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款未结算的,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诉讼金额进行起诉。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书写的起诉状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
如果发包人迟迟不付工程尾款,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催促发包人支付工程尾款。承包人可以多次致函或电话催交工程尾款,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向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组织申请调解。
工程尾款没有付,可以根据约定要求进行解决。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当事人需提交起诉书,确保提供对方当事人人数对应数量的副本。如当事人是公民,需注明双方的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往来信件、付款记录等,以证明欠款事实和金额。 法院将依据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双方的法律关系及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电话与函件催收:首先,可通过电话沟通和发送正式函件的方式,催促对方支付工程款。 实地上门催收:如电话和函件无效,可以亲自前往对方公司进行实地催收。 律师代理催收:若个人努力未能奏效,可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催收款项。
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做好录音,以备不时之需。如有必要,通过挂号信发送催收函,并保留副本,以阻止诉讼时效。亲自上门催收 若电话和函件催收效果不佳,应主动前往对方公司进行面对面的催收。可能会遇到老板心情好,签字结款的情况,因此应积极上门。
首先,可采取电话和书面函件的方式向甲方催收款项。 若电话和函件无果,可考虑亲自前往甲方公司进行面对面催收。 如果甲方仍旧拖欠,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 另外,可以选择正规合法的催收公司来协助追讨欠款。
1、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2、解决工程价款结算纠纷,通常通过以下途径:双方协商解决、依据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解、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