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程没有验收不可以结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只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才可以享有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如果整体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时,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无法确定,尚不具备司法鉴定的条件,因此实际施工人暂时不能以此工程要求付款。
1、不可以。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应当等竣工验收后才支付工程款。验收合格的,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2、工程结算单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是工程完成的标志,也是结算的先决条件。只有工程通过验收,才能进行结算。工程材料清单及计价依据:材料费用在工程费用中占比较大,因此材料的种类、数量、价格等是结算时需要重点核对的。
4、如果结算清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对结算清单进行确认的,结算清单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5、施工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反映出的已完工工程尚未结算款项,表示该企业的债权;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表示已结算合同预付款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
6、一般来说未盖单位公章即可认为施工方不认可,那么就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但是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即按约定处理,例如合同约定施工方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结算的权利,那么如果该项目经理在工程结算书上签字,那么就代表施工方认可了该结算书。
1、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法律分析:工程没有验收不可以结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只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才可以享有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如果整体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时,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无法确定,尚不具备司法鉴定的条件,因此实际施工人暂时不能以此工程要求付款。
3、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工程未验收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按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规定处理。
5、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在项目没有经过验收的情况下,可能不会轻易判定全额支付工程款。验收是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质量达标以及客户满意的重要步骤之一。如果工程没有经过合理的验收程序,客观上存在无法确定工程是否完工合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