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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管理”、“收购人”)收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北大医药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2年4月29日,北大医药披露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结合上述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金公司出具了2022年第一季度(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北大医药提供,收购人与北大医药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2021年6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京01破13号之五)依法批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后续股权过户后,北大医疗管理将合计持有北大医药240,685,209股股份,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40.38%,成为北大医药的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集团”)、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将成为北大医药的间接控股股东。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收购有助于社会和金融市场稳定,保障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因此,本次收购原则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北大医药于2020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北大医药于2020年2月20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
3、北大医药于2020年7月18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合并重整的公告》。
4、北大医药于2020年8月1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法院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
5、北大医药于2021年1月26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6、北大医药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29日及2021年7月6日在深交所网站分别刊发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7、北大医药于2021年7月8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北大医药于2021年7月30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收购报告书》《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9、北大医药于2021年10月22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暨新方正注册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10、北大医药于2022年2月7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股权投资获得批准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11、北大医药于2022年2月23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本次收购相关的标的资产尚未完成过户,正在办理过户手续。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本次股权变动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与本次收购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收购人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的说明》《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及《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说明》。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收购人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平安人寿。平安人寿于2021年7月7日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的说明》《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及《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于2021年7月7日出具了《关于规范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平安人寿及其控股股东平安集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经核查,自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以来,相关后续情况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收购人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需要筹划相关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更换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管理人员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上述计划落实情况良好。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收购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对北大医药的股东权利。北大医药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海锋 蔡 毅
芦昭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今日早盘,截至09:30,化学制药板块低开。拓新药业(301089.CN)跌14.28%报96.0元,赛隆药业(002898.CN)跌9.99%报13.25元,千红制药(002550.CN)跌9.89%报6.83元,亨迪药业(301211.CN)跌9.15%报30.08元,亚太药业(002370.CN)跌8.95%报7.02元,奥锐特(605116.CN)跌8.59%报18.74元,山河药辅(300452.CN)跌7.14%报19.78元,天宇股份(300702.CN)跌6.44%报45.93元。
列表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涨跌幅(%) |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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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1089.CN | 拓新药业 | -14.28 | 96.0 |
2 | 002898.CN | 赛隆药业 | -9.99 |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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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00702.CN | 天宇股份 | -6.44 | 45.93 |
新京报讯(
此次专家组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李六亿、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匡季秋、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袁晓宁、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李琪、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刘坤5位北大在京的5家综合医院院感科主任组成,专家组成员在感控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其中,医院感染管理专家李六亿担任组长。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初期,李六亿曾以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的身份奔赴武汉,开展医院感控管理工作。
专家组成员(从左至右:李六亿、匡季秋、袁晓宁、李琪、刘坤)图/北京大学官方微信
专家组成立第一天,就开始了调研工作。李六亿介绍,专家组成员对校医院、医学部医院、昌平新校区健康监测点以及核酸检测点进行了调研,将发现的问题收集起来,会上进行讨论,能解决的当场就解决。
为使效率进一步提升,李六亿的团队这几天正在考虑建立院感防控工作咨询沟通平台。平台建立后,可更为高效地收集全校各单位对疫情防控问题的咨询需求。专家组看到问题经沟通后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及时回复,使得问题的解答更为专业和准确。
李六亿说,下一阶段,要在健康监测点感染防控管理、学生转运工具管理等一些常见的疫情防控共性问题上找到规律,逐步形成北京大学疫情防控和常态管理的工作方案,“专家组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用北大医学的专业力量,为学校各单位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师生提供指导,为师生在这段特殊时期安心于学业和工作贡献专业力量。”
学校组建了教职工志愿服务队和青年学生志愿者先锋队,400余位教职工志愿者、3000名北大青年学生志愿者全力投入校园核酸与抗原检测的志愿服务工作。
同时,北大各家附属医院也努力支援北京的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共派出30000余人次支援核酸采样,一批批来自北大医学的“大白”们迅速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累计采样5500万人次。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铭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0
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022年5月17日,合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46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30%。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2-029)。
2022年5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5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0%。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东合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后,合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3,87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6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原因:因整合资源及公司资金需求
(二)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四)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集中竞价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2006年3月6日至4月10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合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1)所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合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但合成集团在获得流通权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0%。如果公司因配股、增发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上述*持股比例所指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1年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在公司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大新药业90.63%股权的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合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自西南合成(公司原证券简称,2013年变更为“北大医药”)的董事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日起至西南合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合成集团不再出售西南合成A股股票。该等期间届满后,合成集团买卖西南合成A股股票事宜将严格依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成集团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2022年5月12日,合成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73%,该笔交易完成后,合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6,85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66%。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28)。
6、公司将持续关注合成集团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就相关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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