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一般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公司在下个月统一发放工资。因此,建议劳动者咨询公司人事部,特别是外地的劳动者,尽量在离职当日结清工资。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东莞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东莞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主观:离职工资的结算时间,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或者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追回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1、东莞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2、东莞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辞退员工,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结算工资可以给现金。
4、《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1、据你阐述,你的计薪周期为一个月,依法工资发放不得超过次月7号,公司确有困难,经公会同意,可以最多延长15天发放工资,言下之意工资发放最迟不得超过次月22日,超过即属违法。
2、根据新劳动法规定。东莞4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770的*工资标准,平时加班费为5倍。5天工作制。不过实际中,仍有多数企业还在执行去年690的最抵工资标准。加班费没有按照5倍计算。东莞90%公司、企业是实行的6天工作制(周六双薪),也有少数企业依然是28天/月。
3、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参照本地区同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4、法律分析:东莞市新的*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为1720元,折算日工资为708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9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