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客服电话010-66279113。首先向银行投诉在正常情况下若要投诉银行的产品或服务,应先行与该银行联络,这样做可使银行有机会及早解决投诉事项。各家商业银行都有接受客户投诉的渠道和处理流程,以便对客户投诉展开全面及时的调查,并使投诉获得完满解决。银行也应向客户说明投诉的程序。
银监局官网上上办公厅电话010-66279754,大型银行部010-66279592,政策银行部010-66279354.
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跨银行、证券、保险等多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投诉电话。
开通12363电话旨在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投诉电话受理范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投诉,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消费投诉。
社会公众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的,原则上应先向金融机构投诉,如金融机构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12363电话投诉。
【拓展资料】
银行监管指政府对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即政府或权力机构为保证银行遵守各项规章、避免不谨慎的经营行为而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对银行进行的监督与指导。银行监管指政府对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即政府或权力机构为保证银行遵守各项规章、避免不谨慎的经营行为而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对银行进行的监督与指导。
通过中国证监会的信访投诉电话可以投诉股票证券公司。
信访投诉电话:010-66210182、66210166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邮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1名;会机关内设20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
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扩展资料:
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我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简介
银监会投诉电话是12378。
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是银监会的维权服务专线,主要职责是接受银行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以及对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银行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扩展资料:
发展历程
1984年起,中国形成了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综合监管。
2015年1月20日,银监会宣布进行成立近12年来的首次组织架构改革。这包括:从原非银部中分离出信托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客服电话号码:010-6627911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缩写:CBRC)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银行监管是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架构的安排既要与金融业的总体发展和监管安排相适应,又要与市场约束、银行内部管理相协调,事实上是一个权衡监管成本和效益安排的结果。银监会的设立向外界显示了政府以加强监管建设为引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改革意图。
扩展资料: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咨询方式:
1、信访咨询电话:010-66279113 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2、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 银监会信访办 邮编:100033
3、来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银监会西门 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二、来客入门登记程序:
1、前往办公楼西侧传达室,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护照)进行登记。
2、传达室工作人员和被会见人电话联系,经被会见人同意后,来客换领入门凭据由南门进入。
3、会见完毕后,被会见人在入门凭据上签字确认,来客持签字后的入门凭据在传达室换领证件后离开。
参考资料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海通证券客服电话为:0353-6222-678 ,若您有相关业务需要咨询,请在交易日9:00-22:00(人工服务时间)致电,或咨询当地海通证券营业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前身是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6,630,467,600元。
拓展资料:
海通证券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的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客户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
公司长期以来秉承“稳健经营、勇于创新”的原则,在若干业务领域保持或取得领先地位。2007年公司股票承销的市场份额20%,排名第二;企业债和金融债承销的市场份额20%,排名第一;公司及控股公司合并的股票基金交易额市场份额8.08%,排名第一;公司控股基金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合并占8.07%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人民币集合理财资产净值市场份额15.7%,排名第一;权证创设总量市场份额29%,排名第一;研究团队继续以较大优势蝉联第一。
海通证券下属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包括所属子公司在内,海通证券在境内合计拥有165家证券营业部、61家证券服务部和4家期货营业部。
2008年公司股票承销的市场份额17.39%,排名第一;债券承销的市场份额12.15%,排名第一;公司及控股公司合并的股票基金交易额市场份额8.56%,排名第一;公司控股基金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合并市场份额10.29%,排名第一;研究团队蝉联第一。
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海通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8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排名数据,海通证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在行业均排名第一。
1.银监会的电话号码是:010-662791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监会系统在全国有四级组织机构,其中:银监会机关在北京市金融街,内设27个部门。除会机关外,银监会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城市以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36家银监局,在全国306个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设有银监分局,在全国1730个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设有监管办事处,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层级行政区域,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拓展资料:
1.银监会可不可以帮助协商还款:用户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就必须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还款。至于贷款机构受不受理协商还款申请,这个是贷款机构的自由,银保监会都是无法干涉的。除非是贷款机构有违规情况,那么用户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向银保监会投诉才会有用。比如贷款,如果有延期、分期还款的话,用户是可以选择其中一种的,这样也可以还款还款压力,不至于导致逾期。
2.银保监会人员允许投资股票吗:银保监会人员不允许投资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