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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北证券3号净值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俊懿,陈超近期对国联股份进行研究并发布了研究报告《计划发行GDR募资,更好支撑产业电商业务发展》,本报告对国联股份给出买入评级,认为其目标价位为117.90元,当前股价为100.8元,预期上涨幅度为16.96%。
国联股份(603613)
事件:
国联股份发布公告,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议案,拟发行GDR并在瑞士证交所上市,以新增发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不超过当前总股本的8.03%。
核心观点
GDR成为今年海外上市热点,国联股份拟GDR融资:2021年12月,证监会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并在22年2月进行修订(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将A股公司海外发行从英国拓展至瑞士、德国。除国联股份外,年初至今已有11家公司已发行或拟在瑞交所发行GDR。此次国联股份公告拟发行GDR,是公司拓展国际融资渠道、提高国际知名度、实现投资者多元化的有效方式,我们认为,由于GDR发行有着诸多有利条件,相比于国内定增,更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GDR融资具备多重优势:我们了解,GDR发行较A股定增有几方面优点:1、募资用途限制较少:A股定增募集资金用于补流和偿债的比例不超过30%,而GDR发行募资用途无硬性限制,因此,国联股份发行GDR募集资金可以较在A股定增更好地支持其产业电商业务发展;2、发行价不会出现大幅折价:A股定增发行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而依据监管规定第36条,GDR发行价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均价的90%;3、发行周期相对较短,A股定增周期一般为6-9个月甚至更长,而GDR发行一般在4-6个月左右。
融资更好支撑公司产业电商业务发展:我们测算,国联股份2020、2021年营运资金周转率分别为38.8倍和34.1倍,平均值达到36.4倍。我们预计公司GDR融资将主要支撑产业电商平台发展,如果发行成功,将有效支撑公司未来2-3年产业电商业务发展。
我们维持公司22-24年归母净利润10.57亿/17.94亿/30.19亿的预测,采取DCF估值方式,维持目标价值117.90元和目标市值587.92亿元,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发行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宏观经济风险;工业品价格波动;假设条件变化影响测算结果风险;
证券之星数据中心根据近三年发布的研报数据计算,东方证券徐宝龙研究员团队对该股研究较为深入,近三年预测准确度均值高达97.62%,其预测2022年度归属净利润为盈利10.5亿,根据现价换算的预测PE为33.05。
*盈利预测明细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23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9家,增持评级4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118.06。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国联股份(603613)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财务健康。该股好公司指标4星,好价格指标2.5星,综合指标3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5星)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2月24日东北证券(000686)创60日新低,收盘报8.19元。根据2021年报基金重仓股数据,重仓该股的基金共3家,其中持有数量最多的基金为国投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A。国投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A目前规模为7.4亿元,*净值2.3391(2月23日),较上一日上涨1.35%,近一年上涨15.91%。
该基金现任基金经理为殷瑞飞。殷瑞飞在任的公募基金包括: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管理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57.01%;国投瑞银中证资源指数,管理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57.78%;国投瑞银沪深300量化A,管理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49.29%。
重仓东北证券的前十大基金
东北证券2021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0.8亿元,同比上升0.05%;归母净利润12.15亿元,同比上升24.97%;扣非净利润11.88亿元,同比上升23.79%;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1.54亿元,同比上升55.2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12亿元,同比上升67.6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07亿元,同比上升66.87%;负债率78.38%,投资收益12.92亿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俊懿,陈超近期对国联股份进行研究并发布了研究报告《计划发行GDR募资,更好支撑产业电商业务发展》,本报告对国联股份给出买入评级,认为其目标价位为117.90元,当前股价为100.8元,预期上涨幅度为16.96%。
国联股份(603613)
事件:
国联股份发布公告,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议案,拟发行GDR并在瑞士证交所上市,以新增发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不超过当前总股本的8.03%。
核心观点
GDR成为今年海外上市热点,国联股份拟GDR融资:2021年12月,证监会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并在22年2月进行修订(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将A股公司海外发行从英国拓展至瑞士、德国。除国联股份外,年初至今已有11家公司已发行或拟在瑞交所发行GDR。此次国联股份公告拟发行GDR,是公司拓展国际融资渠道、提高国际知名度、实现投资者多元化的有效方式,我们认为,由于GDR发行有着诸多有利条件,相比于国内定增,更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GDR融资具备多重优势:我们了解,GDR发行较A股定增有几方面优点:1、募资用途限制较少:A股定增募集资金用于补流和偿债的比例不超过30%,而GDR发行募资用途无硬性限制,因此,国联股份发行GDR募集资金可以较在A股定增更好地支持其产业电商业务发展;2、发行价不会出现大幅折价:A股定增发行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而依据监管规定第36条,GDR发行价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均价的90%;3、发行周期相对较短,A股定增周期一般为6-9个月甚至更长,而GDR发行一般在4-6个月左右。
融资更好支撑公司产业电商业务发展:我们测算,国联股份2020、2021年营运资金周转率分别为38.8倍和34.1倍,平均值达到36.4倍。我们预计公司GDR融资将主要支撑产业电商平台发展,如果发行成功,将有效支撑公司未来2-3年产业电商业务发展。
我们维持公司22-24年归母净利润10.57亿/17.94亿/30.19亿的预测,采取DCF估值方式,维持目标价值117.90元和目标市值587.92亿元,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发行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宏观经济风险;工业品价格波动;假设条件变化影响测算结果风险;
证券之星数据中心根据近三年发布的研报数据计算,东方证券徐宝龙研究员团队对该股研究较为深入,近三年预测准确度均值高达97.62%,其预测2022年度归属净利润为盈利10.5亿,根据现价换算的预测PE为33.05。
*盈利预测明细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23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9家,增持评级4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118.06。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国联股份(603613)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财务健康。该股好公司指标4星,好价格指标2.5星,综合指标3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5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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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完成三年期1亿欧元利率为1.75%欧元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的发行,本次票据是根据公司已设立的25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本次票据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行债务证券的方式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本次票据上市预计于2022年5月6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号)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A股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2,907,061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14,593,736.06元,在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67,218,157.94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2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近日,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签署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具体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专户仅用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荐机构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和开户银行,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保荐机构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督促各方及时整改,并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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