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继承人顺序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在第一顺位继承发生时,财产一般将均等分配;若继承人集体协商统一意见,不平均分配亦可。对被继承人有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者,分配遗产时将予以适当照顾,多分。反之则少分甚至不予分配。
3、第一继承人财产应平等分配,但对于为被继承人生前提供主要抚养或与其同居的继承人,可适当予以增额分配。若有扶养能力且有扶养条件而未尽到扶养责任者,其分配遗产比例应相应缩减甚至剥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2、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遗产分配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应享有相等的遗产份额。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分配份额可以不一致。
3、法律分析: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