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基数公式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以下是对该公式的详细解释和补充说明:公式解释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这是指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所依据的月工资标准。
公积金每月的缴存额为单位和个人各50%,那么每月您存500,就是您和单位各交250元。10%的意思为,您单位每个按您工资基数的10%为您缴存的250元。那么就得到公式:个人月缴存额÷缴存比例=月工资 250÷10%=2500元 结论:您单位是按2500元每月的工资基数为您缴纳的公积金的。
公积金计算基数公式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比例 + 缴存基数 × 个人比例。以下是对该公式的详细解释: 缴存基数:缴存基数通常是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础。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包括计算方法和上限。
一般公式:公积金基数 = 工资收入 × 公积金缴纳比例。示例:如工资为5000元,缴纳比例为12%,则公积金基数为5000元 × 12%。注意事项:计算结果可能会受到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具体计算方法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为准。
1、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为缴存基数的12%和5%。这一比例将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定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2、贵州省直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缴交基数的12%和5%。这一政策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定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上下限标准,依据贵州省统计局2017年度贵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3、年7月1日起,贵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比例有所调整。单位和个人的缴交比例分别为12%和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固定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4、自2018年7月1日起,贵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定为单位和个人各12%和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5、此外,依据另一份通知,贵阳市2020年至2021年度的缴存基数上限被确定为20777元,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986元。这些标准是基于2019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结果。在缴存比例方面,政策要求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
6、另外,根据2018年度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资标准,2018年至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合计)下限不得低于168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自需缴纳84元。这些调整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合理,既能保障职工的权益,又能促进企业发展的平衡。
1、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方法分以下两种情况:在职职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等于职工上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例如,某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为12万元,那么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就是120000÷12 = 10000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来说:计算方式: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是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月平均工资包括了职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的总和,除以12个月得到的平均值。
3、新入职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当月工资确定。缴存基数确定后,所在单位将按此基数代扣代缴公积金。计算公式为:公积金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比例 + 缴存基数 × 个人比例。公积金的存款比例一般在5%至12%之间,具体比例由当地政策和公司规定。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总工资除以12。
4、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具体来说:计算方法: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等于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也就是说,如果你去年的总工资是24000元,那么今年的缴存基数就是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