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内房股尾盘拉升,市场传闻预售资金监管或有所放松(旭辉港股股票行情分析报告)

2023-03-20 22:51:43 证券 yurongpawn

暖风终于吹拂了地产股。

2022年1月19日,地产股尾盘突然拉升,截至收盘,多只个股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

其中,旭辉控股报收5.2港元/股,涨幅为12.31%;世茂集团收于5.6港元/股,涨幅为11.33%;雅居乐集团报收4港元/股,涨幅为12.68%;富力地产收于3.47港元/股,涨幅为9.81%;碧桂园收于6.67港元/股,涨幅为8.28%。

消息面上,市场传闻监管层正在起草全国性规则,以使房地产开发商更容易获得托管账户中持有的预售资金,这是缓解陷入困境的行业严重现金紧缩的最新举措。

这一传闻尚未得到官方的确认。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政策有所℡☎联系:调也是情理之中,如果不这样,很多企业的处境会很艰难。

实际上,近两日官方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频频发声。

2022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其中针对住房消费提出,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022年1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近期房地产销售、购地、融资等行为已逐步回归常态,市场预期稳步改善。

“从数据上看,2021年末全国房地产贷款余额52.2万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9月末提高了0.3个百分点。其中四季度房地产贷款新增7734亿元,同比多增2020亿元,较去年三季度多增1578亿元。”邹澜指出。

邹澜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探索新发展模式的要求,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此外,世茂集团和融创均传出正在出售资产回笼资金的消息。

三部门要求商业银行支持优质房企合理使用预售资金 地产股继续上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敏 北京报道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这是继1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16条”后又一楼市利好政策。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将有助于提高预售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房企的流动性压力,同时有利于实现“保交楼,稳民生”的目的。

《通知》指出,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

在风险防范方面,商业银行要通过保证金、房地产企业反担保以及其他增信措施,防范保函业务风险,按要求计提风险资本,提取风险准备。一旦出现垫付,出函银行要及时向房地产企业采取追索措施,保全债权安全。

《通知》规定,房地产企业要按规定使用保函置换的预售监管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偿还项目到期债务等,不得用于购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资、偿还股东借款等。房地产企业要按约定承担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补足义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

《通知》同时要求,监管评级4级及以下或资产规模低于5000亿元的商业银行不得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通知》的发布和实施,将帮助优质房地产企业缓解流动性压力,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将密切沟通协作,联合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对保函的额度和期限有什么要求?商业银行开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应符合什么要求?如何使用保函?商业银行应如何防范业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应履行什么责任?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并随同《通知》下发。

14日收盘,地产板块延续了11日的上涨态势。WIND显示的A股125只地产股中,有84只收涨,其中6只涨幅达10%。港股方面,房地产板块领涨,其中碧桂园暴涨45.54%,旭辉控股上涨9.68%,11月以来两只股票均涨了3倍;龙湖集团上涨16.48%,从10月31日的底部算起也涨了3倍。

附:通知全文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为明确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相关要求,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二、保函仅可用于置换依法合规设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额度内资金。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规定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缴纳的定金和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

三、监管额度内资金拨付使用时,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立行(以下简称监管账户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通知出具保函的银行,出函银行要督促房地产企业向监管账户内补足差额资金(拨付资金×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的比例),保函金额相应下调,确保监管账户内资金始终不低于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如房地产企业未向监管账户内补足差额资金,保函金额不得调整。

四、商业银行要合理确定保函期限,确保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项目竣工交付或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预售资金协议解除后,保函相应失效。

五、监管评级4级及以下或资产规模低于5000亿元的商业银行不得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商业银行不得向作为本银行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的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六、商业银行在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时,要参照开发贷款授信标准,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项目销售前景和剩余货值等,与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对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案涉诉纠纷较多、对外担保额度过大、施工进度明显低于预期的项目,应审慎出具保函。对于项目主体与总承包方存在关联关系的,要充分评估项目风险。保函额度全额计入对房地产企业及其所属集团的统一授信额度。

七、商业银行要通过保证金、房地产企业反担保以及其他增信措施,防范保函业务风险,按要求计提风险资本,提取风险准备。

八、房地产企业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请求释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相应额度资金的,监管账户行应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必要的审核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研究同意后向监管账户行发出拨付指令。监管账户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拨付指令做好资金拨付,并等额减少账户管理额度。

九、在保函有效期内,如监管账户内剩余资金不足以支付项目工程款,出函银行应立即履约垫付,在保函额度内支付扣除账户内剩余资金后的差额部分。一旦出现垫付,出函银行要及时向房地产企业采取追索措施,保全债权安全。垫付资金应足额计提拨备、真实分类,不得隐藏风险。

十、各地不得强制商业银行出具保函,不得将出具保函与当地预售资金监管资格挂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应为商业银行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提供必要支持。

十一、房地产企业要按规定使用保函置换的预售监管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偿还项目到期债务等,不得用于购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资、偿还股东借款等。房地产企业要按约定承担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补足义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

十二、各地要加强房地产企业管理,对房地产企业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监管账户行、出函银行发现房地产企业违规使用资金,或在预售资金拨付后未及时补足差额资金,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可采取联合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房地产企业纠正违规行为。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22年11月12日

港股内房股走低,龙湖集团跌超7%,导致该股票下跌的原因是什么?

8月29日上午,港股内房股走低,龙湖集团跌超7%,旭辉控股集团、新城发展、龙光集团、绿城中国、雅居乐集团跌超4%,时代中国控股、祥生控股集团、万科企业、合景泰富集团等跟跌。那么导致股票下跌的原因有哪些呢?

据龙湖集团自己回应是主要源于市场惊慌,而龙湖并不在意。

龙湖集团在8月10日夜间召开了中小型投资人会议电话作出了回复。“(股票下跌)关键是源于市场慌乱,龙湖针对股票下跌并没太在乎。”龙湖集团监事会主席兼董事会主席吴亚军在该会议中表明,并称在经营情况上,龙湖集团表现的一直很平稳。

瑞银下调龙湖评级。

瑞银发表报告,根据闲置现金来衡量4家内地房企碧桂园、万科、龙湖和旭辉的现金消耗率,并对需要多少合同销售量能够使其现金流达到收支平衡进行评估。瑞银将龙湖评级下调至“中性”,目标价下调及25.7元。我觉得可能是这个原因导致龙湖股价降低。

有可能龙湖业绩低于预期,流动性收紧。

曾经对几只股票的业绩公布后走势进行了统计,当业绩超过分析师估计区间时,股价大多上涨。而业绩低于分析师估计区间时,股价大多下跌。可以说业绩低于预期是股价下跌非常强的催化剂。龙湖业绩有可能低于了预期导致龙湖股票下跌。当经济周期下行时,大部分股票都会下跌。如果行业处于衰退之中,公司的股票也可能随之下跌。当流动性收紧时,股票市场一般都会下跌。但是这样的下跌对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一般影响不大。但是,流动性收紧往往预示着未来通胀的上升,这对所有企业都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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