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工程没有验收是否可以结算工程款 法律分析:工程没有验收不可以结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只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才...
法律分析:工程没有验收不可以结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只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才可以享有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如果整体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时,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无法确定,尚不具备司法鉴定的条件,因此实际施工人暂时不能以此工程要求付款。
建筑工程结算一定是要盖章,但是不一定非得让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工程结算书是由乙方(施工方、供货方、提供服务的一方)提供出具的相关资料。工程竣工后,采用按预算结算时,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动情况,按规定调整施工预算,编制竣工工程结算书,据以向发包单位办理竣工工程的价款结算。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结算虽需盖章,但是否需要造价工程师签字,则取决于具体项目的需求和双方的约定。无论是哪种情况,确保结算书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十八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在工程领域,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为此,必须确保这些文件由具备相应资格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且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这些步骤不仅确保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还为文件的合法使用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核对竣工结算书的,由发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及其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法律分析:结算书一般要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签章后才有效。要看监理委托书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监理单位签字加盖章,要盖了章才有效,否则工程出了质量问题,监理单位不担责,如果监理委托书只约定监理员签字有效,就有效。
法律分析:需要。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资料监理单位进行盖章是监理的职责,也是进一步证实施工单位报审结算的真实性,监理对结算要盖章。
结算书需要监理盖章。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资料监理单位进行盖章是监理的职责,也是进一步证实施工单位报审结算的真实性,监理对结算书要盖章。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需要按照下面的方式来做:(1)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项合同所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包、所有分包、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四方验收。
如果甲方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商可以尽快对整个竣工结算成本或有争议的部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承包商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与发包人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如果发包人缺乏协商意愿,承包人应迅速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项以及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防止问题进一步拖延。
若甲方在工程完成后长时间不结算,乙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讨欠款。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诉讼时效超过三年,乙方可能会失去胜诉权。在胜诉后,如果甲方在指定的履行期内未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完成工程后,甲方拒绝结算,首先应尝试与甲方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适宜先尝试调解,除非当事人明确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