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知乎可知:该行为不应被税收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之间转让固定资产的,应当以收购方收购时的净值作为计税依据,其中,净值=原值—已提折旧,收购方的固定资产原值=购买价款。因此,如果关联公司之间进行固定资产净值转让,按照净值转让原则,不应被税收调整。
1、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因此,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的是净额。
2、不一样。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值-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原值应当按照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但是由于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不同,其价值构成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差异。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3、固定资产提了减值准备,则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但固定资产原值是一直不变的,等到固定资产清理时,则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原值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简称,亦称“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原始购置成本”或“历史成本”。
4、固定资产净额与净值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定义和计算方式。简而言之,固定资产净额是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差额,而固定资产净值则是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首先,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净额反映了企业实际占用的固定资产的金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1、如果,此固定资产在以后的工程中还可使用或还需要使用,只是暂时用不上,按会计制度可不计提折旧,等新的工程使用后再重新计提折旧。按新的会计准则的要求,停用的固定资产仍然计提折旧,折旧费用可记入管理费用。
2、继续提取折旧:如果固定资产仍然在使用中,或者虽然已经停止使用但仍然具有价值,可以继续提取折旧。提取折旧的方式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采用直线法、工作量法或者加速折旧法等。残值处理:如果固定资产已经停止使用,可以将其残值进行处理。残值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出售、捐赠、报废等方式。
3、计算累计折旧:首先需要计算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即该资产最初购入时至今的折旧费用总额。可以通过查看公司账务记录和固定资产清单等途径得到该资产的初始价值和使用年限,然后按照固定资产折旧标准计算出累计折旧金额。
一般都是整个工程结束后开始进行折旧,在设备没有都安装完毕就挂在账上。如果已经把在建工程作为固定资产开始折旧,如果这单个设备较大,就要入固定资产。如果小设备,不影响整体工程,就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每月计提摊销。
固定资产净值转固是需安装或建造的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在安装或建造完成后,通过验收或调试试运行,达到了正常使用状况。会计上,依据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将原来的“在建工程”核算的内容冲销,并转到固定资产科目来核算,并按固定资产来管理,这个投产使用前的验收及会计账务处理过程。
在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情况下,还有要退货的设备,说明这个设备与要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无关,也就是说,要退回的设备不属于要转的固定资产。另外就是要退回的设备属于该固定资产,退回后该固定资产不能用了,这时是该固定资产没有达到可使用状态,不符合转固定资产的条件。
1、固定资产清理借方余额代表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小于固定资产净值的部分。当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其他使得固定资产退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时,会计上应做如下处理: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计算相关税费、支付清理费用。
2、理解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表示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需要从会计分录的角度出发。在会计处理中,当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时,会使用到“固定资产清理”和“营业外支出”这两个科目。这两者的使用,体现了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的会计处理逻辑。
3、减少。固定资产清理属于资产类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属于贷记增加,登记出售固定资产的取得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方记减少,登记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4、“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所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5、下面详细介绍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内容:固定资产净值的变化。固定资产的净值是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当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时,其净值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科目中,即借方记录固定资产因清理而产生的各种支出,同时冲减固定资产的净值。
6、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核算的内容包括:(1)固定资产净值 (2)发生的清理费用,即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3)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其盈利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