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进行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竣工结算,最终才是决算。由于竣工验收属于施工阶段的后期工作,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交付。然而,工程结算还存在另一种进度结算方式,即并非在验收后立即结算。
法律分析:工程没有验收不可以结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只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才可以享有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如果整体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时,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无法确定,尚不具备司法鉴定的条件,因此实际施工人暂时不能以此工程要求付款。
未竣工验收可以结算吗 (一)为竣工验收不能结算。 (二)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预算竣工做完后才能财务工程决算。收入都没确定是无法做财务工程决算报告的。 (三)处理办法:敦促技术部门做竣工图,敦促预算部门及时与甲方做竣工决算。两者完成后,财务部门做财务竣工决算。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固定总价;二是固定单价;三是可调价格。
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常面临发包人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的抗辩或索赔。工程价款支付与工程质量举证责任是此类纠纷的核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围绕竣工验收合格前的工程价款支付与工程质量举证责任进行探讨,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2、看具体情况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如果质量不合格能修复,在修复好后还是要支付价款,但可以扣留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质量保证金。但因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
工程审计结束前的付款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多少,这个没有法律约束,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
工程款支付比例一般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方完成情况来划分,通常为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具体比例可以结合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款支付比例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的方式。一般来说,工程款支付比例是由业主和施工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也可以根据双方商议确定。
一次性支付法:这种方式是发包人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约定时间内将全部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优点在于操作简单,能有效避免进度款拖欠的问题。但对于承包方来说风险较大,如果发包方违约或项目出现问题,资金可能难以追回。
预付款:在工程开始前,发包方会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作为工程启动的资金保障。 进度款:随着工程的逐步推进,发包方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分期向承包方支付相应的款项,以确保承包方的资金流转。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固定总价;二是固定单价;三是可调价格。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
法律分析:工程没有验收不可以结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只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才可以享有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如果整体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时,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无法确定,尚不具备司法鉴定的条件,因此实际施工人暂时不能以此工程要求付款。
二)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预算竣工做完后才能财务工程决算。收入都没确定是无法做财务工程决算报告的。 (三)处理办法:敦促技术部门做竣工图,敦促预算部门及时与甲方做竣工决算。两者完成后,财务部门做财务竣工决算。
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可否要求结算工程款,这要看工程的合同是怎样要求的。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
法律分析:工程没有验收不可以结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只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才可以享有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如果整体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时,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无法确定,尚不具备司法鉴定的条件,因此实际施工人暂时不能以此工程要求付款。
不可以。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应当等竣工验收后才支付工程款。验收合格的,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不能以工程未经过竣工验收拒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如果是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就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