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这真的是个惊喜!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仅有结算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吗〗方面的知识吧、
1、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向其支付工程款,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实际施工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要求发包人在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2、有权,但是如果发包方不同意,需要走法律程序。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中有权主张工程款的主体包括承包方和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有权主张工程款。当承包方系出借资质的建筑公司时,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
3、可以,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实际施工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要求发包人在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4、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有条件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但并无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施工人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仅规定承包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亦未规定实际施工人享有该项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工资保障制度。
5、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认为农民工属实际从事建筑工作的人,因此其属解释所称的实际施工人,当然适用该条。但笔者认为,这是对该条的理解错误。
〖壹〗、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贰〗、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即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叁〗、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肆〗、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实践中,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往往再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实际施工人应当向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伍〗、追工程欠款的方法是:与欠款人进行协商,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不一定。工程款以结算价为准,大额建设工程合同一般以单价合同,其合同总价是暂估价,合同最终约定工程款以实际结算价为准。建设工程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变更,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经常发变更图纸给承建单位,增补建设事项,追加投资。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单,如果只是施工单位单方制作用于向建设单位申请拨款的,无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则无太大意义。如果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结算单,则可以使用;欠条如果是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也可以使用,建议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一并提交。
建筑施工合同和备案合同的条款应该是一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若工程经过招标、施工合同经过备案,则只能按备案合同进行结算。若备案合同对有利,则可以签,否则的话,就不要签。一旦发生纠纷,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则只能按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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