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一个季度更新一次。
一般和季报同步更新,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投资者可关注相关基金公司公告。基金规模一般情况下是随基金业绩变动,业绩好的时候规模同步变大。
基金规模过大,会对基金经理有较大的考验,因为资产规模大这时候需要基金经理配置更多的资产,而且需要留出一定的资金避免出现大额度赎回的情况。但规模过小的基金也会有清盘风险,一般基金资产规模在30-50亿的规模比较合适,这样的基金在运营时会比较得心应手,而且可以在合适的位置实时进出。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1-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中基协会的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吗【科普】中基协发布修订后的《中基协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基协会费收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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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2018-09-20
5月10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关于实施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规定》,强调基金从业人员的信义义务责任,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的自律管理。
《管理规则》讲明了哪些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业资格注册条件、基金行业机构的管理责任、执业行为规范、自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有关事项的规定》也包含不同类型从业人员应该通过的考试科目、资格认定的条件等内容,对我们日益壮大的基金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 健康 发展,给出指引。
基金君对新规内容进行了仔细梳理,以9问9答的形式为小伙伴们做解读。
一、基金从业资格管理涉及的机构有哪些?
《管理规则》明确了从业资格管理的具体范围,包括几类:
(一)公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二)经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托管人;
(四)从事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业务的基金服务机构。
二、哪些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管理规则》指出,下列从业人员应当注册取得从业资格:
(一)公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基金销售、产品开发、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风险控制、份额登记、估值核算、清算交收、监察稽核、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私募股权(含创投)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基金托管人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账户管理、资金清算、估值复核、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四)基金服务机构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及协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的其他人员。
三、不同类型从业人员应该通过哪几门考试?
《有关事项的规定》提到,基金从业人员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按照其从事的基金业务类型对应的考试科目组合具体如下:
(一)从事公募基金管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股权除外)、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各类证券类基金服务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二)从事各类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三)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股权投资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和在各类基金服务机构中仅从事私募股权基金服务业务的从业人员,需要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科目组合进行从业资格注册。
另外,根据证监会及协会的规定,认可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仅限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科目的考试成绩。
通过上述相关科目考试首次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含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应当在注册之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或者重新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四、从业资格取得的注册条件有哪些?
《管理规则》规定了从业资格取得的注册条件,申请注册从业资格的人员(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三)已被机构聘用;
(四)最近三年未因犯罪被判处刑罚;
(五)不存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六)最近五年未被中国证监会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或者被协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七)未被金融监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禁入措施,或者执行期已届满;
(八)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安排和证监会规章授权,对可以豁免从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适用的具体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申请人通过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并认定合格的,自合格之日起两年内,视同临时具备从业资格注册有关条件。
五、后续职业培训有哪些要求?
《管理规则》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业务过程中应当持续具备从业资格注册条件,并参加后续职业培训。
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次年起,或者在从业资格注销后重新注册当年起,每年度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
另外,连续四年以上未从事基金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从业资格,应当在注册之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或者重新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六、资格认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有关事项的规定》指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符合基金从业资格注册条件:
(一)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业务管理工作的董事、监事,公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基金或资产管理、 基金销售等相关从业资格,或者执业所在国家(地区)不要求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但最近五年一直从事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分析、基金营销等业务的。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或者担任境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或者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 万元以上的。
(三)通过证券从业资格相关资格考试或者完成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的。
(四)在内地从事基金业务的香港专业人员,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布的第 4(就证券提供意见)/9(提供资产管理)类金融牌照的。
(五)在内地从事基金业务的台湾同胞,已获取台湾证券投信投顾业务员、证券投资分析人员、证券商高级业务员、信托业业务人员或高级金融管理师(AFMA)资格的。
(六)经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及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服务机构聘用,且在上述区域内从事基金业务活动的境外专业人才,已具备境外基金相关从业资格的。
协会表示,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时应当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或者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资产管理规模证明。协会将根据行业与市场发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者调整符合基金从业资格注册条件的认可情形。
七、基金行业机构的管理责任有哪些?
《管理规则》梳理了从业资格管理内容,督促机构履行从业资格管理主体责任。
具体来看,机构进行从业资格管理的内容包括从业资格注册、从业资格信息变更、后续职业培训管理、诚信信息管理和从业资格注销等。
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资格管理员负责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定或者更换资格管理员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记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
(一)从业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被行业自律组织处分、采取管理措施的;
(二)从业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受到机构处分的;
(三)从业人员因严重违反机构规章制度受到机构处分的,或者因违法失信行为被机构开除的;
(四)中国证监会及协会规定应当记入诚信信息的其他情形。
八、从业人员有哪些执业行为规范?
《管理规则》还强调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执业行为规范,包括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业务活动中应当坚持遵守忠实、审慎、守法合规、利益冲突管理、信息披露、适当性、公平竞业以及保密义务。
特别是应当自觉维护个人职业声誉以及所在机构和行业的声誉,践行 社会 公德、商业道德,相互尊重、公平竞争,廉洁从业。
具体来看,《管理规则》指出,从业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守法合规,忠实于投资者利益,将投资者利益置于个人及机构利益之上,公平对待投资者。
从业人员应当避免个人利益、相关方利益与投资者利益相冲突,可能发生冲突或者发生冲突时,应当及时向机构报告。机构应当及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冲突有关情况;当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投资者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还有,从业人员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目标、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流动性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九、自律管理有哪些规定?
《管理规则》还要求落实协会自律管理职责,其规定了协会对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职能。明确了机构及从业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构调查或检查的,协会可以暂停受理其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针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的,协会可以对机构及从业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协会表示,在从业资格管理中机构或者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受理其从业资格注册、从业人员信息变更、从业资格注销等:
(一)经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提出协助执法需求的;
(二)拒绝、阻碍监管人员或者自律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或者自律检查权的;
(三)违反本规则的规定被协会采取暂停受理相关业务纪律处分的;
(四)其他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再也不想创业了”!分析师“下海”一年不到失败告终,重新杀回券商:加倍努力服务!东航150亿定增:引进38架飞机及补充流动资金
“伴随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推进,资产管理业基础环境不断改善,行业发展取得难能可贵的进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黄丽萍在2020第一 财经 新金融峰会上表示。
在融资端,科创板和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新《证券法》正式生效,新三板设立精选层,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中小企业的包容性和培育作用不断增强,直接融资功能更加强健。在投资端,公募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托管业务和基金销售机构管理办法出台,侧袋机制指引、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启动,强监管与促发展并济、强化合规与释放活力并行;私募基金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创投反向挂钩政策优化,监管规则更加明晰、发展环境更加友好。
同时,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提前取消、深港ETF互通产品推出,QFIII、RQFII最新管理办法出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正在形成。
截至2020年10月末,基金业协会服务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达56.6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5万亿元,增幅8.5%;合计投向股票市场规模8.6万亿元,占股票市场总市值的11.9%;投向债券市场规模16万亿元,占债券市场总市值的14.3%,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重要资本支持。
公募基金居民持有占比超53%
今年以来,公募基金快速发展、结构优化,有效服务大众理财需要。截至10月末,公募基金总规模18.3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权益类基金明显上升,股票基金与偏股混合基金合计占比约23%,较上年末增加7个百分点。养老基金持续发展,以 健康 养老为主题的FOF基金合计超百只,规模470亿元;基金公司管理养老金规模3.0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9%,服务养老资产配置效能进一步发挥。截至三季度末,公募基金居民持有占比超53%,较上年末增加4个百分点,普惠金融特性深入人心。
与此同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结构继续优化,降杠杆、缩通道效果明显。截至10月末,私募资管业务规模17.71万亿元,较上年末下降9.2%,较2016年末33万亿元的高峰值减少47%,主要源于银行体系的通道业务规模下降。其中,主动管理规模10.9万亿元,占比62%,较上年末上升14个百分点,专业能力稳固提升。
在协会备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1.9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2%,对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本运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私募基金方面,私募基金稳健发展,为增加直接融资、促进创新资本形成做出重要贡献。截至10月末,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约2.45万家,管理规模15.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万亿;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增长最为迅猛,规模约3.68万亿元,占比达到23.2%,较上年末增幅为43.8%;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规模约10.97万亿元,占比约69.3%,较上年末增幅仅为8.8%。但是,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对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激发经济活力作用显著。
数据也显示,2020年前三个季度,股权创投基金新增投资9055亿元。截至3季度末,股权创投基金在投未上市未挂牌企业4.19万家,在投本金5.53万亿元;在投中小企业项目数量6.19万个,占比65.9%,在投本金1.92万亿元,占比27.8%;在投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数量3.45万个,占比36.7%,在投本金1.54万亿元,占比22.3%。
不过,从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来看,一二级市场出现分化。从行业募资端来看,今年前11个月在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私募资管产品及新发行的公募基金,共募集资金6.03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8万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公募基金前11个月新发基金募资达2.86万亿元,达到 历史 年度募集顶峰,超过去年同期两倍。私募资管产品1-11月新增备案0.9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2%;资产证券化产品新增备案1.33万亿元,同比增长48.3%。私募投资基金1-11月新增备案0.93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9%;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备案3820.4亿元,同比增长超180%;但一级市场募资情况不容乐观,私募股权、创投基金1-11月新备案规模5512.4亿元,同期下降15.2%。
推动行业开启发展新征程
在高质量发展和双循环格局下,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国内经济增长新动能迫在眉睫。新的经济发展路径要求匹配新的资本支持方式,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是重中之重,资产管理行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可替代。
“资产管理业的发展根植于实体经济与居民财富理财需求。我国实体经济率先走出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持续巩固,产业发展升级的势头强劲。”黄丽萍说。
据统计,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同比下滑49%,流入美国和欧盟的外国投资分别下降了61%和29%,但流入中国的外国投资只下降了4%,我国经济韧性与后劲十足。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水平提升、财富管理需求旺盛。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跨越1万美元关口,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强劲的理财需求为资产管理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是,黄丽萍也表示,与当前新要求和新发展形势相比,我国资管行业还有不少问题与困难。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形成创新资本、支持 科技 自立自强的预期模式不相匹配,我国资本市场散户特征依旧明显,个人投资者追求短期效益,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和家族基金等具有长期资金属性的资金来源不足;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境内资管机构在专业投资能力、治理能力和管理经验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体系。基金业协会作为现代行业自律组织,将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发展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局,不断优化自律管理与服务,推动行业开启发展新征程。” 黄丽萍说。
一是推动完善公募基金行业治理,提升专业化水平。协会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推动行业机构融合环境、 社会 、公司治理责任,践行ESG投资,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配合公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的出台,积极研究境外领先资产管理机构发展路径与经验,推动我国基金公司优化治理、多元发展、提升专业性。推动基金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持续优化专业人士持股等激励方式,提升核心人才团队稳定性。引导长期考核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以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治理机制。聚焦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新老业态痛点,推进基金销售行为动态监测、评估,配合证监会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配套自律规则。
二是完善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与服务,进一步激发行业发展活力。积极配合《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出台,配套修订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提高系统性和透明度。继续完善登记备案材料清单和“分道制+抽查制”试点,推进分类管理和审核标准透明化,提高服务效率。研究推动私募股权基金业绩报酬及销售行为规范,研究完善非上市股权估值方法,提升私募股权基金净值化管理水平,为吸引养老金、保险资金创造有利条件。积极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和证监会党委决策部署,推动行业风险有序出清,维护行业发展良好秩序。
三是推动优化行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拓展行业发展空间。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持续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配置资管产品,特别是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投 科技 ,服务国家创新发展。大力推动养老金三支柱建设,将居民短期理财资金制度化地转化为长期可投资金,通过包括公私募基金在内的资产管理产品实现跨期配置,既提升财富积累水平,应对未来养老支付,同时也为当期发展提供高质量资本金。长期资金积累和长期投资活动均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协会将进一步推动完善相关税收引导政策,促进长期资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