他选择了自杀,以此赎罪。即使他活着,他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可蒋某丽正是因为欠下太多“债”,才成为整个事件的导火索,从某种意义上讲,蒋某丽是在为自己“还债”,只是她“还债”的代价太大了,还连累了自己的姐姐,妈妈,还有两个无辜的双胞胎外甥女。

凡事都有相对性,凡事也都有一个前因后果,任何一个结果的发生,必然伴随着某些原因。

从法理上讲,蒋某丽及其家人值得同情,他们是受害者。

从情理上讲,蒋某丽不值得同情。

虽然被杀,但是不值得同情,我同情的是其他四个被害者,特别是那对11岁的双胞胎女儿,因一人过错,丢5人性命,实属不应该。

事件起因是受害者蒋某丽与其前男友发生经济及情感纠纷。

据悉,受害者蒋某丽今年43岁,与前夫离婚后就回到娘家,和母亲共同抚养自己的双胞胎女儿。后来,蒋某与邱某结识,两人“情投意合”,虽然两人年龄相差10岁,但还是确定了恋爱关系。但是蒋某某却在“花光了对方积蓄后提出了分手”。这样的打击让邱某无法接受,于是起了杀心,跑到蒋某某家行凶。事后,邱某跳楼自杀。

邱某本来是个建材商人,比蒋某还小10岁,既然舍得为蒋某花那么多钱,肯定对蒋某有很深的感情,并且是奔着结婚的目的去的。

蒋某在花光对方的积蓄后却提出了分手,而且还不归还钱财,就有点像以谈恋爱的欺骗手段,达到占有别人的财物的目的。相信在提出分手和凶杀案发生的这个过程中,他们也进行了谈判,而且还谈得非常不愉快,导致最后的惨剧发生。

这次惨剧,蒋某看似占有了对方一大笔钱,得了利,但是为此失去了一家人的性命,非常不值得。

还记得我很懵懂的幼年时期,有一次,我们村里有一户人家的儿子和对象分手,男女双方和在媒人的见证下,一起算恋爱期间产生了多少费用,双方可各自退回了恋爱期间购买的礼物。很多年以后我都还记着女孩儿退还的一个空香水瓶。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女人无论喜不喜欢对方,都不应该贪财,如果你不能跟他在一起,就请你远离他。不要伤害他,也不至于将他逼上绝路;男人应该理智处理双方的感情,产生了经济纠纷,可以诉诸于法律,而不是去犯罪,最后把自己也搭上,你死了,伤心的是谁 背骂名的是谁 是你的父母。

被害人蒋某丽,不但不值得同情,她的做法还应该受到谴责,蒋某丽一家五口被人杀害,但很多人却不不同情他。按照常理,死者为大,再怎么说,蒋某丽一家五口都被人杀害。人们为什么不同情被害者蒋某丽呢 这件事还得从头说起。

蒋某丽打着谈恋爱的幌子,利用自己的男友邱某对自己的爱恋,利用对方给自己做事。

据知情人讲,蒋某丽和嫌疑人邱某已经有两三年的爱情历史了。邱某比蒋某小十岁,两人认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也就是在谈恋爱。在谈恋爱期间,邱某对蒋某非常满意。邱某是做建材生意的,正好蒋某丽要装修房子,在这方面儿,就让邱某帮自己的忙,在邱某那里弄了很多建材。

邱某因为和蒋某是恋爱关系,所以很多东西都是送给蒋某的,但是在蒋某把楼房装修完后,却和邱某提出分手。

邱某比蒋某小了十岁,现在30来岁,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他听到蒋某要和自己分手,想到自己真心实意爱她,在蒋某装修房子的时候,付出了二三十万,完事后,蒋某就这样轻易和自己提分手,这不是明显耍自己吗

邱某想到自己为蒋某付出那么多,现在蒋某用不到自己了,就想一脚踢开。现在,自己面临的将是人财两空,他感情上一时没转过这个弯儿,就产生了极端的想法 心想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善终,邱某想到,用结束蒋某生命的方式来,了断他们这段感情。他因此想到了和蒋某同归于尽,到蒋某家的时候,顺带拉上蒋某丽家里其他四位亲人共赴黄泉。

从邱某作案这样下狠手来看,他也受了很大的打击,任何人都知道杀人会偿命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这样做的。

而这一切皆因蒋某丽游戏人生、游戏感情的行为所造成的。

蒋某丽已经43岁了,邱某洪才33岁,两人已经有了二三年的感情了,邱某觉得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离结婚不远了。所以根本对蒋某没有二心。但是这个蒋某却没有真心对待邱某。

从把房子装修完就提出分手这件事,可以明确看出来,蒋某就是在利用邱某,为什么在没装修房子的时候不提和邱某分手呢 如果那时候提出和邱某分手,并且不花费邱某那二三十万,或许邱某也不会这样做的。蒋某丽在没打算跟邱某洪结婚的情况下,已经是在玩弄人家感情了。

蒋某提出分手可以,虽然感情和时间是归还不了了,可你得把钱还给人家呀!要分手,可以理解,但是把人家对你的付出,尤其是经济方面的付出,一点儿不差的归还人家,甚至多还一点儿,这样才让邱某的心里能得到一些平衡,提出分手后还不想还钱,这事放在谁身上,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就算再痴情的老实人,一旦被触犯了忍受的底线,是极容易做出超常行为的,他们也会反抗的,甚至这种反抗会瞬间爆发。邱某正是忍受不了自己人财两空的打击,多年的积蓄就这样付给了蒋某。换来这样的结果,他一时间转不过这个弯儿,所以才有灭门惨案、同归于尽的悲剧发生。

前几年有一个女孩儿,花了她男朋友几十万,在结婚的头一天晚上突然提出悔婚,女孩儿还离家出走,不知去向。

那个男孩儿把嘉宾都请好了,这时候突然接到女孩儿提出分手的消息。那一刻,男孩儿觉得自己被女孩儿玩弄了,当时非常生气。他提着一把长刀跑到女孩的家里,没有找到女孩儿。但也把女孩儿的家人吓得够呛,急忙偷着打电话给女儿。全家人马上借了钱,在经济上加倍赔偿男孩儿。男孩儿的家人为了平息这件事,也劝自己的孩子。这样,这件事才平息了,不然说不定也会发生悲剧。

有些女人在和男友谈恋爱的时候,既然没决定和对方结婚,那么,就不要花别人的钱财,就算用了别人的钱财,在分手的时候,一定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不能让人家钱财两空,站在对方的角度多考虑一下。

通过这件事,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遇到事情的时候不能感情用事,要考虑后果。不要伤及无辜的生命,冤有头债有主。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要自己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出选择,那样自己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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