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承包中,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是两种常见的计价方式。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如锚杆、混凝土、土方等,合同中明确列出每项的单价。施工方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单价,进行结算。这种合同模式下,总价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
不可以,公司对公司签的合同按要求应把钱打入公司账户。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大多数合同都明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只能拿到合同工程款的80%,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才能拿到除质保金以外的剩余工程款,这就造成了工程款的滞后性。
水利工程结算必须得有竣工验收单。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
当前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1 施工单位利用合同约定的不明确,多计多算有的项目法人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了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要求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并开工建设。
需要结算的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建筑工程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结算是一个核心环节。无论是住宅、商业建筑还是公共设施,当这些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后,都需要进行结算。结算过程涉及对已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格的核算以及支付款项的确认等。
需要结算的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以及机电工程等。建筑工程是所有工程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涵盖了房屋建设、道路建设等多个方面。这些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结算以确定项目的最终成本,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
所有涉及财务交易的工程项目都需要进行结算。详细解释如下:工程结算的含义 工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最终的财务清算。无论是建筑工程、IT工程项目还是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只要涉及资金流动和财务交易,都需要进行结算。
工程预付款*规定具体如下: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商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方案逐年预付。
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财政部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