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交所投资者准入要求
个人投资者申请: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的资金账户资产不低于每天50万元;
2.参与证券交易需要24个月以上。
机构投资者的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资金上是没有准入门槛的,申请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应遵守北交所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二、北交所上市规则
1.试点注册制
2.准入门槛
上市条件就是平移精选层进入条件,同时北交所上市条件中的各项指标就是与精选层是一致的。
三、北交所交易规则
1.交易模式
北交所股票可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其中,招标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详见《交易规则》;协议转让的具体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规定考虑到市场流动性和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为未来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了机构空间。
2.涨跌幅限制及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因为中小企业股票估值存在的诸多特点,为有效控制价格的波动,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设置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但是在上市的首日是不设涨跌幅限制的。
3.竞价交易的申报规则
北交所竞价交易单笔申报需要不少于100股,每次申报的时候可增1股,卖出股票时如果少于100股的部分应该一次性申报卖出。
北交所交易涨跌幅限制是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 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创业板*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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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交易所的制度
1.市场功能方面,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
2.制度安排方面,北交所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
3.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会与沪深交易所有差异。
二、北京交易所实施会员管理制度的目的
1.落实上位法的要求,证券法规定了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会员管理规则,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就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职责予以规范,授权证券交易所规定会员种类、资格及权利义务。
2.便于市场理解,在公司制下交易所对参与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与会员制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要求总体一致。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看,公司制交易所对参与业务的证券公司使用“会员”的表述,便于接受和理解。
3.符合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的实践,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对参与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实施会员管理已有成熟经验,北交所会员管理规则予以了充分借鉴。
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可引入做市商机制)、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 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委托•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竞价• 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申报• 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不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 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形:(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包括增发);(2)退市整理期首日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要求:(1)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2)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成交。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大宗交易•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委托会员进行大宗交易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成交价格由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 幅限制的股票,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价格中的较高者, 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价格中的较低者。
开盘价与收盘价• 开盘价通过开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收盘价通过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 以该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
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 以下情况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 。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 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除权与除息•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转托管• 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可以通过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也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 元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在转入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
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规定如下:
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30%、60%时,将触发临时停牌机制。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并且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连续竞价交易。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并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对市场定位总体上市、交易、转板、退市等基础记录,坚持核心的投资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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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北交所的意义
一是将更好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度。资本市场,特别是交易所,对科技创新催化作用强劲,可通过资金募集、并购重组和交易估值等功能,有效降低创新发展风险,疏通资本退出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并能够辐射吸引高端产业,引入*科创人才和风险资本,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经过八年多发展,新三板已形成一套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特色市场体系,在精选层基础上设立北交所将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资本市场服务,提升市场要素资源配置水平,形成深度服务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创新发展的专业化平台。
二是将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功能,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规范度。一直以来,新三板坚持兼顾资本市场公开披露要求与中小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引导企业以规范强发展、以发展促规范。在精选层基础上设立北交所,一方面将通过北交所对新三板的示范引领,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尽早熟悉和进入资本市场,培育公司治理文化和信息披露意识,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将同步试点注册制,在推动注册制改革红利更多惠及中小企业的同时,引导发行人“说清楚”,督促中介机构“核清楚”,确保投资者“看清楚”,厚植企业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土壤文化。
三是将更好发挥市场品牌效应,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活跃度。本次改革后,精选层从证券交易场所的一个市场层次转变为证券交易所、精选层挂牌公司由非上市公众公司升级为上市公司,法律地位将显著提升,配套政策更加全面到位。中小企业将有机会吸引到更多的市场主体对其关注,更多的市场资源为其服务,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将得到提升。同时,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也将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特色生态圈将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