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一定哦,分财产时要考虑的东西很多,对家庭财产积累的贡献,对老人的赡养多少,照顾弱势群体。而照顾弱势群体这一项里包括老幼病残以及妇女。所以具体到某个案件里,残疾人未必就能多分,说自己弱势,但地位并不比老幼病妇更优先。何况还有贡献大小这个考虑项,贡献大的也有资格多分。
1、残疾人离婚财产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帮助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残疾的,夫妻离婚时,共同协商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一定原则判决。
3、法律主观:目前并没有针对残疾人离婚的法律规定。一般残疾人诉讼离婚,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会考虑当事人的谋生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住房支持:对于没有子女的残疾人夫妻,如果面临住房困难,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住房保障政策,如廉租房、公租房等。国家帮助措施:经济援助:对于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国家会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包括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子女抚养: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的残疾人一方意愿,照顾残疾人权益,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不受重大影响。若残疾父母一方无法提供正常教育、医疗和生活水平,视为其利益受损。
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给予经济帮助。 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时,应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的残疾人一方意愿,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不受重大影响。若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子女教育、医疗和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标准,视为利益受重大影响。
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方时,法律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意愿,赋予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离婚时的抚养安排以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若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子女无法接受正常教育、获得适当医疗,或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标准,将被视为其利益受到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