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核实是用人单位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当地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予以立案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职能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并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处罚。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可以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法律分析:如果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比如单位没有及时进行每年一度的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很多地区的社保机构都会按上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向上浮动10%,作为*社保缴费基数。如果单位错过了申报的时间,没有在规定时间窗口进行了补报,则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境遇。
3、首先,对于公积金基数报错是可以进行更正退缴多申报的公积金的。其次,公积金基数报错及更正退税是必须要线下进行办理。办理代的材料有以下:要去调整是需要出具错误月份的工资表,还有情况说明表,基数调整表,及多缴退款表。这些表格是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里面的下载中心把需要的材料进行下载。
4、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可以随时调整。关于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的具体规定如下:调整频率: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之后将保持不变。通常的调整时间是在每年的7月、8月。调整范围:每年的7月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公布当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5、调整频率:公积金缴费基数并不是可以随时调整的,其调整频率通常受到规定限制,一般情况下一年只能调整一次。 调整时间: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通常发生在每年的7月或8月,这是为了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保持一致。
公积金是可以补缴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补交,下面是补交流程,首先住房公积金的补交一般是由单位来进行,在单位经办人携带有关资料到管理中心以及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的前提下,管理中心以及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满足补交条件后,会当场办理补交手续,成功后就会返还材料。公积金是可以补缴的。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以下是一些可以补缴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单位漏缴或少缴公积金 当单位因故漏缴或少缴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时,可以进行补缴。这通常发生在单位财务管理出现疏忽或延迟缴纳的情况下。
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让公司给当事人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本人承担。如果当事人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当事人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的情况如下:缴存单位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明显滞后于事实上劳动关系形成时间的,这期间未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进行补缴;因未及时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高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部分进行补缴。
未按规定上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需要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的,只能在该期间内确定具体的补缴时段。部分职工因故封存停缴,需要补缴停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的,可在间断期间内确定具体的补缴时段。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基数错了,调整为正确的基数后,如果当月尚未缴款,当月生效;当月缴款后调整的,次月生效。如果当月尚未缴款,补缴手续可同时办理;当月已缴款的,补缴手续次月缴款时办理。补缴金额缴款入账后,即可到账。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基数调整之后,并不会补缴1—6月的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的调整是从次月正式开始生效的。也就是说,如果公积金基数在7月份进行了调整,那么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将从8月份开始生效,8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计算将以调整后的公积金基数为准。
公积金基数调整一般是每年的7月份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次月正式开始生效,即如果7月份进行调整,那么8月份将按照新的缴存基数进行计算和缴存。补缴情况说明 不补缴1—6月:通常情况下,公积金基数调整之后,不会补缴1月至6月的缴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