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吧!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院查封的工资可参与分配〖法院不同意参与分配法条〗方面的知识吧、
1、法律分析:债权人对于执行法院不同意其参与分配申请提出的执行异议,不适用执行分配方案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程序。
2、法律分析:“民诉司法解释”第50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3、法律分析: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只能在针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开始后提出请求,其他时间提出,法院不予受理。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言下之意,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其他债权人一般不得参与分配。但是,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 或歇业的除外。
4、最高院规定企业法人不适用于参与分配,主要是因为已有专门的破产程序来处理其债务问题。制度适用规定: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适用于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情况,企业法人不适用该制度。
〖壹〗、轮候查封中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如下:多个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多个债权人针对同一被执行人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且在执行终结之前提出:债权人必须在法院开始执行程序后,且在该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
〖贰〗、轮候查封中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如下:多个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分配的前提是存在多个债权人,这些债权人都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且在执行终结之前提出:债权人必须在执行程序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期间内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
〖叁〗、第多个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第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且在执行终结之前提出;第被执行人已有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第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第被执行人系非企业法人。
〖肆〗、轮候查封中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多个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不止一个债权人针对同一被执行人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且在执行终结之前提出: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时间点必须在执行程序已经开始且尚未终结的期间内。
〖伍〗、轮候查封中参与分配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有多个债主同时向这个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就像是好多小伙伴都去找同一个人还钱,大家都排着队呢。参与分配申请得在执行开始之后,结束之前提出来。就像是你在一个活动开始前没报名,结束后才想起来,那肯定就不行啦。被执行人的财产得是不够还所有债的。
〖壹〗、因此,即便是别人对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了,他也不一定是可以最先得到赔偿的人。这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有关规定: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贰〗、法院查封被告银行账户后,如果被告提出被查封账户中有部分账户是用于发放员工工资,请求法院予以解封。为查清事实,法院会要求被告提交该账户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及流水清单证据材料予以证明。证明包括:《证明》原件以及相应账户的银行流水清单和其他证据材料。发工资的账户不能查封,并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叁〗、公司被查封,会进入破产程序,根据法律将优先解决工资,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肆〗、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执行,经人民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工资,但应当余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人口必需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一般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余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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