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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16:23:59 股票 yurongpawn

股票00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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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上峰水泥,证券代码:000672)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3.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13日




jijin123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信建投稳裕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中信建投稳裕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文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5至2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本基金的第八个运作周期为2019年1月5日(含该日)至2019年4月7日(含该日)。本基金2018年度第四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12月6日(含该日)至2019年1月4日(含该日),开放期间共20个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投资者应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并被受理的,其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基金份额的*限额为人民币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单个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累计申购规模不设上限;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限额为人民币2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单个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累计申购规模不设上限。不接受单个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超过本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情形,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2.1前端收费

注:申购金额单位为元人民币。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本基金的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的不得撤销。

(4)投资者办理申购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1.5%,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0.05%,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含一个封闭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本基金的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的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运作周期。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联系人:贾欣欣

联系电话:010-59100273

传真号码:010-59100298

(2)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

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

开放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进行业务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bj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8)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网址:www.qiandaojr.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9)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891-6177483

(10)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11)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flying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755-86722851

(1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pytz.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889082

(1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网址: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1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kenterui.j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15)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1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1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1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2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2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2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long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2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2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2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66zich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2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7.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设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信建投稳裕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稳裕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2)基金管理人应接收开放日当天(T日)开放时间结束前受理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两个运作周期之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为三个月,本基金在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000672股票历史交易数据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上峰水泥,证券代码:000672)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3.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13日




股票000637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9-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4日、25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公司前期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2019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及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投资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年产30万吨(27.5%计)过氧化氢项目的议案》(详见2019年1月29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和《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五)经公司自查,并经向第一大股东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仍在服刑期间。

(六)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近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提问“新三板燃料电池企业亿华通的股东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否为公司投资企业?”公司已回复:公司投资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千万元 ,为其有限合伙人 ,水木杨帆的具体投资由普通合伙人决定。还有投资者问“公司是否参股或通过投资基金投资了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明确表示,公司没有参股投资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水木扬帆基金的投资,由水木扬帆普通合伙人决定。另外,还有投资者说公司持有36%的股权的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昇科技”)入选天津科技类准独角兽企业,经向亿昇科技有关人员核实,该说法没有事实依据。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9年1月29日,公司发布2018年业绩预告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4400万元之间,比上年同期下降55.72%—69.81%,导致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化工市场低迷、原料成本上升等。(详见公司指定媒体上刊登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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