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莫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工程结算款有争议甲乙双方工程结算异议怎么办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法律分析:甲乙双方工程结算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是协商达不成一致,可请第二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可提请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执行。
2、首先看一下工程合同内容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如果甲乙双方因某些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如果其中一方对中介机构的结算结果仍有异议经验步骤:1首先看一下工程合同内容,看签订的合同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则一般应按原签订的合同价格执行。
3、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双方如约定以第三方的审价结果为准的,一方对第三方审定的价格有异议的,不应当支持,除非证明第三方在审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5、看异议是怎么产生的,如果不是胡搅蛮缠,双方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这时候,首先要对双方没有异议的部分做结算,有异议的部分单独拿出来进行协商,协商的过程先咨询一些知名造价咨询机构,定额站这类的造价相关部门出来“评理”,如果还不行,那最后按合同规定所属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
6、.发包人、承包人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2.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认为有误的,无异议部分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对于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通常有如下四种:双方自行和解。和解就是双方自行协议、沟通、谈判解决,这对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式*,不仅效率高、也经济、友好。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解决,达成调解协议后到法院进行确认。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主观: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财务部在办理工程款(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质量保修金等等)支付时,必须依据经相关部门与承包单位达成一致后的工程结算价款,并经预算部最终确认的工程款支付凭证才能作为办理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不符合上述要求,公司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工程款支付,违反该规定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建筑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是怎么处理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第四章中,涉及到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处理。首先,第十八条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处理竣工结算时的职责。他们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出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
固定价格的认定规则如果当事人因此发生争议,则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就是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司法实践中也是如此认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1、对于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通常有如下四种:双方自行和解。和解就是双方自行协议、沟通、谈判解决,这对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式*,不仅效率高、也经济、友好。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解决,达成调解协议后到法院进行确认。
2、法律分析: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受害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通常有四种途径。首先,自行和解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对于合作良好的双方,争议较小的项目,自行谈判、协议解决效率高、成本低且友好。此方法适宜于合作基础稳固的合作伙伴。其次,可借助第三方机构调解。目前,专业处理建设工程调解的组织有之,调解人员专业,能有效沟通协调,达成调解协议。
4、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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