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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仓石”)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拟自2019年7月9日起办理本公司旗下如下表所列基金的销售业务,最终上线时间以代销机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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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新浪仓石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新浪仓石的安排为准。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6-010-62675369
官方网站:https://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客服电话:400-868-0666
官方网站:www.cjhx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6日
创金合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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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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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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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2019年07月06日
04月17日讯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博时第三产业混合,代码050008)04月16日净值上涨1.50%,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0.7420元,累计净值为2.8670元。
博时第三产业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32.36%,今年以来收益24.29%,近一月收益5.55%,近一年收益-16.35%,近三年收益-15.68%。
博时第三产业混合基金成立以来分红4次,累计分红金额37.99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韩茂华,自2017年03月10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0.49%。
李佳,自2018年07月04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3.76%。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美克家居(持仓比例7.84%)、万达电影(持仓比例6.00%)、伟明环保(持仓比例5.99%)、亿联网络(持仓比例5.92%)、顺丰控股(持仓比例5.00%)、海正药业(持仓比例4.80%)、丽珠集团(持仓比例4.80%)、高能环境(持仓比例4.79%)、大博医疗(持仓比例4.52%)、艾德生物(持仓比例4.06%)。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权益市场总体低迷,一季度成长股表现较好,但5月份以来信用风险上升,叠加中美贸易冲突,市场风险偏好下降,股票市场阴跌至年底。组合在年初曾取得较好收益,但市场转向时调整不够。组合持有较多医药股,3、4季度受行业负面情绪冲击下跌较多,对组合造成较大影响。我们认为市场对医疗行业正在发生的变化预期过于悲观,导致个别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当前股价蕴藏着很好的投资机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59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546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6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19.0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根据《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拟自2021年1月26日开通集合申购业务,并据此修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现将相关情况说明
一、 公告基本信息
二、 集合申购业务的办理
集合申购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在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符合条件的单只或多只标的指数成份股为对价,在规定时间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管理人有权以集合申购清单或相关公告等形式规定参与集合申购的成份股具体条件。
本基金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通集合申购业务。在本基金开通集合申购业务期间,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一)业务办理时间
自2021年1月26日起,本基金开通集合申购业务。本基金集合申购的具体开放日为基金管理人公布集合申购清单日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或集合申购清单为准。
投资者可在本基金规定的集合申购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集合申购,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集合申购开放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或集合申购代理机构确定,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暂停集合申购的除外。
(二)集合申购的原则
1、基金集合申购采用“份额申购”原则,即集合申购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集合申购对价包括证券及其他对价。
3、办理集合申购的投资者应当提前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集合申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集合申购应遵守《业务规则》及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集合申购的程序
1、集合申购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或集合申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在集合申购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集合申购的申请。
投资者集合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根据相应的集合申购清单、集合申购公告或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应保证提交集合申购申请的股票不存在处于司法冻结、质押、限售期、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的受让锁定期等导致无法卖出的情形,并及时履行因集合申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相关义务。
2、集合申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集合申购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集合申购对价,则集合申购申请失败。
集合申购代理机构对集合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集合申购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集合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集合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规则进行调整,本基金即适用其*规则。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集合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集合申购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及其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投资人T日集合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集合申购证券和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并将结果发送给集合申购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T+10日内办理集合申购退补款的清算交收。
若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存在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规则进行调整,并在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四)集合申购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4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集合申购的单只证券*申购数量或数量上限,并通过集合申购清单等方式公布。
3、基金管理人可设定集合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集合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通过集合申购清单等方式公布。
4、拒绝或暂停集合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本基金当日集合申购总份额达到基金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拒绝集合申购申请。
(2)本基金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达到该证券集合申购数量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使用该证券集合申购的申请。
(3)本基金在集合申购期间,当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出现流动性严重不足、上市公司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潜在不利影响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拒绝该证券的集合申购申请。
(4)集合申购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承诺、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他减持相关规定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可拒绝该集合申购申请。
(5)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或协议等规定的其他拒绝或暂停申购申请的情形。
当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投资人的集合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
5、部分拒绝集合申购申报的处理方式
(1)若因集合申购总份额达到基金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且有不同证券参与集合申购的,不同证券之间将按照有效申报数额进行比例确认,确认数额应符合投资人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的要求。投资人集合申购费率按照集合申购申请确认的数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2)若有多个投资人用同一证券参与集合申购,且申购数量超过该证券集合申购数量上限的,将进行比例确认,确认数额应符合投资人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的要求。投资人集合申购费率按照集合申购申请确认的数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集合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集合申购的对价
1、集合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集合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证券及其他对价。集合申购对价根据集合申购清单和投资者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集合申购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布。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集合申购清单格式和公布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3、投资者在集合申购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可按照不超过0.2%的标准收取申购费用,集合申购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2%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六)集合申购证券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集合申购清单中公布可接受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数据和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集合申购证券。基金管理人自T+1日起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收到的证券进行组合调整,组合调整过程中投资者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价格下跌和待买入的其他证券的价格上涨所造成的的损失均由申请集合申购的投资者自身承担,计入集合申购退补款,不计入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影响。
基金管理人在T+10日内根据预先收取的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下同)和其他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买入价格加交易费用,下同)等完成集合申购退补款的清算和交收,如果预先收取的证券(含证券溢价)实际卖出收入高于其他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等,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证券(含证券溢价)实际卖出收入低于其他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等,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T+9日前,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等,确定基金应退还每个投资者或每个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T+9日日终仍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与已买入的部分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加上按照T+9日收盘价计算的未买入的部分证券价值的差额等,确定基金应退还每个投资者或每个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对于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其对应的集合申购退补款交收完成前不得卖出或赎回。在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若因投资者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停牌等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资组合调整,则基金管理人有权代投资者提交基金份额赎回申请,并退回相应成份证券。
若基金管理人进行组合调整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七)集合申购销售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集合申购业务的风险
1、投资者集合申购失败或集合申购份额数量不及预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或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规定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人的集合申购申请。
基金的集合申购清单中,对可用于集合申购的成份股范围和成份股数量进行了限定,因此,投资者在进行集合申购时,可能存在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或证券数量与集合申购清单不符,导致当日所有投资者的集合申购申请失败。
2、集合申购组合调整的风险
投资者提交集合申购申请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对收到的证券进行组合调整。基金管理人调整投资组合的时点、相关证券价格市场波动等均可能对投资者集合申购退补款金额产生影响。组合调整过程中投资者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价格下跌和待买入的其他证券的价格上涨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申请集合申购的投资者自身承担,计入集合申购退补款,不计入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影响。
3、基金份额无法卖出或赎回的风险
对于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其对应的集合申购退补款交收完成前不得卖出或赎回,可能使投资者因无法及时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而影响投资收益。
4、基金管理人代为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退补款交收完成前因成份股停牌等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资组合调整时,未卖出部分成份股对应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代为赎回,并退回相应成份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该部分成份股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5、投资者需要补缴款项的风险
在极端市场情况下,预先收取的证券(含证券溢价)变现价值,可能低于基金其他证券的买入成本或结算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投资者存在需要补缴款项的风险。
(二)本基金集合申购业务的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业务办理的具体规则以《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等规定为准,请投资者在申请办理集合申购业务前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集合申购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根据信息披露相关法规进行披露。
(三)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3日
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份额包括现金认购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和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计算的股票认购份额。现金认购资金已于2021年1月22日划入本基金托管专户,网下认购股票于2021年1月22日划至本基金证券账户,现金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于下一银行结息日后划入本基金托管专户。
2、现金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530,268.80元,均为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上述利息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3、募集期间募集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若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为什么介绍开放式基金呢?
1目前来看,优质的开放式基金长期收益率优势明显。
我们来看下国内非货币型基金按累计净值的排名情况(只取上市时间大于5年的基金,根据统计规律,上市5年内的基金最容易清盘,大于5年相当于过了初创期,这样的基金更容易长远的存活)。
前40名基金中,混合型是39家,开放式混合型是33家,LOF是6家,ETF是一家。可以看出,偏股混合型是市场的领头羊。
2开放式基金也可以做量化分析
因为竞争的加剧,目前开放式基金的各种费用较低,为我们缩短投资周期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因为网络的发达,我们可以快速免费地找到基金各方面的信息作为量化因子,以帮助我们找到*的基金和出入场时机。 另外,部分软件已经支持查看开放式基金日线以上的K线图数据,也能加载自定义指标,这些都为我们分析提供了前提条件。
为什么混合型基金跑赢指数型基金?
混合型是主动型基金,操作上比较灵活,在A股这个不是那么充分有效的市场中,通过策略实现了割韭菜,获得了超额收益,跑赢了指数。既然偏股混合型收益高,为什么股神巴菲特却多次推荐指数基金呢?这与几点因素有关系。
1年龄大,资金多,水平到高层次后,往往致力于长期稳定的收益。
2服务人群的目的不同,其服务的多数人是为了退休后能过上稳定优质的生活。
3机构占比不同,超额收益困难。
4市场趋势不同,一个是长期上涨,牛长熊短。一个是震荡攀升,牛短熊长。
如何挑选主动混合型偏股基金?
六个维度
1良好的过去业绩,选择上市时间大于5年,同时收益和回撤都在平均数值之上的基金。
2优质的基金公司,可以参考基金业协会的排名,选择排名靠前的基金公司。
3基金经理,从业年限长,业绩稳定。
4低收费,费用越低,收益越大。时间越长,差距越大。
5投资者占比,选择机构占比较高的基金,机构持仓比较稳定,进出基金前会有沟通,这利于基金经理配置资产,但要注意过犹不及。
6基金规模,规模太大,获得超额收益的机会低。 规模太小,有清盘风险。
累计净值排名靠前的10大基金情况
基本情况1
基本情况2
收益率情况(后复权 单利)
#投资基金之前必须要了解的知识#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开放式基金网》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开放式基金网、博时三产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