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原值和净值率,要求进项税额,首先要用原值和净值率求出残值和残值率,再由原值减去残值和净值后得出所花费的现值,由现值再乘以进项税额的税率可以得出进项税额。
1、固定资产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税法中只对存货类的一些事项作了规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而没有对固定资产作相关规定。
2、不需要转出。按照 增值税税法 规定,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将于2009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 固定资产处置 (出售)了,要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实际的变价收入乘以17%的 增值税税率 ,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额 的,不要做 进项税额转出 的。
3、要是非正常损失要转出,正常清理不用。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但是企业已经抵扣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体情形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4、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时,其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于2009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固定资产处置(出售)了,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的变价收入乘以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不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
5、不需要。资产报废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也不属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所以在固定资产报废时,不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而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如果涉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进项税额转出按净值转。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所以固定资产盘亏的进项税额转出是按净值转出。
3、不动产进项税额转进转出额度是按照不动产净值率计算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转进转出,都是按照不动产净值率计算,不动产净值率是不动产净值与不动产原值的比,不动产净值、原值与企业会计核算应保持一致。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在特定情况下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体来说,当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或发生非正常损失时,需按固定资 产净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货物损失或非正常损失。当企业发生存货或固定资产等货物损失,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时,与其相关的已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这是因为这些损失并不代表实际销售,但此前因购入货物而产生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因此需要转出。无法确定销售是否成立的情况。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转出是每个月要结转的,到年末无需结转。进项税额转出大部分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企业在做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不能忽视对进项税额转出的检查工作,下面让小K带大家继续了解哪些情况要醉进项税额转出。
为规范增值税转型改革,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五条进一步指出,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如改变用途,需按特定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该公式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此中,固定资产净值是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的结果。
固定资产盘亏,如果原来购入固定资产抵扣过进项税的话,需要转出进项税;如果原来购入固定资产没有抵扣过进项税的话,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存货的进项税,因在购进存货时就抵扣了,所以盘亏时要将进项税转出;但是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处理和存货有一个不同点:时间。
要转出,分录为;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百分之40。固定资产盘亏的进项税转出按固定资产原值减掉累积折扣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转出。现在都是按照这个公式来算转出。
如果你购买盘亏的那台固定资产的时候抵扣了进项税额,则盘亏时要做进项转出处理;如果你购买盘亏的那台固定资产的时候未抵扣进项税额,不涉及进项税额的转出。
所以我们只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用现在固定资产的净值乘以当时购进时的进项税税率做进项税转出就可以了。
有原值和净值率,要求进项税额,首先要用原值和净值率求出残值和残值率,再由原值减去残值和净值后得出所花费的现值,由现值再乘以进项税额的税率可以得出进项税额。
在产品或产成品非正常损失,耗用的购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进项税额需转出,如企业60%的在产品因违法被没收,需转出10860元。 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时,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需按比例转出,如某企业无法划分电费的进项税额需转出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